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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名词解释1、政府经济是一种与企业、个人经济活动相对应的经济行为,即以政府为主体的资源配置及其宏观经济管理。其中,政府财政分配及其提供公共服务在政府经济活动中居核心地位。2、政府经济学是专门研究以政府为主体的资源配置及其宏观管理规律的学科。3、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机制在有些领域不能或不能有效发挥作用,达不到资源有效配置的目的。也就是达不到经济学所讲的“帕累托效率”。4、竞争失灵:市场处于不完全竞争状态,也称之竞争失灵。在现实经济运行中,市场往往达不到完全竞争状态,而是存在垄断,即不完全竞争。至于垄断的具体情况,还可进一步划分,主要包括完全垄断、寡头垄断和垄断竞争。5、信息的不对称:通常是指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易的双方,由于所掌握的信息量不相等,不能有效开展公平竞争,从而对资源配置产生扭曲。6、社会公平:是指社会成员对收入分配差距的心理承受能力。7、经济公平是指生产要素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对比关系。8、自然垄断:有时也称之为天然垄断,是与某些商品和劳务自身的特点有关,即这类商品和劳务在由一家企业提供时其成本比由多家企业提供时低,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生产和提供,具有明显的自然垄断特征。9、洛伦茨曲线:在个人收入分配领域,人们通常用洛伦茨曲线衡量收入差距,以及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状况。洛伦茨曲线由统计学家洛伦茨提出,用累积的一定人口数量占总人口的百分比与这部分人口所获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百分比的对应关系来表示。10、公共物品是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消费的非排他性、效用的可分割性、消费的强制性特征。一般不能或不能有效通过市场机制由企业和个人来提供,主要由政府来提供。11、消费的非竞争性是指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向一个额外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边际成本为零。消费者对某一物品的消费,不会减少或影响其他消费者对同一物品的消费。消费者人数的增加并不对生产成本产生影响。12、俱乐部物品:可能发生拥挤的公共物品,布坎南称之为俱乐部物品。当消费人数低于拥挤点时,该物品是非竞争的,而当消费人数超过拥挤点时,这种物品的消费就变成竞争的。13、外部效应:经济学中的外部效应(外部性)是指,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对其他生产者或消费者带来的非市场性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有益的,也可能是有害的。有益的影响(收益外部化)称为外部经济性,或正外部性;有害的影响(成本的外部化)称为外部不经济性,或负的外部性。14、庇古税:在存在外部成本的情况下,如果政府向有关企业或个人课以相当于他们造成的边际外部成本的罚款或税收,外部成本就成了有关当事人的内部成本,他们在决策时就会考虑到这些成本,从而避免效率损失。由于这一纠正外部成本的方法是英国经济学家庇古首先提出的,所以又叫做庇古税。15、公共选择一般是指在政府经济活动中,如何通过政治程序决定公共物品生产、供给等问题。其基本原理是,将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用于非市场的政治领域。16、直接民主:是指社会成员以投票等形式,直接参加公共物品生产和供给决策,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其他事务管理。17、投票悖论:在投票选择中出现有悖于日常逻辑推理的现象。如在A、B、C三个方案中,A和B选择,A以2:1的票数获胜。在B和C的选择中,B以2:1的票数获胜。然而,在A与C的选择中,C又以2:1的票数获胜。因而,无法确定最后获胜的方案。如果根据一般的推理,A优于B,而B优于C,则一定是A优于C,而上例中的结果是C优于A。18、票决循环:在投票选择中出现的无法选择最优方案的现象。如在A、B、C三个方案中,A和B选择,A以2:1的票数获胜。在B和C的选择中,B以2:1的票数获胜。然而,在A与C的选择中,C又以2:1的票数获胜。因而,无法确定最后获胜的方案。如果根据一般的推理,A优于B,而B优于C,则一定是A优于C,而上例中的结果是C优于A。如果上述配对投票能一直进行下去,则会出现A和B选择,A获胜,B和C选择,B获胜,A与C选择,C获胜,B和C选择,B获胜,这样不断循环下去,出现了“票决循环”的现象,但无法在A、B、C三个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19、阿罗不可能定律阿罗认为,一般来说在多数原则下,要找到一个满足民主社会公共选择所有标准的集体决策规则是不可能的。不能指望一个民主社会能够做出一个前后一致的决策。该结论被称之为阿罗不可能定律。20、多数裁定原则,是指要通过一个方案,必须有一半以上的人赞同。多数裁定原则还可以具体分为简单多数原则和有条件多数原则。21、政府支出相对量指政府支出数量与国民经济其他经济指标的关系。22、购买性支出是指政府以购买者的身份在市场上采购所需的商品和劳务,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政府购买性支出,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即实行等价交换。对市场运行而言,购买性支出,对消费和生产具有直接影响,可广泛用于调节各项经济活动。一定时期内政府购买性支出的规模与结构,对市场物价、有关产业发展有重要调控作用。23、转移性支出是指预算资金单方面无偿转移支出,如社会保障支出、财政补贴等。转移性支出,由于是价值单方面无偿转移支出,就不可能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而是为了实现政府特定的经济社会政策目标。24、公共投资是指政府将一部分公共资金用于购置公共部门的资产,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所形成的支出,它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基本手段,也是政府提供公共劳务的前提与基础。25、财政投融资是指政府为了加强宏观调控,以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为目的,运用信用手段,直接或间接有偿筹集资金和使用资金的政府金融活动。财政投融资是一种政策性投融资,它既不同于无偿拨款,也不同于一般商业贷款。26、社会保障制度是以社会的共同力量对社会成员因各种个人难以抗拒的客观原因导致难以维持必要生活水平时提供物质保证的制度,是具有经济福利性质的社会稳定制度。27、社会保险是指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在劳动者年老、疾病、伤残、生育、失业等原因暂时或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从而部分或全部地失去正常收入时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劳动者及家属基本生活的通过国家立法建立的保障制度。