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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成品油保障事件应急预案 2006年6月15日一、总则(一)目的为确保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所必需成品油的正常、稳定供应,有效避免、减少、缓解各类突发事件和持续紧张状态造成成品油供给不足或中断产生的影响及危害,明确有关机构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快速地处置成品油供应重大事件,特制订本预案。(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国际原油、成品油价格和供求变动情况的了解,及时掌握国内特别是我市周边地市市场变化,有效预测市内成品油供需情况,实时监控市内成品油运销存情况,积极预防成品油供应出现重大事件,做到早预防、早准备。2、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部门和各级应急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成品油保障及应急处置工作。3、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先急后缓。在成品油供应一旦出现重大事件时,各单位要以全市大局为重,坚持突出重点,根据轻重缓急,全力保证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企业的油料供应,维护社会的基本稳定。在资源紧张时,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做好资源的组织和调运工作,努力将成品油供需矛盾和重大事件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4、分级负责。建立各级政府部门、主营单位分级负责制度,按照行政区划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市人民政府是处置成品油供应保障较大事件(III级)的主体;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处置成品油供应保障一般事件(IV级)的主体。(三)成品油市场供应现状市场供应情况。目前,中石化邵阳分公司是我市成品油供应的主渠道,年供应量占全市消费量的83%左右。其主要进货渠道为省内的生产企业及中南区的大型炼油厂。该司目前拥有在营油库2座,总容量4万立方米,在营加油站175座,网络覆盖全市。湖南邵阳中油销售有限公司目前供应量为全市消费量的17%左右, 主要进货渠道为西北、东北等大型、特大型炼油厂。目前拥有在营油库1座,总容量9500立方米,在营加油站18座,主要分布在县、乡。市场需求情况。根据2004年统计数字我市有汽车45833辆,其中载客汽车26854辆,载货汽车18478辆,其他汽车501辆;摩托车135821辆,农用运输车10459辆,拖拉机5453台;挂车214辆。加上重点工程项目,全市成品油消耗量每天约为700吨,其中柴油约510吨,汽油约190吨。全市全年成品油消耗量约为26万吨,其中柴油约19万吨,汽油约7万吨。中石化邵阳市分公司储存上限为4万吨,正常情况储存量为3.6万吨,能基本保障市场需要。中石油邵阳分公司储存上限为7300吨,正常情况储存量为6700吨,市场保障能力较弱。由于省内铁路运输能力的制约,每到年底常出现油品与电煤争运力的情况。2003、2004年底和近段都出现过由于运输能力制约造成市场成品油供应暂时紧张的状况,加之今年由于国际市场原油价上涨,市场成品油应趋于紧张状态。(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处置成品油供应中较大(III级)事件。县(市)区人民政府成品油供应保障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县(市)行政区域处置一般成品油供应保障(IV级)事件 。二、组织指挥体系职责(一) 应急领导机构职责成立邵阳市成品油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商务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要成员单位包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商务局、市经济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主营单位(中石化邵阳分公司、湖南邵阳中油销售有限公司)、铁路运输部门。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全市较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研究较大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下达应急指令;宣布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二)应急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及时了解和汇总较大事件情况,提请领导小组决定进入或解除应急状态,实施或终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组织相应的新闻发布会;负责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三)应急调度小组与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组成由成品油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主营单位参加的应急调度小组。1、应急调度小组主要职责:了解收集和执行本辖区相应应急预案;协调本辖区相关部门关系;编制和执行本辖区相应应急预案;在应急预案启动时,服从市应急办公室统一调度指挥,负责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设立一名应急工作联络员,负责当地情况的收集、整理、上报及有关应急事项的协调落实工作。(四)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参加市成品油供应保障较大事件预警及保障调度工作;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市成品油供应保障的应急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应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市人民政府其它职能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市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市经济委员会:负责协助主营单位向其上级主管部门请求增加我市成品油配置计划及和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计划。公安、武警、消防部门:负责保障应急情况下重点部位、突发事件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消防救助等工作。市物价局:负责加强对应急情况下油品销售价格的管理和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防止哄抬价格和资源外流。市新闻办公室:负责省成品油保障应急工作的新闻发布。主营单位:(中石化邵阳分公司、湖南邵阳中油销售公司)负责本单位应急情况调度和处置,执行应急办公室应急工作安排。铁路运输部门:在应急情况下,负责优先保障市内油品配置计划的运输。