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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 合法行政法律优先 法已规定不可违 法律保留 法无规定不可为 法无授权即禁止 合理行政公平公正对待 考虑相关因素 比例原则 合目的性 适当性 损害最小 程序正当行政公开 知情权 公众参与 参与权 表达权 监督权 公务回避 实体程序 回避 高效便民行政效率 积极履行职责 及时履行职责 便利当事人 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 诚实信用诚实 信息全面 真实 准确 保护信赖利益 稳定 撤回补偿 撤销赔偿 权责一致行政效能 赋予执法手段 保证政令有效 行政责任 行政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 行政主体 一 1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类型类型资格资格职能职能 国务院组成部国务院组成部 门门 全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和规章制规章制 定权定权 履行国务院基本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 国务院直属机国务院直属机 构构 大部分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和规章规章 制定权制定权 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某项专门业务 具有独立的 行政管理职能 国务院特设直国务院特设直 属机构属机构 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资格和规章制定权规章制定权 国务院部委管国务院部委管 理的国家局理的国家局 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资格但是无规章制 定权 主管特定业务特定业务 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国务院直属事国务院直属事 业单位业单位 部分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资格和规章制规章制 定权定权 国务院议事协国务院议事协 调机构调机构 部分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资格 国务院办公机国务院办公机 构构 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和规章制定 权 国务院办事机国务院办事机 构构 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和规章制定 权 2 国务院机构设置 设立撤销合并等 程序 中央中央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提提出出方案方案审核审核报请报请决定 决定 批准批准 备案备案 2 国务院组成部国务院组成部 门门 国务院机构编 制管理机关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 通过 国务 院 总理 全 国 人 大 或 其常委会 组成部门组成部门以外以外 的的其他机关其他机关 国务院机构编 制管理机关 国务院 司级内设机构司级内设机构 设立机构提出 方案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 机关 国务院 处级内设机构处级内设机构机构自己 国 务 院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机 关 编制的增加和编制的增加和 减少减少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 机关 国务院 议事协调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四无 无机构 无人员 无编制 无措施 3 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程序 地方地方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提提出出方案方案审核审核报请报请决定 决定 批准 批准 备案备案 地方政府行政机地方政府行政机 构的设立构的设立 撤销撤销 合 并 或 变 更 规合 并 或 变 更 规 格 名称格 名称 本级政府 上一级政府机 构编制管理机 关 上一级政府 县级政府机构 须报本级人大 常委会备案 变 更除外 政府机构之间职政府机构之间职 责争议 先协商责争议 先协商 解决 解决 协商一致 本级政府机构 编制管理机关 协商不成 本级政府机 构编制管理 机关 本级政府 行政机构的内设行政机构的内设 机构的设立 撤机构的设立 撤 销 合并或变更销 合并或变更 规格 名称规格 名称 行政机构 本级政府机构编 制管理机关 行政编制总额行政编制总额省政府 国务院机构编 制管理机关 国务院 编制专项管理编制专项管理 国务院机构编 制管理机关 国务院 不同层级之间的不同层级之间的 行政编制调整行政编制调整 省级政府机 构编制管理 机关 国务院机构编 制管理机关 事业编制管理事业编制管理 省级政府机 构编制管理 机关 国务院机构编 制 管 理 机 关 省 政 府 发 3 布 4 派出机关的设置 派出机关派出机关设立机关设立机关批准机关批准机关 地方行政公署地方行政公署省 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 区公所区公所省 自治区人民政府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市辖区 县级市人民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 5 派出机构的设置 派出机构派出机构设立机关设立机关被授予的主要权限被授予的主要权限 派出所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警告 500 元以下罚款 工商所工商所 县级工商机关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处 罚 不包括吊销营业执照的行 政处罚 税务所税务所县级税务机关2000 元以下罚款 6 行政机关 vs 被授权组织 vs 被委托组织 名称名称类型类型权力来源权力来源行为名义行为名义责任承担责任承担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中央 地方行政机关宪法 组织法自己自己 被授权组织被授权组织 准行政机关准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国有公用企 业 法律 法规 规 章 自己自己 被委托组织被委托组织 1 行政处罚可委托管理公共事 务的事业组织 但不可委托其他组 织或个人 2 行政许可只可委托其他机关 不可委托组织 委托机关委托者委托者 第二章 行政主体 二 1 公职的取得 录用录用 主任科员以下 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年 试用期不合格的 取消录用取消录用 禁止录用禁止录用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 曾被开除公职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委任委任自上而下任命 非政府组成人员主要是委任制的公务员 选任选任自下而上选举 对象为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 聘任聘任 1 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可以对专业性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 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实现协议工资制协议工资制 2 签订书面聘任合同书面聘任合同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合同签订 变更 解除报 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2 聘任合同期限 1 5 年年 可以约定试用期 1 6 个月个月 2 公务员回避 4 任职回避任职回避 四种关系四种关系 1 夫妻关系 2 直系血亲关系 3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 近 姻亲关系 三类职务三类职务 1 同一机关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 2 同一机关担任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 3 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 人事 纪检 监察 审计 财务工作 地域回避地域回避担任县 乡级机关主要领导职务的 