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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0677-5ZCT161105-379 谈判文件冠县辛集中心卫生院急诊综合楼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0677-5ZCT161105-379)采 购 人:冠县辛集中心卫生院 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 二一六年十一月 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16第四章 响应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36第五章 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格式41第六章 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格式44第七章 资格审查部分54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63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名称:冠县辛集中心卫生院急诊综合楼项目二、项目编号:0677-5ZCT161105-379三、项目分包情况标段划分项目概况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共分为一个标段本项目为冠县辛集中心卫生院急诊综合楼项目,大约600,主体3层,高度10.8米,框架结构。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且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及转包。65万元四、获取谈判文件1.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冠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3.方式:现场购买。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康洪兵联系电话:0635-52617804.售价:200元/份,谈判文件出售后不予退还。说明:1)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获取谈判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五、递交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6年12月7日13时00分至2016年12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冠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六、谈判(开启)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6年12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冠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冠县辛集中心卫生院地址:聊城市冠县联系人:王院长联系方式:13561475533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联系人:王景甜/梁杰 联系电话:0635-21858083.交易场所: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635-58625574.冠县政府采购办公室0635-52386992016年11月24日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 应 商 须 知 表序号内 容规 定1项目名称冠县辛集中心卫生院急诊综合楼项目。2建设地点山东冠县境内。3采购人冠县辛集中心卫生院。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冠县辛集中心卫生院急诊综合楼项目,大约600,主体3层,高度10.8米,框架结构。5资质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且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及转包。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7质量等级合格。8工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工,负偏离视为无效报价,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超一天罚成交总价的万分之五,延期超过30天仍不能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利解除施工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不满足工期要求及延误罚款要求的报价无效。9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负偏离视为无效报价。10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谈判文件费用: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冠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1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报价有效期90日历天。13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类收费标准50%收取,不足100万按定额4000元收取。14报价保证金1、报价保证金金额:壹万叁仟元整。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形式,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保证金从供应商公司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至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实际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于交纳当日将保证金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gxjybzj163.com)。开户名称: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山东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文支行账号:9150115050842050000887行号:402471700071保证金退付电话:15563502192,联系人:曹冰蕊监督电话:13561278153 联系人:连利俊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备注栏内注明:“冠县辛集中心卫生院急诊综合楼项目379”(可简写)。(友情提示:法定节假日银行不办理公对公账户电汇业务,请提前办理;不接受分公司、办事处及个人账户等情况汇出的保证金)。2、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由公证处提供公证证明原件的复印件,报价保证金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并于递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按无效报价处理。3、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需现场填写或将保证金退还申请表扫描件发送邮箱至gxjybzj163.com;成交人的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并交纳采购代理费后,凭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采购代理费发票、成交通知书、合同到冠县公共交易资源中心退还。15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全部胶装,否则报价无效)。电子版:1份,包含响应文件全部内容,以无病毒U盘形式递交,电子版单独装袋密封,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同递交,递交响应文件前未递交或递交不合格的报价无效,评审结束后退还。16现场勘查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安排供应商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否则,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均不负责任(供应商必须参加现场勘查,凡因不勘察现场造成的不确定因素,不得纳入后期变更事项)。踏勘时间:2016年 12月5日09时30分;踏勘集合地点:冠县行政服务大厅4楼。不安排统一答疑会,请各供应商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1日内将疑问发至邮箱15224341727163.com,采购人收到供应商的疑问后1日内回复疑问。17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12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18谈判时间2016年12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19谈判地点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冠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20联系方式采购人:冠县辛集中心卫生院地址:聊城市冠县联系人:王院长联系方式:13561475533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联系人:王景甜联系电话:0635-2185808邮箱:15224341727163.com21最高限价最高限价:65万元。供应商首次报价及最终报价均不得超出本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2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从发布成交公告当天开始,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如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转入指定账户,视为放弃成交。23备注1、供应商的保证金只能从其公司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在开标前提交报价保证金电汇底单,否则视为未交报价保证金,做无效报价处理。2、严禁供应商借用他人资质报价,如经发现取消报价资格,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如有成交供应商放弃的、转包分包等违规现象,将没收报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24备注成交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现场安排的项目部管理人员与响应文件中项目管理配备管理人员进行核对,管理人员必须按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人员组织进场并保证常驻现场,否则采购人有权利解除施工合同,另行选择施工队伍。本工程实行押证施工。成交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实行押证施工,项目评审结束后必须将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进行押证,待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否则视为放弃成交。一、总 则1、工程综合说明除供应商须知表外。1.1 现场情况:具备开工条件。1.2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谈判文件及有关资料。1.3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已办理谈判申请手续,现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1.4 以国家、地方和本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为报价依据。2、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表。3、合格的供应商。3.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资质,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2提供有关证明供应商法律地位的文件,(1)营业执照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5)基本账户开户证原件或公证处提供的公证件原件;(6)保证金电汇底单或网上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单位公章;(7)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8)本项目拟派的授权代表、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或交费清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9)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单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0)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无违规违法声明加盖单位公章);(1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见附件信用记录承诺】。 备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提供证书原件的,所有原件单独放入档案袋中,可不密封,与响应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必须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为有效证件,供应商对证件的真伪、有效性负法律责任。谈判小组成员仅根据各供应商现场提供的以上资料确认其资格,不接受任何其他形式的补充说明,各供应商为自行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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