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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共享经济发展中的风险投资支持研究我国共享经济发展中的风险投资支持研究:未知 【摘要】互联网等现代技术的进步推动了新型经济形态共享经济的诞生与蓬勃发展。共享经济将社会资源最大化利用,带来盘活资源、实时高效匹配、全名共创共享等价值,促进经济发展。风险投资是共享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但是共享经济迅速发展中凸显的问题使得充分且合理的风险投资面临挑战。本文将结合共享单车的案例,研究我国共享经济发展中风险投资支持的现状和问题,并给出促进我国共享经济风险投资支持的对策。【关键词】共享经济 风险投资一、我国共享经济发展中风险投资支持的现状和问题研究(一)我国共享经济发展中风险投资支持的现状研究根据中国共享经济研究报告2017及相关数据显示,针对我国共享经济发展的风险投资正处于加速扩张中。2016年我国分享经济融资规模约1710亿元,同比增长130%。其中,交通出行、生活服务、知识技能领域分享经济的融资规模分别为700、325、20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4%、110%、173%。近些年,在中国获得风险投资的共享经济企业数量和融资金额出现了爆发式增长。仅在2015年滴滴出行已经公布的融资总额就已经超过229.45亿人民币,美团网、蚂蚁金服分别获得融资总额138.6和121亿人民币。在资本较为充足的情况下,我国共享经济交易额近些年实现快速增长。根据中国共享经济研究报告2017及相关数据显示,初步估算,2016年中国分享经济为市场交易额约为34520亿元,比上年增长103%。中,生活服务、生产能力、交通出行、知识技能、房屋住宿、医疗分享等重点领域的分享经济交易规模共计达到13660亿元,比上年增长96%;资金分享领域交易额约为20860亿元(其中,P2P网贷市场规模20640亿元,网络众筹市场规模220亿元),比上年增长110%。(二)我国共享经济发展中风险投资支持问题研究1.现有法律法规不适用于共享经济风险投资。共享经济是一种新业态,是一种网络经济,具有典型的跨区域,跨行业特征,现有的法律法规难以适应风险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平台企业的法律地位和责任界限不清楚,关于平台的性质认定,行业归类,从业人员,税收征缴等尚无明确规定。这是由于互联网发展速度太快,改变了法律制定时的环境,导致大量的共享经济活动处于灰色地带,甚至有违法的可能性,这就使得对这些共享经济的投资活动存在很大的风险。一旦这些平台运作不合法律规定,投资者将会遭受资金无法回收的损失,这会大大挫伤企业和民众的投资积极性,进而影响到其他共享经济业务的融资和运营。共享经济平台在初始阶段为了扩大市场,吸引更多的用户采取低价倾销,有垄断嫌疑、造成了因为没有营业收入而不纳税、不承担劳动保障责任、破坏市场秩序等法律问题。新经济针锋相对,要求国家法律顺应潮流,适时调整以适应代表先进生产力的经济形态的发展需要,赋予网络平台和行业协会更大的治理自主权。将共享经济纳入到既有的监管体系中,将超越时空的松散资源重新整合,划清企业和市场的边界,明确劳动关系,承担社会保障责任。这就要求立法者能准确把握互联网的特性,确认平台与生产资料的特殊关系,在新旧产业之间保持平衡。2.政府对于共享经济风险投资扶持力度不够。我国政府对风险投资事业的整体扶持力度不够,虽然对一些新兴企业有税收优惠,出口优先等政策,但实施力度不够,风险防控能力远不及发达国家。就共享经济行业而言,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许多重要文件明确提出要发展共享经济,但从一些部门和地区出台的政策来看,更多的是在强调行业规范,鼓励发展的政策较少。以网约车管理细则为例,多数城市都从车辆标准,司机资质等方面细化国家的有关规定,有些城市对司机的户籍,准入年限都做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偏离了共享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与国家包容创新的导向相背。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对共享经济缺乏正确的认知,习惯于用传统的思维方式对待新技术,新业态。同时缺乏创新也束缚了共享经济的发展空间,在原有的法律框架下,创新发展与依法行政之间容易出现矛盾。针对以上问题,我国政府正在不断增强对共享经济的扶持力度,不断改进不完善的制度。2017年7月,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消除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增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分享经济发展的信心。