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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关于信息中心机房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采购编号:NJZC-2008D156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金陵科技学院委托,就信息中心机房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信息中心机房工程 标书编号:NJZC-2008D156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包括具体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包括:机房装修工程、供配电及电气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环境监控系统工程、大屏显示系统工程等投标人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2、 符合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招标文件发售信息: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8年8月1日起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网上下载www.njzc.gov.cn招标文件出售价格:免费投标文件接受信息: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08年8月21日上午08:4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08年8月2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受地点: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厅投标文件接受人:顾澄珊联系电话:025-83279812传真电话:025-83279814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2008年8月2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厅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陆宝钧联系电话:025-83279810传真电话:025-83279811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1号六楼邮政编码:210008网址:www.njzc.gov.cn保证金汇款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汇款银行:建设银行南京地铁大厦分理处保证金汇款帐号:32001595844050000202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NJZC2008D156项目名称:信息中心机房工程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二八年七月第一章 投标邀请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金陵科技学院(采购人)的委托,对金陵科技学院信息中心机房工程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1、项目编号:NJZC-2008D1562、项目名称:金陵科技学院信息中心机房工程3、项目内容:金陵科技学院信息中心机房工程及相关服务,详见第三章需求说明。4、招标文件获取办法:请符合投标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至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拷贝(免费)。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采取汇票、汇款(外埠),本票、转帐支票(本市)等形式(现金不予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6、投标、开标时间及投标、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7、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投标人关注。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1号邮政编码:210008招标文件编制联系人:陆宝钧电 话: 025-83279810传 真: 025-83279811投标文件接收人:顾澄珊电 话: 025-83279812传 真: 025-83279814开 户 行:建行地铁大厦分理处银行帐号:32001595844050000202开户名称: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2、定义2.1“采购人”指委托采购中心招标采购本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南京市暨区级机关或其所属相关单位。2.2“招标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2.3“投标人”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合格投标人3.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附件等。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4.3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4.4采购中心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按照投标邀请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对在此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中心将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的方式送达要求澄清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如果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中心对在答疑会之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在答疑会上回答。5.2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中心均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按照前款方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投标人。5.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4采购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按照前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投标人。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2本次采购除保证金外,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投标人予以关注。二、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7.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7.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7.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7.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8、投标报价8.1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8.2投标报价应包括拟提供货物及其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前所有含税费用,以及标人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8.3招标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8.4投标人须将开标一览表装在单独的封袋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以便唱标时查找。9、投标文件的组成9.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0、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2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网员可以免交);(4)*投标保证金;(5)*投标人资格声明(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6)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7)投标货物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货物提交)和产品鉴定(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货物质量和服务质量认证及环境认证(ISO9000、ISO14000系列等)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0)信用评估报告;(11)商务条款偏离表;(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11、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由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11.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详细的交货清单、货物安装、验收标准、投标货物技术资料、项目集成(实施)方案,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的具体参数值。11.3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所提供的质量标准、制造货物的材质和货物性能,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标准和材质以替代,但应使评标委员会相信替代品的质量和性能相同于或优于原技术要求。12、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2.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邀请要求缴纳。12.3未中标供应商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2.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2.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的;(2)中标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投标有效。13.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中心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4、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4.1 投标人应提交一式五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5.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16、投标截止时间16、有下列情行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16.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16.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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