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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商务部关于实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通知【发布文号】商资发2006556号【发布日期】2006-10-16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特别是大学生就业)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当前,以服务外包、服务贸易以及高端制造业和技术研发环节转移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世界产业结构调整正在兴起,为我国发展面向国际市场的现代服务业带来新的机遇。牢牢把握这一机遇,大力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有利于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扩大知识密集型服务产品出口;有利于优化外商投资结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建设若干服务业外包基地,有序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的要求,为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优化出口结构,扩大服务产品出口,商务部决定实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工作目标和主要政策措施如下:一、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工作目标“十一五”期间,在全国建设10个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推动100家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将其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育1000家取得国际资质的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创造有利条件,全方位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并不断提升服务价值,实现2010年服务外包出口额在2005年基础上翻两番。本通知“服务外包企业”系指根据其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的中长期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的服务外包提供商;“服务外包业务”系指服务外包企业向客户提供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包括:业务改造外包、业务流程和业务流程服务外包、应用管理和应用服务等商业应用程序外包、基础技术外包(IT、软件开发设计、技术研发、基础技术平台整合和管理整合)等;“国际(离岸)服务外包”系指服务外包企业向境外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二、实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人才培训计划(一)在商务领域人才培训资金中,安排服务外包公共培训专项资金,实施“千百十工程”人才培训计划。(二)服务外包公共培训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大学生(含大专,下同)增加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鼓励服务外包企业新增大学生就业岗位的各类人才培训项目,重点培训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以及服务外包企业新入职员工,力争在五年内培训30-40万承接服务外包所需的实用人才,吸纳20-30万大学生就业,有效解决服务外包产业人才短缺和大学生就业问题。(三)服务外包培训内容包括:服务外包企业人才定制培训、从业人才资质培训、国际认证培训、行业标准及相关知识产权培训、大学生实习项目及勤工俭学培训、企业新入职人员岗前业务技能培训、服务外包产业储备人才培训等。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人才培训计划具体方案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人才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一)实施。三、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强做大(一)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企业认证和市场开拓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二)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且取得行业国际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其国际认证的维护和升级,力争五年内促进700家企业取得CMM/CMMI3级认证,300家企业取得CMM/CMMI5级认证。国际认证包括: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认证(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认证(SAS70)。(二)为服务外包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性贷款和相关服务。国家开发银行与商务部合作,为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采购设备、建设办公设施、开展服务外包业务、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等提供政策性贷款。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商务部合作,为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信用保险及相关担保服务,并协助服务外包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机制。(三)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进行国际市场开拓活动可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四、大力开展“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建设(一)商务部、信息产业部将选定一批具有服务外包发展基础和增长潜力的中心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以下简称基地城市),在宏观政策、规划设计、人才培训、招商引资、综合协调等方面给予支持,并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基地城市的建设。开展“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建设按照商务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三)实施。(二)国家开发银行与商务部合作,对基地城市根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需要进行的服务外包技术支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公共信息网络建设、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建设提供政策性贷款。技术支撑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应着力于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基于技术研发、质量保证、测试、演示、验证、培训、项目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建设应涵盖数据存储、信息传输、电力保障、后勤服务等共用设施的建设和改善。五、创建中国服务外包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商务部牵头,以各基地城市、跨国公司、服务外包企业和服务外包知名机构、相关研究部门为支持单位,建立中国服务外包信息公共服务网站,为服务外包企业、国内外服务外包发包企业、相关政府部门和研究机构,以及高等院校、大学/大专毕业生等提供与服务外包相关的各类信息,建立服务外包业务交易平台,为服务外包企业人才招聘和大学/大专毕业生在服务外包行业就业提供公共服务,并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打造“中国服务”良好形象。六、鼓励和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服务外包业务充份发挥中西部地区、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人材资源优势,在认定基地城市的工作中,优先考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对集中的中西部城市,适当降低认定条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东部基地城市与中西部基地城市进行战略合作;对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承接服务外包进行基础设施和完善投资环境建设予以贷款贴息支持。七、完善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基地城市建立知识产权投诉中心,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各基地城市应根据服务外包产业的特殊需求进一步完善保护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制定服务外包数据保密相关规则,建立服务外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评价体系,并在全社会营造诚信为本的良好氛围。八、积极有效开展服务外包投资促进工作认真研究全球服务外包发展的最新趋势,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拟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投资促进政策,提高我国承接服务外包的国际竞争力;在商务部指导下,统筹规划,形成合力,积极有序开展服务外包投资促进工作;充分发挥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商务部投资促进局、各地投资促进机构等中介组织的作用,针对跨国公司外包服务战略和具体意向,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通过多元化定制服务,积极有效开展投资促进工作,大力推进跨国公司将其具有一定规模的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九、做好服务外包业务的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现有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将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纳入服务贸易统计,建立科学、全面、系统的服务外包全口径统计规范;商务部将加强与各级商务部门的合作,建立有效的数据采集渠道,及时了解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实施情况,评估工作成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实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重要性,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好相关落实工作,积极营造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商务部报告。附件一:商务部关于做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人才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6111号为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强行业的能力建设,加大对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根据商务领域人才培训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商财发20062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及商务部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工作的要求,现就规范和加强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人才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本通知知所称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人才培训资金(以下简称“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金”)系指为实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人才培训计划,在商务领域人才培训资金中专项安排的服务外包公共培训资金。二、使用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金的地方政府在已有的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相同金额的资金,做为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配套资金。三、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坚持科学立项、专家评审、择优支持、公正透明、非赢利性的原则。四、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金主要用于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解决服务外包企业人才短缺,支持大学生(含大专,下同)增加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鼓励大学生在服务外包企业就业的各类人才培训项目。重点培训对象为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以及服务外包企业新入职员工。五、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重点项目包括:根据服务外包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需求或服务外包发包商提出的承接其发包业务的需求进行的人才定制培训;跨国公司服务外包业务从业人才资质培训;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知识培训、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人才培训、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急需的储备人才培训;服务外包企业大学生实习项目及勤工俭学培训;服务外包相关法律、行业标准及相关知识产权培训;服务外包企业新入职人员岗前业务技能培训等。六、对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服务外包从业技能培训的资金支持,不超过培训费用的85%;对服务外包企业新入职员工岗前业务技能培训的资金支持,不超过培训费用的50%。属于人才定制培训的,学员培训合格并被服务外包企业录用,由服务外包企业返还给学员由其个人承担的培训费用。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在对企业的申请或当地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需求进行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具体培训项目,形成年度培训计划。年度培训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培训岗位、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周期、师资来源、培训人数、费用预算等。八、各地商务部门应本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择具体培训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培训项目的具体执行。承办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一)具有人才培训的从业资格;(二)具有符合条件的场地、设施和师资力量;(三)有为承接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培训的经验;(四)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九、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与项目承办单位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并就每个培训项目签订合同,规定培训项目的具体要求,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实行合同制管理。各地还可以制定奖励制度,对公信度好、就业率高的项目承办单位给予奖励。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商地方财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于每年三月底之前将本年度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计划和具体项目建议书报商务部、财政部。经商财政部同意后,商务部、财政部共同下发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计划通知,并由财政部将培训项目所需资金拨付至省级财政部门。2006年度第四季度的培训计划于十月十日以前上报商务部。十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根据商务领域人才培训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制定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实施细则,并报商务部(外资司)备案。细则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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