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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国演讲稿第一篇:依法治国演讲稿 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点感想 XXX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简称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本次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公报对依法治国的性质、制度基础、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作出了详尽的阐述,在中共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国家建设目标,极大地丰富了依法治国的理论内涵,也进一步拓展了这一理论在中国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实践空间,必将对中国社会的治理模式的转变、政治运行过程、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司法制度等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漫长的传统社会中,中华文明形成了较为独特的治理模式。庙堂内的皇帝-官僚士大夫与庙堂之外的乡绅儒生形成了较为稳定的联盟关系。作为社会的治理主体,他们以儒教意识形态为主要的知识背景、思维方式和价值准则,在处理各种政治、行政和司法事务中,逐渐形成了相对固定行为模式。虽然当时的法律在社会治理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治理者不能随意违背的重要准则,但是因为法律难以规范千差万别的具体事务,在实践中,往往需要治理者根据儒教意识形态的原则做出临机决断和自由裁量,各层级、各部门主官的主观意志往往成为行政和司法 决策中的决定性力量。 新中国成立之后,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各级党政机关都是依靠红头文件来指导和规范自身的工作。因为这些红头文件,给予各级党政机关的只能是对某些问题的原则性指示,其规范类型与法律原则相近,远不能具备法律规则所特有的具体而微的规范效力,因此,事实上,仍是赋予各级党政机关较为宽泛的自由裁量权。尤其是,文化大革命时曾经要废止宪法。我们是有宪法的,宪法规定的民主制度是健全的,但是到了文化大革命,宪法薄弱了。刘少奇举着宪法抗议,说我这个国家主席是人民选的,红卫兵怎么随便拿我斗呢。但红卫兵根本不听他的。正是基于文化大革命这样的教训,我们意识到,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党要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代替人民当家作主,而且,民主没有法治保证是不行的。以法治国演讲稿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告诉我们,民主没有法治作保证是不可靠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立法进程有了跨越式的发展,包括行政法规在内的各种法律规范逐步地建立健全起来,但是由于改革本身所必然具有的创新性和革命性本质,突破各种条条框框的束缚本身,在许多时候,就难免会有超越现行法律规范界限的可能。再加上各级党政机关在推动地方经济建设过程中,每遇社会矛盾,在解决中,为节省成本、提高效率,很少考虑现行法律规定,往往选择法律以外的解决途径,有时甚至不惜通过法外交易来化解矛盾,实现廉价的稳定目的。 以上之治理方式,在本质讲,仍带有明显的中国传统的儒家式人治特征。虽然在某些时候或某些具体的个案中,可能达到节省行政成本、提高决策和执行效率的效果,但总体上却是导致全国范围内政出多门、政令不一、司法不公、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矛盾集聚、群体性事件频发的重要症结之所在。 因此,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最终必将完成对上述人治主义的治理模式的革命,构建起以法律为基本准则的现代治理模式,极大的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和社会治理效率。以法治国演讲稿 法治是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之一,法治建设的进程彰显着政治文明的进程。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新时期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999年,依法治国被写入宪法。2011年,全国人大负责人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2014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成为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要议题。可以看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提出,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的新的里程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从顶层设计为法治国家建设指明了方向。中央第一次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论断,意味着中国在法治建设过程中,没有任何一个模式可以照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提出,也标志着我们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 上迈出了实质步伐。 依法治国,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模式的构建,需要有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这种法律体系不是以统治或维稳为目的,而是以彰显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旨,以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为目的。它必须凸显全国人大作为最高立法机关的立法主导地位,杜绝政府及其部门越权立法的现象,建立起行政机关在人大指导下起草行政法规的运作机制,完善有广大公民参与的相关立法程序,实现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 法治体系和法律体系最大的差别,就是法治体系是一个立体的、动态的、有机完整的体系,而法律体系是静态的制度体系,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都纳入其中,体现了法治的整体要求。 客观地说,经过30多年的立法工作,当今中国,依法治国的最大障碍已经不是法律制度的缺失,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进而导致执法环境的不断恶化。当然,某些地方党政机关在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也有一定的客观原因。近年来,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维稳的压力越来越重,为快速推进本地经济发展、提升各项经济指标,地方政府在很多项目开发中往往采取先建设、后报送审批的做法,明显违反国务院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不仅造成很多项目在建设初期缺乏合法性依据,处于非法状态,也导致这些项目一旦引起纠纷,地方政府很 难挺直腰杆严格执法,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不得不对闹事群众姑息迁就,最终导致恶性事件的爆发。 公报中要求各级党政机关都必须对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过、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这意味着各级党政机关在行政决策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还必须注重其合法性,不能再以时间紧、任务急等理由为各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工程、项目、任务擅自打开方便之门,也意味着在任何行政工作中,国家的法律法规都必须首先得到维护和遵守。通过政府的守法、保证决策的合法性,以确保执行的严格性和有效性 不论是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还是确保行政决策的执行力,都必须以厘清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各个职能部门、乃至相关岗位的职责边界为前提。长期以来,我国党政机关存在机构设臵随意性较大、科学性不足,各个职能部门之间权责界限模糊,岗位职责含混等一系列问题,客观上造成决策合法性不足、执行中潜规则盛行、乃至相互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现象。公报要求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其中权责法定、诚信守法,不仅提法甚为新颖,更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以法治国演讲稿 司法是保障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而司法公正的前提是司法权的独立行使。公报将司法公正作为法治社会的生命线,是基于对社会公正实现途径的深刻理解。在当今中国,司法不公导第二篇:依法治国演讲稿 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点感想 XXX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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