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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实施情况调查报告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针对新型合作医疗在农村的普及情况,调研小组在陕西渭南市蒲城和富平两县部分地区展开了一系列调查。 本次调查在走访荆姚镇农户进行口头交流的同时,主要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抽样对象并采用问卷调查法。小组成员:* *调查时间 2012年1月23日2012年2月20日一 蒲城县和富平县简介1.蒲城县地处陕西关中东部渭河平原东北隅。东经1092017至1095448,北纬344450至351030。东与澄城、大荔相邻;西与富平相接;南与渭南接壤;北与白水相连;西北与铜川市相望。县城位于县境中心,渭清、西禹公路交叉通过。 2.富平县位于陕西省中部,关中平原和陕北高原的过渡地带,属渭北黄土高原沟壑区,总土地面积1242平方公里。地处东经108度57分109度26分,北纬34度42分35度06分之间,全县南北长48千米,东西宽35千米,东邻蒲城、渭南 。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出背景 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199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心,人民群众把它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因此,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农村保险社会保障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中国社会保障仅仅在城市开展是远远不够。我国面临着农民多,农业生产力落后,农村缺乏社会保障的具体国情,这给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现代化造成农村医疗保险严重障碍。加上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经济呈现出极不均衡状态,农村医疗保险二元性特征突出,城乡差距较大。而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农民的医疗负担日渐加重,根据以前的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司空见惯,因病致困的现象严重。加之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农民们面临的处境相当严峻。有鉴于此,政府为了缓解农民们的压力,切实保障农民们的现实利益,进一步解决农民们看病难的历史问题,政府提出了建立提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构想。所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三 两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施行现状 自2003年“新农合”开始实施以来,荆姚镇也已基本实现覆盖全村农民。2010年,全镇农业人口数为32479,其中参保人数共有31791,覆盖率达到98%。 2011年度官圩镇“新农合”报销补偿标准及封顶线均有所改善。 (一)在规定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可报销补偿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减去起付线金额后,报销补偿标准为:在县内镇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70%;在县内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为500,报销比例为60%;在县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为800元,报销比例为45%。 (二)普通门诊的报销补偿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补偿20元,以家庭参合成员计算封顶金额(即以户为单位计算。普通门诊补偿最高限额为:全户参合人数20元)。补偿按门诊处方分级补偿:在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次最高补偿20元,不足20元按实际发生数全额补偿,在村卫生院单次最高补偿10元,不足10元实际发生数全额补偿。四 村民对医疗保险的了解情况 为掌握村民对医疗保险的了解情况,调研组做了详细调查,结果如图一所示。 我们了解到村里每户村民都发了一封由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派发的介绍新农合的信,当我们询问这封信的相关信息时,几乎没有人可以说出其中的重要信息,大部分的村民仅知道只有住院才可以报销,其它信息很少有人知道。这说明政府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在采访荆姚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时,他指出其实政府针对该制度的宣传工作,做出了很多的努力,不仅仅发了宣传册,在各参加了合作医疗的医院内也设有宣传栏等等 。五 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1.农民对合作医疗的认知情况。在被调查农民中,认为合作医疗好的占93.17%,对住院报销的手续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84.88%,表明合作医疗实施一年后,绝大多数的农民对该政策持肯定态度。认为合作医疗补助大病住院更重要的占 37.97%,远远高于认为补助门诊看病更重要的 4.69%,认为补助门诊和大病两个都重要占 57.34%,显示出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对补助的方式格外关注,既要求保证大病能得到补偿,还希望小病能有所补贴。认为住院补助单病种方式好的占 38.30%(单病种补助指当农民因只患某一种疾病住院时,只需交规定的金额,其余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之后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再划拨给医院),反映出农民对医院治疗乱收费的担心。2.农民对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及评价。显示,家人有病住院,倾向去县级医院就诊占75.36%,倾向在镇卫生院就诊占24.64%,前者为后者的三倍之多。认为所在地的镇卫生院技术好、服务态度好、设施条件好,分别占29.24%、50.57%、25.95%。对提供医疗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满意的占34.71%,对提供医疗服务的村卫生室满意的占42.50%,认为医院给患者或家属报销时解释政策的占50.63%,反映医生劝患者再花点钱或再多住几天,就能多报销的占12.64%。 3.实施一年后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意愿比较。调查显示,在被调查农民中2005年参加合作医疗的占85.27%,与该年实际参加百分比85. 3%基本相符,从侧面反映了调查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得到过门诊补偿的占32.70%,反映出农民并不急于使用家庭帐户基金(蒲城县县的做法是农民交纳10元,其中5元作为家庭帐户在门诊时补助)。2005年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原因依次是:无钱、不相信、身体健康、不知道和其它原因,反映出经济困难仍然是参合率不能提高的主要原因。六 问题分析分析及建议我们认为,对于任何事物而言,要想得到完善和发展,除了分析现状,找到问题然后对症下药之外,找出其内部与外界的逻辑联系即其理论依据,然后根据政策制定的本意进行调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这一部分我们将从理论依据出发,联系上文所述的基本现状和问题提出建议。 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如下的理论依据。马克思主义原理告诉我们,人民是历史的推动者,是财富的创造者。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人民当家作主,每个人都有平等的生存权利,也就必须享受平等的接受医疗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政府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广大农村的落后这与社会主义的本质不相符,这就要求我们国家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增加农民收入,落实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基于以上的分析,给出如下建议:1如资金的监督管理方面加大力度防止冒名顶替时间的发生 2报销要当场结算,因资金周转问题不能及时支付的应向病人解释清楚取得谅解,零头四舍五入精确到角如123。45应支付123.5而不是支付123.00 3合作医疗证件的繁琐制作过程。费时费力费资源。 4简化报销手续 5简化转诊审批的过程延长转诊审批的时间。新型合作医疗从本质上没有改变医院的营利性质,所以从根源上没有改变医院追求利润为目的的诊疗活动.各种医疗上的违规行为大量存在,例如:大处方、乱检查、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不当住院的开住院,超期住院等到现象大量存在。因而没有真正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 基于以上角度来看,国家投入合作医疗的资金和人力很大程度上是达不到预期效果。不如把这笔资金投入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保证基层卫生人员的收入,各各种基本的诊疗设备。切实降低或者取消绝大部分费用,健全药品的统一配送制,医疗机构药品实行购销零差价。加大力度对基层医疗单位各项费用的监督,对乱收费单位的领导实行一票否决制。彻底改变基层卫生单位的营利性质。不必要农民参保,农民也能得到真正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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