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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实施意见(讨论稿)为做好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工作,根据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改革试点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岗位设置的范围1、全县14个乡镇卫生院及其分院都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2、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二、岗位设置的类别1、根据各单位服务范围、功能、规模等情况设置岗位,岗位设置的总量与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一致。2、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3、管理岗位指担任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4、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根据卫生专业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和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等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5、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等职责的工作岗位。6、乡镇卫生院管理岗位的设置比例不得超过单位岗位总额的20%,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比例不得低于单位岗位总额的80%。三、岗位设置的等级(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乡镇卫生院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为 级职员岗位, 共 个等级。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根据各单位的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专业技术高、中、初级结构比例为1:3:6,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职称最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以医、护、技、药、公共卫生岗位为主体,其中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岗位总数不得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数的20%。(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乡镇卫生院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严格控制。四、岗位任职基本条件1、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2、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1)职责岗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2)七级、八级职责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3、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1)卫生事业单位中实行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医、护、公卫、影像等)的基本条件,应具有准入控制条件的要求。(2)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为:医(药、护、技)士 a、大学专科、中专毕业,一年见习期满。b、了解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在上级卫生技术人员指导下,能胜任本专业一般技术工作。c、取得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证书。医(药、护、技)师a、大学本科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一年见习期满;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医(药、护、技)士职务2年以上,或中专毕业,担任医(药、护、技)士职务5年以上。b、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独立处理专业常见病或常见专业技术问题。c、取得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证书。主治医(药、护、技)师a、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医(药、护、技)师2年以上;取得第二学士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硕士学位,担任医(药、护、技)师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担任5年以上医(药、护、技)师职务。b、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国内本专业先进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处理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能指导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在临床或技术工作中取得较好地成绩或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或经验总结。c、取得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副主任医(药、护、技)师a、具有硕士学位,担任5年以上主治医(药、护、技)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单位,担任主治医(药、护、技)师6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担任7年以上主治医(药、护、技)师职务。b、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于实际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和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c、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3)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条件,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和其相关的行业指导意见执行。4、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1)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2)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后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等级考核后,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五、岗位设置的审核1、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进行审核。2、岗位设置的程序(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见附表);(2)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4)广泛听取单位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6)组织实施。3、乡镇卫生院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应保持相对稳定,并实行动态管理。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及核准工资的依据。六、岗位聘用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按需设置、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工作岗位,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乡镇卫生院应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规定的基本条件。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应通过分流、低聘和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单位发展和人员队伍状况逐步到位。七、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原则,精心组织实施,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确保岗位设置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卫生院于2010年元月22日前将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审核表报县卫生局。本实施意见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肥西县卫生局 二一年元月十三日卫生院岗位设置申报表单 位编制人数岗位总数管理岗位数工勤技能岗位数专业技术岗位临床护理药技公共卫生申 报 数申报单位盖 章年 月 日主管部门意 见盖 章年 月 日政府人事部门意见盖 章年 月 日 备注:管理岗位:指院长、副院长; 医技岗:包括B超、心电图、放射、检验、胃镜等,不含兼职人员; 药剂岗:包括中药剂、西药剂、药事管理人员,不含兼职人员; 工勤技能岗位:暂定为财务人员、收款员、网络管理员等; 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管理,不占编制,采取承包制,纳入运行成本,包括 炊事员、护工、洗衣工、救护车司机等,一共需要 名; 该表一式四份,连同岗位设置方案一同上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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