还提出完善分享经济的制度保障,强调建立政府和企业互动的信用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大力推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公共数据资源开放,鼓励创新资源和生产能力的分享,以及研究完善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特点的税收征管措施等内容。强化了管理创新,充分考虑分享经济跨界融合特点,坚持分类指导思路,避免用“老办法”“旧思维”管理“新事物”,强化地方政府自主权和创造性,做好与现有社会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衔接,完善行业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这一政策的出台表明政府正在加强对于共享经济行业的鼓励,将严格监管和鼓励创新合力而为,逐步强化对共享经济行业的扶持。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又将使该行业风险投资增加,给予其政策保护。3.共享经济信息不对称,投资风险大。共享经济平台需要依靠一个强大的算法,根据用户过去的使用数据和类似的用户使用数据推算出你可能需要的商品或服务并推荐给你,平台已经深深地介入看似偶然的交易当中,并能从中潜在地获利。平台积累的服务历史越长,用户能够使用的服务就越能够精确地加以预测,反过来帮助塑造了用户的偏好。从这个意义上说,平台是一种信息中介。相对而言投资者(用户和风险投资者)都处于信息弱势的一方,对于共享经济平台的运营模式,资金去向,成本大小等信息都不了解,增加了投资风险。举例来说,共享单车通过收取押金的方式沉淀了庞大的资金,但是投资者不了解资金流向、资金安全状况以及共享经济平台的资信水平,运作流程等信息,处在信息劣势的地位。风险投资者面临着共享经济个体违反借款协议并私自改变资金用途;隐瞒投资收益,逃避偿付义务;对借入资金的使用效益不?责任,不努力工作,致使借入资金发生损失等风险,导致投资风险增加,共享经济风险支持不足。 4.共享经济缺乏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现有的统计体系难以界定和衡量共享经济的发展规模,水平,速度和对经济增长的实际影响,这就使得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无从下手,进而影响政府的政策制定和投资者的风险预判。难以建立有效的风控体系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一是缺乏与共享经济相适应的行业分类体系,由于共享经济具有组织参与者广,业态跨界融合,组织边界模糊等特点,使得现有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体系难以对其进行精确统计;二是缺乏一套标准的统计指标体系,由于共享经济包含的领域多,统计口径多样化,难以形成统一的统计指标,传统的数据收集和抽样方法不能完全适应新业态的发展。三是共享经济的社会效益容易被忽视,共享经济主要贡献体现在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社会福利的改进,现有的GDP核算方法无法测度共享经济带来的经济效益。难以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导致不能?嗜返丶屏客蹲史缦眨?使得共享经济领域的风险投资更具有不确定性。二、我国共享单车风险投资支持研究(一)我国共享单车在资本市场获得融资研究在我国共享经济市场获得融资份额最大的是交通出行领域,其中共享单车是资本涌入的主要阵地。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显示,2016年度共享单车领域单就ofo就完成了五次融资,从2016年2月1日到2017年7月6日共经历了7轮融资,最高融资金额高达1.3亿美元。2017年共有23家共享单车企业获得融资,累计金额约合258.09亿元。其中,摩拜、ofo小黄车成为本年度该领域内最能吸金的企业,分别累计获得约合70亿元和82亿元的融资。(二)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分析风险投资运行中所产生的问题2016年资本市场的寒冬共享单车却从各大项目的融资中脱颖而出,成为在资本市场融资中的佼佼者。资本市场推动共享单车市场发展的同时,也进一步推动市场的激烈竞争。以摩拜、ofo为代表均已完成多轮融资。