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2页
第2页 / 共12页
第3页 / 共12页
第4页 / 共12页
第5页 / 共12页
第6页 / 共12页
第7页 / 共12页
第8页 / 共12页
第9页 / 共12页
第10页 / 共12页
亲,该文档总共1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合同协议规划设计合同项 目 名 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 同 编 号: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签 订 日 期:二一一 年 月 日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签订依据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1.2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1.4 1.5 第二条 委托项目内容及范围2.1 项目名称: 。2.2 项目地点: 。2.3 用地面积: 。2.4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文件为准)。2.5 委托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 甲方责任3.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交项目委托书,该委托书包含本项目所涉及各个阶段的明确的设计任务要求,该委托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3.2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交以下所有设计基础资料:3.2.1 ; 3.2.2 ;3.2.3 ;3.2.4 ;3.2.5 。3.3 乙方在3.2条所述清单基础上,要求甲方提供在资料清单之外但属于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设计工作所需的其它资料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并在接到乙方补充提交材料清单之日起五日内提供予乙方,但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推迟乙方提交设计成果的时间。 3.4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第4.1所述相应工作阶段开始之前五个工作日内,提交该工作阶段所涉相关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和批示文件等文件复印件各一份。3.5 若甲方提交上述3.1-3.4所述任一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十日(含十日)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4.1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超过规定期限十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或解除本合同。3.6 甲方应当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全面性、合法性负责,因甲方提供资料不足或错漏等瑕疵而导致日后出现的更改返工或任何第三方责任,甲方应负全责,并就乙方的更改工作双方另外协商确定甲方须额外支付设计费用。3.7 甲方应就本项目与地方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必要的协调工作。3.8 甲方负责本项目因地方行业约束所需的专业部门设计统筹,并以乙方的总体平衡为基础。3.9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工作进程,在尊重乙方工作的前提下及时提出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包括使用功能、技术配置等)和修改意见。3.10 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第一、二、四条规定内容的各阶段规划设计成果及相关文件,应及时审查认定,并出具书面修改意见或书面确认函。3.11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内容如期如数向乙方支付工作费用,本合同之设计费必须由甲方支付 (即直接由甲方账户汇入乙方账户内)。如甲方改由任何其他公司(包括其子公司及母公司)支付,甲方必须在汇款前提供有效的付款委托函予乙方。3.12 甲方应支持乙方的设计回访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给予乙方归档。第四条 乙方责任4.1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进行设计工作并提交规划设计成果及相关文件。本项目设计按以下分阶段进行(审查、审批、公示时间不计算在下列工作时间内):4.1.1 第一阶段,自本合同已签订、乙方收到甲方按照本合约3.1-3.3条提交的资料、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照7.2.1条支付相应费用该三条件共同满足之日起 日内,完成 (第一轮成果),该成果用于 ,一式 份;4.1.2 第二阶段,自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照本合约3.4条提交的资料且甲方按照7.2.2条支付相应费用之日起 日内,完成 (第二轮成果),该成果用于 ,一式 份;4.1.3第三阶段,自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照本合约3.4条提交的资料且甲方按照7.2.2条支付相应费用之日起 日内,完成 (第三轮成果),该成果用于 ,一式 份;4.1.4 本项目的工作程序与具体的工作时间可由甲乙双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和对上述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调整后甲乙双方完成相应工作的日期相应顺延,且免除因日期顺延产生的相应责任及权利。4.2 乙方负责按相应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对各阶段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并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专家评审会并进行汇报。4.3 乙方对规划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4.4 乙方指定 为负责人,全面组织协调本项目规划设计各项事宜。电话: 电邮: gzupds.com 4.5 乙方负责保管归档全部规划设计底图及原始规划设计文件。第五条 技术要求和设计质量5.1 本项目规划设计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划行业设计规范、规定、规程、条例、标准等。