不得在原籍地任职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务回避公务回避 涉及本人或亲属利害关系 自行或利害关系人申请 机关依申请决定或者自行 决定 离职回避离职回避 辞去公职辞去公职或者退休退休的 原领导成员离职三年内三年内 其他公务员离职两年内两年内 不得 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组织任职 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 的营利性活动 3 公务员交流 调任调任从机关外调入机关 担任领导职务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 外到内外到内 转任转任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 内到内内到内 挂职锻炼挂职锻炼 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上级机关 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职 务 内到内 内到外内到内 内到外 4 公职的退出 辞职辞职 主动申请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30 日内审批 领导成员 90 日内 不得辞职 1 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 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上不满脱密期 限的 3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 须由本人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 正在接受 审计 纪律审查 或者涉嫌犯罪 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法律 行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辞退辞退 辞退情形 1 年度考核连续两次连续两次不称职 一次不称职的 降低一个职务层次 2 不 胜任现职工作 又不接受其他安排 3 机关调整 撤并或减编 本人 拒绝合理安排的 4 不履行义务 不遵守纪律 经教育无转变 不适 合继续工作 又不宜开除的 5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 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 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 不得辞退 1 因公致残 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 患病或负伤 在规定的 医疗期内的 3 女性公务员在孕期 产期 哺乳期内的 4 法律 行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退休退休 强制退休1 达到退休年龄 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提前退休 1 工作满三十年 2 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且工作满二十 年的 3 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公务员处分的种类 种类种类处分期间处分期间是否影响现有待遇是否影响现有待遇受处分期间待遇受处分期间待遇 警告警告6 个月个月 不影响其现有职务 级别和 工资档次 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记过记过12 个月个月 不得晋升职务 级别和工资档次 记大过记大过18 个月个月 降级降级 24 个月个月 级别降低 撤职撤职撤去现职 同时降低级别 5 开除开除永远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6 公务员处分的适用 实施实施 程 序 1 调查或立案需经任免机关负责人同意或批准 2 决定前将调查的事实和处分的依据告知被调查的公务员 听取陈述和申辩陈述和申辩 3 处分决定由任免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书面通知受处分人 并 处 规 则 两种以上需要给 予处分的行为 处分种类不同 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 处分种类相同 处分期为一个处分期以上 多个处分期之和 以下 最长不得超过 48 个月个月 受处分期间受到 新的处分 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 最长 不得超过 48 个月个月 解除解除 条 件 受开除以外的处分 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 且没有发生违纪行为 处分期 满后 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 效 果 晋升工资档次 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解除降级 撤职处分的 不视为恢复原级别 原职务不视为恢复原级别 原职务 7 公务员申诉程序 公务员对公务员对 人事处理人事处理 不服不服 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核 30 日 非必需 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原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诉 60 日 对省级 包含省级 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 可以向申诉处理机 关的上一机关再申诉 抽象行政行为 一 行政法规要点 1 立项 部门提请立项 法制办制定计划 国务院审批 国务院立法计划与全国人大常委会 的立法规划和计划相衔接 授权立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立法 期限一般不 超过 5 年 期满 6 个月前报告 或续或转 2 起草 国务院组织起草 也可确定部门起草 重要行政法规由法制办起草 起草部门的主 要负责人签字送审 3 送审 起草部门向法制办提交草案和说明 缓办和退回情形 不具备条件 有争议未协商 签署不符合要求 材料不符合要求 4 审查 传批的条件 调整范围单一 各方面意见一致 法律的配套法规 5 签署 一般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 国防建设的 可以由国务院总理和中央军委主席共 同签署 6 公布 在国务院公报 全国发行的报刊以及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 7 备案 三十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8 解释 一一对应 政府对应政府 法制机构对应法制机构 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问题或需要 补充规定的 由部门或省级政府请求国务院解释 法制办拟定解释草案 经国务院批准后 由国务院公布或经国务院授权由部门公布 条文性抽象性解释 国务院部门和省政府要求 国务院作出解释 具体应用问题 由部门或者省级政府法制办要求国务院法制办作出解释 个案性具体性解释 国务院部门和省政府法制机构要求国务院法制机构作出解释 二 行政规章要点 1 制定主体 部门规章 部门 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直属机构 被授权的直属事业单位 6 地方政府规章 省级政府 设区市政府 自治州政府 2 权限 无上位法依据 不得减损公民权利 增加公民义务 不得增加自己权力 减少自己 的法定职责 市政府规章只能设定城乡管理 环境保护 历史文化方面事项 此前已经设 定的其他事项 继续有效 为了行政管理的迫切需要 市政府规章可以设定本级人大地方 性法规的事项 2 年后 或废或转 3 备案 国务院部门规章由部门法制机构报国务院备案 省级政府规章由政府法制机构报 国务院和省级人大常备案 设区市政府规章报国务院 省级人大常委会 省级政府 市级 人大常委会备案 第四章 具体行政行为 1 具体行政行为 vs 抽象行政行为 种类种类对象对象适用适用可诉性可诉性 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特定不可反复适用可诉 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不特定可以反复适用不可诉 2 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 撤销与废止 形形 态态 条件条件效力效力后果后果 无无 效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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