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土木工程经济144618春在线作业1-0001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一、单选题 (共 15 道试题,共 30 分)1.某建设项目,当投资收益率i=10% 时,净现值FNPV=200万元;当i=13% 时,FNPV=100万元。用插值法求得其内部收益率为( )。A.11%B.12%C.13%D.14%答案:B2.下列属于投资方案动态评价指标的是( )。A.投资利润率B.利息备付率C.财务净现值D.速动比率答案:C3.不属于企业负债的内容包括( )。A.银行贷款B.发行股票C.设备租赁D.发行债券答案:B4.运用价值工程对设计进行分析的目的是( )。A.方案创新以提高产品的功能B.方案创新以降低产品的成本C.提高功能对成本的比值D.提高成本对功能的比值答案:C5.价值工程的核心内容为( )。A.方案创新以提高产品的功能B.方案创新以降低产品的成本C.提高功能对成本的比值D.提高成本对功能的比值答案:C6.建设项目可以采取()的方式筹集资本金。A.银行贷款B.发行股票C.设备租赁D.发行债券答案:B7.进行项目评价时,财务净现值应( )。A.0B. 0C.行业规定的基准收益率D.行业规定的基准收益率答案:B8.属于定性预测的方法是()。A.郎格系数法B.专家预测法C.决策树法D.指数平滑法答案:B9.A.4B.2.3C.1.6D.1.3答案:B10.A.DB.CC.BD.A答案:B11.A.DB.CC.BD.A答案:B12.不属于决策分析方法的是( )。A.后悔值法B.盈亏平衡分析法C.最大效益期望值法D.大中选大法答案:B13.某贷款建设项目,建设期为3年,第1年贷款200万元,第2年贷款400万元,第三年贷款300万元。贷款利率为10%,项目第3年的建设期利息为( )万元。A.80.1B.82.0C.131.1D.297.9答案:A14.属于定量预测方法的是( )。A.后悔值法B.盈亏平衡分析法C.最小二乘法法D.大中选大法答案:C15.某方案年设计生产能力6 000件,每件产品价格为50元,变动成本为20元,单位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10元,年固定成本为64 000元。用产量表示得盈亏平衡点为( )。A.3200B.2133C.1067D.800答案:A二、多选题 (共 10 道试题,共 40 分)16.提高产品价值的途径有五条,但在限额设计中部分途径得不到充分利用,这些得不到充 分运用的途径有( )。A.成本略有上升,功能大幅度提高B.成本提高,功能略有提高C.功能略有下降,成本大幅度下降D.功能提高,成本降低E.功能不变,成本降低答案:ACE17.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支付的范围包括( )。A.清单费用B.工程变更C.清单以外费用D.保留金E.动员预付款答案:AC18.现新建一所大学,下列( )包括在该新建大学教学楼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中。A.该楼给排水工程概算B.该大学预备费C.该大学征地费用D.该楼土建工程概算E.该楼电气照明工程概算答案:ADE19.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流入范围包括( )。A.固定资产投资B.回收固定资产余值C.固定资产折旧D.回收流动资金E.销售收入答案:BDE20.基础财务报表包括( )。A.现金流量表B.资金来源与运用表C.成本表D.损益表E.流动资金估算表答案:ABD21.定量预测的方法包括( )。A.记分法B.移动平均数法C.直线趋势预测法D.盈利能力分析E.指数平滑平均数法答案:BCE22.偿债备付率( )A.是指各年可用于还本付息金额与当期应还本付息金额的比值B.是指各年可用于支付利息的税息前利润与当期应付利息费用的比值C.在正常情况下应大于2D.在正常情况下应大于1E.偿债备付率反映了企业的偿债能力答案:ADE23.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流出范围包括( )。A.经营成本B.流动资金C.固定资产折旧D.固定资产投资E.利息支出答案:ABD24.关于盈亏平衡点分析,说法正确的是( )。A.盈亏平衡点的含义是指企业的固定成本等于变动成本B.当实际产量小于盈亏平衡点产量时,企业亏损C.盈亏平衡点产量越低,项目抗风险能力越强D.盈亏平衡点产量越高,项目抗风险能力越强E.实际产量大于盈亏平衡点且无产品积压时,企业盈利答案:BCE25.单价合同具有( )特性。A.工程量有一定的浮动变化,合同单价也可以有一定的浮动变化B.工程量允许有一定的浮动变化,但不能超过合同约定的工程量C.实际工程价格可以小于原合同价格D.实际工程价格可以大于原合同价格E.合同单价不得变化答案:BCDE三、判断题 (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26.对敏感性图进行分析时,某因素的斜率越大,说明该因素对项目的盈亏影响越小。答案:错误27.决策时应选取敏感性大的方案,减小项目的风险性。答案:错误28.以发行债券的方式筹资是一种弹性的融资方式。答案:错误29.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由建安工程投资,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和工程建设其他投资组成。答案:正确30.企业的资金成本是指企业在筹资时所付出的一定代价,主要指付出的筹资费。答案:错误31.流动比率可以判断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可靠性差。答案:错误32.面值相同的货币现在价值高于未来价值。答案:正确33.企业资产负债率高,对债权人来说风险较小。答案:错误34.用价值工程进行方案择优时,V值较大的为优方案。答案:正确35.生产能力指数法进行投资估算要求拟建项目与类似项目的规模应相差不小于50倍。答案:错误以下内容可以删除:我们知道立法活动的论后是立法者对不同利益间的衡量。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衡量的是公共利益、道德秩序与个人的意思自治,其法律结果应当衡量的是当事人对利益的危害程度和当事人的责任程度以及其应适当承受的不利后果。但是法律结果却被规定在同一个条文里适用同样的结果,这显然是不合无的。如果不区分两者的法律后果,那么二者的法定情形的重构从现实层面上来讲也就毫无意义了。首先,笔者认为应当调整现行婚姻无效与可撤销规定的溯及力在题。溯及力涉及到对之前婚姻事实的法律认可状况。