三、预警和预防机制(一)预防机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的监测分析,每30天对主营单位成品油进、销、存情况定期调度。主营单位担负预防出现紧急状态的责任,在资源相对紧张时,要加大配置计划调动力度,积极组织配置外资源入邵,努力保持合理库存。其它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营单位做好资源组织和调运工作, 有效防范紧急状况出现。(二) 预警预防行动1、主营单位在油品库存下降明显(中石化邵阳分公司低于6000吨, 湖南邵阳中油销售公司低于2000吨),后续资源不足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向应急办公室汇报,请求协调铁路运输部门将成品油列入重点物资予以保证。(2)每日向应急办公室报告调运入库量和实际库存动态。(3)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求增加我市资源配置计划。(4)在铁路运输无法保证时,请求直接从生产企业以公路运输方式出库供应我市。(5)采取措施以公路运输设法从毗邻地区调入。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国际原油价格和供应或国内成品油供应出现剧烈波动时,加强情况沟通,积极主动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 为相关的主营单位排忧解难,确保市内成品油的正常供应。(三) 预警级别1、 预警级别的划分成品油保障事件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以不同颜色标志:一般事件预警(IV级、蓝色)、较大事件预警(III级、黄色)、严重事件预警(II级、橙色)、特别严重事件预警(I级、红色)。(1)一般事件预警(IA级、蓝色):指市内资源缺口较大,持续时间较长,主营单位无法凭自身力量解决,必须动用政府力量,协调增加成品油的配置计划,抑止成品油的消费,缓解供需矛盾;或因局部地区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影响局部地区油品供应,需要急从毗邻地区调油保证突发事件地区供应,以尽量减少、避免对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等状态的预警,具体包括:主营单位库存低于10天的正常需求,且后续资源总量只有正常需求的80%,预计持续时间30天以上。局部地区出现严重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阻断交通、急需油料救灾的情况。当省内一家生产企业出现突发性的特别重大生产事故,导致停产, 不能供应我市主营单位。(2)较大事件预警(III级、黄色):指市内资源缺口已经无法依靠加大供应量来弥补,必须使用行政手段实行比较严格的资源消耗控制,将不可避免的影响到部分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状态的预警。 这种状态具体包括:一般预警启动后,情况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主营单位成品油库存低于8天的正常需求,且后续资源总量只有正常需求的60%,预计持续时间30天以上。省内两大生产企业同时出现突发性的特别重大生产事故,导致生产全面停顿,无法供应我市主营单位。(3)重大事件预警(II级、橙色):指市内资源供应已经不足正常需求的50%,短时间内无法缓解,将严重影响全市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必须严格控制用于非生产的成品油消耗,必须动用严历的手段打击倒买成品油的行为,必须动用公安和武警对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库、加油站等重点部位进行保护等状态下的预警。具体包括:已经处于较大事件预警状态,情况未能得到控制,恶化迹象明显;主营单位成品油库存低于6天的正常需求,且后续资源总量只有正常需求的40%,预计待续时间30天以上。(4)特别重大事件预警(I级、红色):指市内资源已经不足正常需求的20%,国内原油供应出现严重问题的状态,或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下的预警,具体包括:已经处于重大事件预警状态,情况未能有效控制,正在进一步恶化;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主营单位成品油库低于4天的正常需求,且后续资源只有正常需求的20%,预计持续时间30天以上。2、预警级别的确定主体一般事件预警(IV级、蓝色)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较大事件预警(III级、黄色)由市人民政府确定,重大事件预警(II级、橙色)、特别重大事件预警(I级、红色)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 预警级别的确定程序市应急办、县(市)区应急调度小组在收集、核实当地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研判,提出建议,报同级应急领导小组或者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按照权限决定预警级别,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可能受到危害的相邻地区人民政府。(四) 预警发布预警由市应急小组发布。具体依据如下:(1)原油供应短缺、生产出现或可能出现较长时间停顿,油品库存低且后续资源短缺,由主营单位向应急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经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发布相应级别预警。(2)局部地区出现突发事件影响油品供应, 由当地应急调度小组向应急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经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发布进入相应级别预警。四、应急响应(一)分级响应按成品油应急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成品油应急事件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响应。具体级别的确定,与预警级别确定的条件相适应。(二)一般事件的响应1、协调机制。应急办公室每周组织召开一次调度协调会议;参与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商务局、市经委、市物价局、主营单位、铁路运输部门等;会议内容:通报情况、布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2、资源保障(1)市经委协助和配合主营单位向上级主管单位申请增加我市的成品油配置计划。主营单位加大省外成品油配置计划的调运力度。(2)铁路运输部门加强罐车调控,优先保证管辖区内装车。(3)如属于局部地区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影响局部地区油品供应,由主营单位从毗邻地区紧急供应。3、销售控制(1)市物价局会同市商务局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合理调整进销差价和地区差价,与毗邻邦地市价格接轨,防止资源流失。(2)确保保供单位成品油供应。应急办公室可以采取调度令的形式对其它重点单位实行成品油指定供应。(3)保证重要厂矿、重点工程的用油。(4)对社会加油站实行限量供应;对搂堂馆所用油进行限制销售;对出租车辆、私家车辆进行限量加油;对过境车辆实行限量加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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