5.2 本项目规划设计文件应符合行业及地方通用标准和惯例,符合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5.3 本项目规划设计文件应满足甲方提供的项目委托书中经双方认可的技术要求。第六条 成果认定6.1 乙方按本合同第4.1条规定完成各阶段规划设计成果及相关文件,应以甲方书面认可的成果作为该阶段规划设计成果交付。6.2 乙方交付各阶段规划设计成果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对该阶段规划设计成果的书面反馈意见或书面确认函;逾期将视为甲方同意该阶段规划设计成果。6.3 针对乙方提交的各阶段工作成果,如因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原因等非因乙方过错原因而需要进一步修改的,甲方应当就修改要点及修改要求书面形式明确告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之日起十日内就甲方的修改要求提交修正后的工作成果,修改期间构成乙方按照合同第4.1条规定交付期间的延迟;修改次数以两次为限,超出两次需要继续修改的,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否则乙方有权不再继续修改或解除本合同。6.4 乙方按本合同第4.1条规定进行各阶段规划设计成果交付后相应的送审工作,并以有关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审批同意文件为该阶段送审工作成果。因甲方或乙方原因暂停或终止该阶段送审工作超过30个工作日的,甲乙双方应就该阶段送审的确认另行协商工作成果。6.5 乙方提供最终成果文件和图纸一式三份,及最终成果电子文件一式一份。第七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7.1 费用7.1.1 经双方协商,改造规划设计总费用为人民币 整(¥ 元)(总费用不因政府批文批出总建筑面积的增减而变化)。7.1.2 本费用包含本项目共 次正式成果费用。即: 。7.1.3 本合同4.1条所述各阶段成果提交后,因非乙方过错而造成该阶段成果修改的,其费用由双方协商后另计。7.1.3 本项目不含 费用。7.2 支付方式7.2.1 定金及第一阶段费用:自本合同签订后 五 日内,甲方应支付总费用的 ,计人民币 元整(¥ 元),其中相当于合同总费用的20%的金额计人民币 元整(¥ 元)为本合同定金;7.2.2 第二阶段费用:自乙方提交4.1.1所述第一轮成果后 日内,甲方应支付总费用的 ,计人民币 元整(¥ 元);7.2.3 第三阶段费用:自乙方提交4.1.2所述第二轮成果后 日内,甲方应支付总费用的 ,计人民币 元整(¥ 元);7.3 自本合同4.1条所述乙方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本合同7.2.1条所述定金抵做本合同设计费。7.4 乙方应在甲方每次收到付款后 日内提交等额有效的发票给甲方。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8.1 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重大修改,或应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而作重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除非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或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返工费具体金额经双方另行协商确认并在乙方返工工作开始前完成支付,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返工或解除本合同。8.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该阶段工作按该阶段工作费用的全部支付。8.3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工作费用,因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支付时间15个工作日后,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偿付当期应支付费用的2作为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或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规划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工作费用。8.4 因乙方责任造成工作重大返工或重作的,乙方不得另行收费。8.5 乙方由于自身过错,延误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成果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当期应收费用的2作为延误违约金。8.6 合同生效后,非因甲方原因且无任何其他合理理由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回所有已收款项并双倍返还定金。8.7 双方同意,如本合同设计范围(无论全部或部份)之工作需要暂缓,或者甲方依照本合同3.1-3.4条提交相应材料的期限需要暂缓,甲方必须7个工作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当暂停的设计于30日内恢复,又无修改时,本合同继续履行,设计费不变,设计时间应作相应顺延。如本合同暂停超过3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8.8 双方同意,本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合约双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履行完毕本合同所述全部权利义务,如非因甲方、乙方原因导致合约未能在一年内履行完毕的,则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8.9如任何一方选择解除合同的,则合约就此终结,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含定金)不予退还,甲方须就乙方本阶段正在进行之工作向乙方支付完毕本阶段费用,乙方已提交的工作成果甲方可以在合约约定范围内继续使用。8.10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超过本合同规定的图纸和文件份数,或需增加新规划设计内容的,甲方应向乙方增加支付费用,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8.11 如果本合同因非乙方过错在执行中途被终止,乙方将不对终止时的阶段性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及可行性负责。第九条 通知和送达9.1 甲乙双方各自指定一名联络人负责项目的协调工作。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更换联络人。乙方确有需要更换联络人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9.2 通知地址及联系人甲方联络人:姓名: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