共享单车的日益兴起,对社会各个方面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下面本文将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分析风险投资运行中所产生的问题:1.供给方。根据我们从20172018一年的追踪,目前共享单车行业利润来源主要为:政府补贴、广告收费和用户账户沉淀资金。大量行业竞争者不断涌入,目前的状况一个难以形成垄断、品牌效应,边际成本难以降低的行业,原有的共享单车运营者无法有效阻止新竞争者的加入,市场和技术准入门槛很低。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仍有很多人想进入共享单车领域,但已得不到资本青睐,“很多都是几个人凑上二三十万元就想入局,还有的人想在一个镇子上投放10辆车起步”。另外目前共享单车运营成本依旧偏高,一辆共享单车的成本至少需要几百元,而共享单车中成本最高的摩拜单车成本甚至高达3000元,所以为了保持共享单车的性能以及在消费者心中的价值,还要耗费一笔巨大的维修成本,目前“互联网+共享单车”企业租车收入都不高,有些单车企业甚至不能弥补其购置成本,共享单车的运营者又很难把运营成本上涨的压力转移到顾客身上。共享单车市场的所有参与者,在风投资本的加持下纷纷入场,目标都是要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价格战与市场无序竞争几乎不可避免:每个个体都追求纯利己的行为,导致的最终结局必然是对所有玩家都不利的囚徒困境。2.需求方。诚然,共享单车对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经过调查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用户权益缺乏保障,据调查,国内共享单车用户规模已达2.21亿,按主流单车企业押金在99元到299元之间估算,国内共享单车用户的押金存量规模为200亿到600亿元。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部分共享单车企业出现了资金困境、押金退还难的问题。据统计,大概有15亿元之多的用户押金无法退还,波及近700万单车用户。其次,共享单车普遍存在人为损毁、私自占有等行为。另外,共享单车的无桩性质导致了随意停放,这也对交通工程和公共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战。并且共享单车存在安全隐患,目前为止的报道显示,ofo与摩拜平台上均有严重的用户伤亡事故。目前,共享单车能否满足人们对交通工具越来越高的需求值得商榷。3.风投资本家。之前谈到的资本运营模式问题目前基于“互联网+”平台,盈利模式大概分为广告投放、大数据服务、金融服务和增值服务四种。但目前又有新的问题产生,共享单车的融资渠道均为外部融资中的股权融资,随着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展,那么所需要的运营资金势必不断增加,由于企业会有越来越多风险投资家注入资金,股权必定会发生稀释,这会导致投入资金与股权比例不匹配,靠前投资的风投资本家面临不确定性会更高,风险会更大。另外风投资本家在共享单车的资本市场上投资呈现羊群效应,融资发生时间和热度均呈现集中表现,融资爆发期集中在2016年和2017年,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7月,摩拜已融资约76.58亿元人民币;ofo已融资约91.35亿元人民币;永安行已融资将近1.4亿元人民币;小蓝已融资将近4亿元人民币;优拜单车已融资将近2.6亿元人民币;哈罗已融资将近2亿元人民币。风险投资家在进行投资时高估投资成功的可能性,没有将风险和收益在各种约束条件下客观权衡,偏向于非理性投资。4.政府。政府目前对共享单车的态度积极转变,从被约谈被收缴到企业与政府的战略合作,政府进入了善意观察期。但我们依然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城市中存在的客观问题,交通部作为交通主管部门,倾向于支持和鼓励共享单车,但地方政府职能多元,还需要行使城市秩序管理的职责,从而出现了矛盾。城市慢行交通体系对于共享单车的融入依然显得不适应,城市规划并没有为共享单车预留足够空间,从公共服务管理角度来看,配套设施不完善,城市交通道路建设主要以服务机动车出行为主,非机动车道建设力度不够,路权争夺矛盾会愈发突出。作为共享经济新兴事物的共享单车,其相应的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尚未完善,共享单车的出现和经营方式与城市管理条例中内容也产生了很大的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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