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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殡仪馆卫生保洁管理(二年)项目(项目编号:XH2018-290)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H2018-290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殡仪馆卫生保洁管理(二年)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编制发布日期: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2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5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9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24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0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各(潜在)供应商: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对江门市新会区殡仪馆卫生保洁管理(二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XH2018-290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殡仪馆卫生保洁管理(二年)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600000 四、采购数量: 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为 公开招标 ,采购 卫生保洁管理服务一项 。(详见采购项目内容)。六、供应商资格: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日当天。以信用信息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一)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包括江门地区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供应商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登记”后再进行报名(即提出下载招标文件的申请)。供应商请登陆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jiangmen.gov.cn)的“注册登记管理系统”自行组织登记。(二)供应商进行报名(即提出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 : 2018年12月25日上午8:30起至2018年12月29日下午5:00止。(三)报名期限内,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获得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视同报名手续未完成,报名不成功。(四)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并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9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细地址:http:/zyjy.jiangmen.gov.c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零(本项目不收取标书款)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16日9时30分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三室)十、开标时间:2019年1月16日9时30分十一、开标地点: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三室)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2月25日 至 2018年12月29日止。十三、联系事项(一)采购单位:江门市新会区殡仪馆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紫霞路6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0-6700002传真:0750-6700002邮编:529100(二)采购代理机构: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三楼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0-6633810传真:0750-6633809邮编:529100(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陈先生联系电话:0750-6700002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联系电话:0750-6632801发布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4日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一、 供应商资格: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日当天。以信用信息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 采购项目需求:1. 服务地点: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紫霞路6号。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年。3. 项目内容:新会区殡仪馆馆内所有卫生保洁管理工作(详见新会区殡仪馆卫生保洁范围及设施表)。4. 最高限价:6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5. 保洁人员:每天要有5人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下午16:30时。如遇到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必须服从单位安排。6. 供应商应具有境内有效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承包方应当提供相关的财务及资信情况资料,以证明其经营状况及履约能力。7. 付款方式:按中标合同金额每季度在财政专户结算一次,提供有效发票。8. 争端解决:调解、协商、仲裁。新会区殡仪馆卫生保洁范围及设施表1室外馆区内路面、停车场、广场、绿化带、绿化景点、沟渠、花圃、山体护坡等。2室内业务楼全幢(1至3层)、走廊、追悼会堂、拜祭室、烧宝间、告别室、车库、公厕、火化车间(含观察室、走廊、门窗、双面玻璃、地面)骨灰寄存楼等。3设施电梯、栏杆、固定不锈钢凳、香炉、香盘、垃圾桶、宣传栏、水池、消防箱、灯饰、办公枱、家具等设备。(一) 服务范围:馆区办公楼、停车场、会堂、拜祭室、长廊、广场、山体护坡等(详见新会区殡仪馆卫生保洁范围及设施表)。(二) 卫生保洁标准要求:(1) 办公大楼、告别厅、追悼厅清洁标准:地面全天八小时巡回用尘推静电吸尘剂进行维护清扫保养。会议室、会议厅全天八小时定人巡查及清理会议会客后残留的茶水垃圾等,地面洁亮无垃圾、无污迹、无水痕,每月打蜡保养地面及楼梯不锈钢手(把手)一次。(2) 门窗玻璃每天用中性清洁剂擦一次,玻璃每周用玻璃水清洗刮一次,擦后无水痕、窗户轨道无积沉,推动时轻松。玻璃达到自身透明度,窗帘半年清洗一次(包括拆装)。(3) 广场、路面、停车场、球场、人行道、长廊、车库,每天定人循环清洁检查清扫、定时清洗,保持地面干净,无泥沙、污垢堆积物、积水。(4) 拜祭房、骨灰楼、火化车间(含观察室、走廊、门窗)每天定人八小时循环清洁清扫。窗台干净,墙壁无灰尘,屋顶墙角无虫网,地面干净洁亮、无水痕。火化车间地面光亮,无垃圾,无水痕,玻璃干净。(5) 沟渠及时清除沟内泥沙、杂物垃圾等。每周清洗一次,每月用消毒水清洗一次。目视畅通,干净,无杂草,无杂物,无堵塞,无异味。(6) 山体护坡每周保持打扫杂物树叶,清除周围杂草,目视无杂物、树叶,保持干净。(7) 绿化地方及时清扫落叶、纸屑等杂物。每天定人循环维护,同时确保工作时不损坏花木、美花环境,无污染。(8) 走廊连廊:每天清扫楼层走廊通道并拖干净。巡回清洁,垃圾需收集到指定地点或垃圾桶内。(9) 栏杆、围栏、围基、灯饰需及时清扫。如栏杆的沾污物(口香糖等),灯饰需半月擦洗一次。每天定人巡查,遇到损坏的及时报告馆内工作人员。(10) 固定不锈钢凳、香炉、香盘每天定人八小时循环保持其清洁。(11) 宣传栏、瓷砖柱身每月用中性清洁剂擦洗一次,保持无污渍、无锈渍。(12) 天花板每月清扫一次,保持无沉积,洁白。(13) 消防栓(箱)每周用毛巾擦拭一次,保持清洁。(14) 公厕每天冲洗消毒巡回保洁,保洁洁亮,无异味。(15) 喷水池每半月清洗一次。(16) 垃圾清运,每天巡回将垃圾清运干净,垃圾收运过程中要保持无漏散,不造成二次污染。垃圾桶每天清洗一次,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摆放整齐,周围清洁,无堆积物,无异味,每周垃圾桶消毒一次。(17) 承包方自行提供清洁工作所需要的一切设备工具,以及清洁所用的清洁剂、杀菌消毒药品,按规定标准进行清洁,负责聘用的工人劳动生产安全及社会保险缴纳费用。维护治丧场所环境,不能将清洁所有用具乱放。(18) 承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防范安全措施,合同执行中承包方工作人员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殡仪馆不负任何责任。9.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签订合同并生效,甲方每季度按期拨付上季度后勤服务费至区财政专户,由财政局按甲方审核的后勤服务费的实际金额(扣除质量罚款等)并开具完税发票,划账支付到乙方账户。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 说 明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江门市新会区殡仪馆。2.2. “监管部门”是指: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2.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2.4. 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2.5.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 中标供应商收到缴款通知书后三(3)日内应以转帐或汇款到账的形式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交纳履约保证金。4.3.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2%收取。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收款单位: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账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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