28、现收现付式这是一种以近期收支平衡原则为依据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这种模式要求当年或近期所有参保单位,按照统一的比例提取社会保险基金,在收支过程中实现基本平衡。29、财政贴息是指为了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政府财政对使用某些规定用途银行贷款的企业,就其支付的贷款利息提供的一种补贴。其实质是政府财政代替企业向银行支付全部或部分利息,是政府财政支持有关企业或项目发展的一种有效方式。30、税收支出是指以特殊法律条款规定的、给与特定类型的活动或纳税人以各种税收优惠待遇而形成的政府收入损失或放弃的收入。31、政府收入亦即财政收入或公共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从动态的角度看,政府收入是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过程;从静态的角度看,政府收入是用货币表现的一定量的社会产品价值。32、税收政府凭借公共权力取得收入,首先表现为政府拥有课税权。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按照预先确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向社会成员收取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工具。税收是政府凭借政治权利强制征收的,体现凭借国家政治权利对国民收入的特殊分配。33、政府收入效应:是指经济主体因为政府组织收入而在其经济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做出的反映,或者说是指因国家征税而对消费者的选择以致生产者的决策所产生的影响。这种政府收入的效应,就是我们所讲的政府收入的调节作用。由于政府的收入对经济会产生这样的效应,因此,政府完全可以利用收入这一手段,来实现自己宏观调控经济的目标。政府的收入对纳税人经济的影响行为会产生两个方面的效应,即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34、替代效应政府收入的替代效应:是指当政府对不同的商品实行征税或不征税、重税或轻税的区别对待时,会影响商品的相对价格,使经济主体减少对征税或重税商品的购买量,而增加对无税或轻税商品的购买量,即以无税或轻税商品替代征税或重税商品。35、税收制度是国家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它是国家向纳税单位和个人征税的法律依据和工作规程。主要包括税收法律、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等。36、税负转嫁是指在商品交换过程中,纳税人通过各种途径将其所交纳的税款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他人负担的经济过程和经济现象。37、税收归宿也称为税负归宿,它是指处于转嫁中的税负的最终落脚点。38、税收“三性” 同国家取得公共收入的其它方式相比,税收具有其鲜明的形式特征,即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税收三性”。这三个形式特征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是一切社会形态下税收的共性。39、课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收征收的目的物,它反映这个税种征税的基本范围和界限。凡是列入征税对象的,均属于该税的征收范围。国家通过法律确定的征税对象,是不同税种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是税收制度的基本因素之一。40、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是纳税的主体。41、计税依据是指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42、免征额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全部课税对象中预先确定减除的部分。43、流转税:是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制度的总称。与其它类型税收制度相比,流转税具有明显的特点和功能。商品流转额是指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发生的金额。非商品流转额主要是指各类劳务收入,如服务的营业额。44、增值税是对在果果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动以及从事进出口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税种。45、营业税:是对我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收入征收的一种税。46、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所拥有的财产课征的税种。财产主要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损失其经济价值的财产,如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动产是指除不动产以外的,各种可能移动的财产,包括有形动产和无形动产。47、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48、契税:是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权属转移过程中,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契税的征税对象,是指在我国境内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49、行为税:是以特定行为做为课税对象的税种。行为税具有课税对象单一、税源分散、税种灵活的特点。政府开征特定行为税的功能,主要是对纳税人的特定行为进行调节,达到国家一定的政治、经济、社会目的,一般带有“寓禁于征”的性质。其主要目的往往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50、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占用耕地面积一次性定额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占用的耕地。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耕地占用税实行地区差别幅度定额税率。51、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52、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税法列举的各种应税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上述应税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印花税的税率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规定了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53、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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