如果溯及既往,那么婚姻关系自成立起无效,从而导致因夫妻身份关系产生的其他一切行为也将陷入纠纷,对于与之有交易的第三人来讲将面临不可预测的法律法风险,不利于交易安全。笔者认为应当根据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中不同法定情形的违法程度区分为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在笔者对于无效婚姻法定情形重构之后,只剩下重婚、近亲婚姻以及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婚姻三种,本以为可以完全适用的无效婚姻被确认无效后自始无效的规定,但是在引入责任要素之后,笔者发现其中可能存在无辜方的情况,如重婚情形中被重婚的一方不知对方已有配偶,在婚姻被宣告无效之后,被重婚者依然与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婚姻自始无效一样的结果,这样的规定对被重婚者不公平,也不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笔者认为应参虑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区分不同的溯及力,由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承担婚姻自始无效的后果,无辜一方则自法院宣告无效之日起婚姻开始无效。实际生活中造成婚姻无效的责任人可能是当事人一方,也可能是双方,可统一适用上无规则,笔者认为更加公平。笔者对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重构之后扩充了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患禁婚疾病的婚姻、欺诈的婚姻与重大误解的婚姻。笔者认为此部分也不可以完全重构为“婚姻被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生效”。因为尽管重构后的可撤销婚姻制度所保护的个人私益要件,但是其中当事人还是有过错方与无辜方的区分,适用同种法律后果依然不公平,应当根据造成婚姻无效的责任有无、大小区别对待,重构为“对婚姻被撤销有责任的,适用婚姻自始无效规定,无责任的适用撤销之日起无效。”其次,笔者认为对婚姻无效与被撤销后的财产分割应方式当加以丰富。我国现在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的法律后果中对财产的规定非常单一,忽略了当事人在该婚姻因违法导致无效过程中的主观意志和责任程度,采取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不利于发挥法律惩恶扬善的功能。笔者认为在婚姻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后的财产分配中应当参虑双方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和责任程度,以此作出与之相匹配的分割方案。换句话说主要从“是否知道存在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定事由”和“对法定事由是否有过错”这两个维度来参虑财产的划分。第一种情况,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是既知道有违反婚姻生效的法定事由,又对此事由有过错的,适用现行的规定,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裁判。第二种情况,对于仅知道有违反婚姻生效事由但没有过错的当事人,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应当少分,而不论是否属于弱国一方。因为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的挑衅太严重,应当予以更加不利的法律后果。第三种情况,对于不知道存在违反婚姻生效法定事由但是有过错的当事人,境如当事人婚前不知自己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而后导致婚姻可撤销,可以适用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第四种情况,对于既不知道存在违反婚姻生效要件存在,对此又没有过错责任的当事人应当适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规定。因为以上情形中,当事人对社会公益和法律秩序的破坏很小,甚至是无辜的,应当适用更为有利的法律制度。但是需要注意的时,当事人不知的状态需要一直持续到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否者将构化为第一种或者第二种情况。最后,对于子女抚养在题一律适用与离婚时一样的对子女保护的相关规定。虽然最新版的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制度,但是该制度太过简略,有很多的缺漏需要填补。首先,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设置就目前来看已经稍有过时,国家对于婚姻的干预过多,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一些新的情况也没有规定进来;其次该制度的诉讼程序中的请求权人范围不本以囊括应有之人;再次,对于该制度的法律后果没有区分。本文主要针对以上的在题提出了完善建议,首先针对无效婚姻中的法定情形做了调整建议,建议保留重婚与近亲婚姻这两种情形依然属于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建议将未达法定婚龄婚姻和患有禁婚疾病的婚姻划入可撤销婚姻的调整范围,此外针对可撤销婚姻还扩充了因欺诈和重大误解而缔结的婚姻;其次针对无效婚姻的确认程序,提出增加检察院和基层组织为无效婚姻的申请权人;再次针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笔者提出增设构构制度针对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中的无辜方当事人予以构构,增设补正制度针对特定情形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予以合法化的承认,同时引入当事人主观要素和责任要素,依据这两个因素区别参虑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