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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动员部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甘肃省财政厅副厅长 陆代森(2007年3月29日)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省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动员部署工作会议,主要议题是传达贯彻全国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视频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全省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各项工作,同时结合开展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和年初召开的全国农业财政工作座谈会精神,安排布置今年的农业财政工作。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财政支农资金规范管理年活动的认识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各级财政和农口部门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支农资金的种类不断增多、规模不断增大。同时,规范和加强支农资金管理,不断创新支农资金监管机制,特别是2006年我省开展的财政支农资金规范管理年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进一步提高了支农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支农资金使用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中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清、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措施不得力、管理方式粗放等问题,截留、挤占、挪用甚至套取支农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部门预算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项目交叉安排、资金分散使用和管理监督不力的现象。为了进一步规范加强支农资金管理,全面提升农业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在全国开展财政支农资金规范管理年活动的统一部署,省财政厅决定今年继续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农口各部门和农业财政财务工作者一定要以财政部视频会议精神为指导,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完善支农资金监管机制,规范和加强支农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开展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作为今年全省农业财政财务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一)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是增强财政支农能力的需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六中全会分别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公共财政作为党和政府支持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政策手段和体制保障,在推动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既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又负有重大的历史责任。只有综合运用各项财税政策手段,加强宏观调控,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在增加农业投入的同时,从规范资金使用、完善制度、创新管理机制入手,规范和加强支农资金监管,不断增强财政支农能力,才能使党和国家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二)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是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原则的需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制度的基本原则,也是加强和规范支农资金监管的主要手段和重要措施。在支农资金管理过程中只有严格按照各项支农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支农资金的管理行为,依法管理各项资金,依法开展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才能提高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对于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补贴补助资金,更要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依法行政,不折不扣地兑现各项政策,才能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能够得到实惠。(三)开展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是提高支农资金管理水平的需要。目前支农资金管理总体上是好的。各级农业财政财务部门不断完善制度办法,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方式,严格规范管理资金,使支农资金的监管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是,从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价的结果看,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资金监管乏力,日常监督和重点督查还没有很好地结合,项目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机制尚未形成,对项目的后续管理重视不够;资金使用分散、效益不高的状况仍然存在;支农资金项目立项不科学、不严谨,随意性和盲目性较大;部门预算不同程度地存在项目重复设置、管理粗放、监督匮乏等现象。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特别是部分违规违纪使用支农资金的问题被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不良影响,需要我们改革完善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来逐步解决。(四)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是缓解支农资金供需矛盾的需要。支农资金存量规模小,增量有限,资金供需矛盾突出是我省农业财政工作中长期存在而且还需要长期面对的现实问题。但是,从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来看,资金监管不力,效益不高等问题更进一步加剧了资金供需矛盾。因此,从我省财政经济发展的现状出发,以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为契机,通过加强和规范支农资金监管,有效防范和解决支农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可以有效缓解支农资金供需矛盾,更好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好、开展好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是各级农业财政财务部门及其广大干部肩负的一项重要任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它直接关系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通过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促使我们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加强“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增强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同时,要认真总结2006年财政支农资金规范管理年活动的经验,注意防止和克服厌战松劲情绪,积极主动、扎扎实实地做好今年财政支农管理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今年全省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要在总结2006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的精神和要求,以全面提高支农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为主题,建制度、反违规、查隐患、促整改。管理年活动的目标是结合各地实际,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修订完善现行的各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薄弱环节监管力度,逐步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支农资金管理运行机制,使违规违纪使用资金的现象明显减少,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管理年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机制、规范部门预算、强化项目管理、加强资金监管、推动资金整合,完善绩效考评、搞好监督检查、提高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农业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一)加强制度建设。一是严格执行现行的规章制度。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加强“三农”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紧密结合专项资金的性质、用途和各地实际,制定了一大批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规则和实施细则,特别是对重大专项支农资金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了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拨付程序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支农资金监管的制度体系。各级财政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好、落实好现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要按制度要求强化监管。二是适时修订完善有关的制度办法。制度是管理的基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陆续出台以及监管要求的不断提高,目前部分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因此,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过时的制度和办法要及时清理作废;对已经有但不完善的制度和办法,要及时修订完善;对没有具体管理制度的专项资金和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要尽快制定制度和办法,及时填补制度建设中的“空白”,并加强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机衔接,特别是整合资金工作与制度衔接问题,明确整合和挪用的界限。逐步实现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及农业财政支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考核、监督管理等各环节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确保支农资金管理和各项农业财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努力提高财政支农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水平。今年,省财政拟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8项,新制定资金管理办法4项。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积极进行,有的正在与有关部门会签,近期内下发执行。 (二)创新管理机制。主要是围绕财政支农资金有效使用管理机制,加大创新力度,积极推广公式法、因素法等资金分配方式,大力推行专家评审制度和支农资金项目公示制度,建立公平、公正、规范的支农资金分配机制。配合“省直管县”等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支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改革,逐步建立起支农资金统筹安排使用机制;积极研究制定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部门预算绩效考评制度,逐步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考评试点,积极探索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定期通报支农资金和农业财政管理情况,探索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奖惩结合、奖罚分明的考核机制。(三)规范部门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调,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切实做好部门预算的立项管理、资金整合、规范支出范围、资金运行监控及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要根据事业发展和履行职责的需要,合理确定部门预算安排重点。在规范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管理的同时,重点加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管理,重点项目支出要认真进行研究和评估论证,积极推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整合,加快项目支出的预算执行进度,除部门预算安排的救灾等保护性农业专项资金根据工作进度及相关情况拨付以外,其它支农专项资金上半年下达拨付的额度应达到年初预算的60以上,9月底应达到100。上级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如无特殊情况,半月内要拨付下达。今年,省财政将根据中央财政的总体要求,制定省级农口部门预算支出管理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和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各地也应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部门预算支出管理的具体办法。(四)强化项目管理。项目是资金的载体,选好项目,选准项目是用好资金,发挥支农资金效益的前提。因此,各级财政部门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程序。一是做好前期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确定后,对需要申报的专项资金要及时制定、发布项目立项指南,明确资金用途、补助标准、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提高项目申报的透明度,坚决杜绝扣压项目指南,有目的、有对象、有范围发布的行为。县(市、区)财政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筛选推荐工作,对所申报项目要组织人员实地考察,聘请专家评审论证,切实提高项目申报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负责。同时,项目申报必须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严格执行按预算管理级次逐级申报的程序,杜绝无序申报、越级申报、虚假申报、重复申报和随意争取资金的行为。二是完善立项机制。在选择确定支持项目时,要继续坚持执行标准文本管理制度、公示公告制度和专家评审制度,规范项目立项行为,努力提高立项环节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三是规范资金分配行为。积极推广公式法、因素法等资金分配方式,并积极推广运用项目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以物代资、奖补结合等支农资金投入方式,完善资金分配管理机制。三是严格监管项目建设。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严格制度约束,明确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法人的项目资金监管责任,加大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力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四是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凡是省级财政立项支持的支农资金项目,除重大特殊项目外,其余的项目委托市(州)财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竣工后的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工作,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程序和要求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后续管理工作。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考评结果及时反馈省财政厅和省级农口主管部门。(五)加强资金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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