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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项目名称:山东金信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无氧铜材及稀贵金属综合提取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山东金信新材料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SHANDONG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环评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2402号二一三年七月济南1 项目概况1.1 相关背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铜的年消费量不断上升,需求增长加快。中国铜消费高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所带动的铜消费跳跃式增长以及发达国家制造业大规模向中国转移共同形成经济发展荣景,进而促进铜材消费的扩大。我国是一个铜资源匮乏的国家,目前自有矿山开采提供的铜精矿不能满足阴极铜的生产需要,因此需进口铜精矿和杂铜等弥补原料的不足,所以大力发展再生铜产业是缓解资源约束的有效途径,有利于解决国内自然矿产资源不足与金属铜需求增长之间的突出矛盾。同时,发展再生铜产业,既保护原生矿产资源,又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据测算,与原生金属生产相比,每吨再生铜相当于节能1054千克标煤、节水395立方米、减少固体废物排放380吨、减排二氧化硫0.137吨。目前,我国再生铜产量占铜总产量的比例还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因此再生铜利用前景广阔,潜力巨大。根据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到2015年,我国再生铜产量要达到当年铜产量的40%左右。山东金信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为了企业的竞争和长远的生产发展,金信公司决定投资221932万元在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建设年产20万吨无氧铜材及稀贵金属综合提取项目,主要产品为无氧铜材、黄金、白银,副产品为粗硫酸铜、粗硫酸镍、粗硒等。1.2 工程特性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1,本项目分三期建设,各期工程建设内容见表2。表1 本项目产品方案序号名称单位产量标准1无氧铜材t/a200020GB/T 467-20102粗硫酸铜t/a3240.3含Cu17%3粗硫酸镍t/a1727.9含Ni32%4黄金(99.99%)kg/a2120GB/T413420035白银(99.99%)t/a120GB/T413520026粗硒t/a82-表2 本项目三期工程建设规模序号工程建设内容1一期工程2台120t废杂铜熔炼炉及配套规模的阴极铜生产线2二期工程4台120t废杂铜熔炼炉及配套规模的阴极铜生产线、20万吨/年无氧铜材生产线3三期工程建设处理阳极泥2200吨/年的生产线1.3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1.3.1 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拟建项目是利用废旧杂铜生产无氧铜材,并提取稀贵金属,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第九项有色金属第三款“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1)废杂有色金属回收(2)有价元素的综合利用”。因此,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3.2 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符合性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铜、铅、锌等冶炼企业原料中各种有价元素的回收,冶炼渣综合利用,以及冶炼余热利用。建立完善铜、铝再生资源利用体系,规范回收、拆解,建设一批规模化再生利用示范工程。”拟建项目是利用回收的废旧杂铜进行铜再生,生产无氧铜材,并且提取金、银等有价元素,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中提到“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建设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和提高资源保障为目标的有色金属工业循环经济项目。到2015年,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1200万吨,其中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占当年铜、铝、铅产量的比例分别达到40%、30%、40%左右。”“再生金属回收利用工程。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和成渝经济区等具备一定产业基础的区域,改扩建形成若干规模化再生铜和再生铝等示范工程。”拟建项目位于东营市,属于环渤海地区,并且东营市的有色金属产业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因此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再生铜占当年铜产量的比例。1.3.3 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工信部联节201151号)符合性在工信部联节201151号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三)主要目标中,“到2015年,再生有色金属产业规模和产量比重明显提高,预处理拆解、熔炼、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1、产业规模和产量。到2015年,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1200万吨,其中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占当年铜、铝、铅产量的比例分别达到40、30、40左右。2、产业集中度和布局。到2015年,再生铜、再生铝行业形成一批年产10万吨以上规模化企业,再生铅行业形成一批年产5万吨以上规模化企业。前10位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50%以上;培育形成若干产业集聚发展的重点地区,其产能比重超过80。”“节能减排及资源综合利用。到2015年,再生铜熔炼(杂铜-阴极铜)能耗低于290千克标煤/吨,再生铜熔炼金属回收率达到96%以上。”在计划中还提到“重点支持浙江、广东、山东、天津、江西等地区发展再生铜”;“在华北、华中、东北、黄河三角洲等地区支持改扩建510万吨再生铜项目10个”;“在具有产业基础以及资源优势的地区培育形成若干年利用废旧有色金属5万吨以上生产企业,促进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鼓励东部沿海地区充分利用技术、资金、品牌和营销渠道等优势,重点发展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再生有色金属产品”。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属于黄河三角洲地区,是利用废旧杂铜生产无氧铜材(20万吨/年),属于再生铜的范畴,再生铜熔炼(杂铜-阴极铜)能耗为245千克标煤/吨。拟建项目的建设不管是从产业布局、生产规模还是能耗上,都符合符合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的要求。1.3.4 与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发改委公告2006第40号)中对于火法精炼及电解铜企业在企业布局、工艺装备及能源消耗方面做了明确要求,拟建项目与所涉及的内容对比见表3。表3 拟建项目与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对比分析一览表序号准入条件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1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和食品、药品、电子等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铜冶炼企业及生产装备拟建项目位于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周边1km内无,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和食品、药品、电子等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企业符合2禁止利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熔炼废杂铜拟建项目采用燃烧天然气的固定式精炼炉符合3电解精炼(含电解液净化)部分综合能耗在250千克标准煤/吨以下。电铜直流电耗285千瓦时/吨以下电解精炼部分综合能耗在157千克标准煤/吨,电铜直流电耗250千瓦时/吨符合由表3可知,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发改委公告2006第40号)中对于火法精炼及电解铜企业在企业布局、工艺装备及能源消耗方面的要求。1.3.5 符合开发区的规划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位于东营市河口区的西北部,规划面积为43.22km2。开发区定位为“以精细化工、石油化工、有色金属、环保装备和高端橡塑加工工业为基础,以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型生物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生态工业园和战略性新兴经济开发区”。本项目利用杂铜生产无氧铜材,属于有色金属产业,符合蓝色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厂址位于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区,符合开发区用地规划。1.3.6 环保政策符合性(1)与鲁环发2007131号文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与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文)中的各项要求符合情况见表4。表4 本项目建设与鲁环发2007131号文符合情况鲁环发2007131号文具体规定本项目情况是否属于限批、禁批范畴审批原则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符合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是否无污染物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不影响污染物是否能够达标排放达标排放项目选址、选线是否不在“禁批”和“限批”的范围之内不在“禁批”和“限批”的范围之内扩、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已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按期完成治污减排任务本项目属新建项目企业限批污染物减排指标未完成的公司为新筹建公司不属于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不属于已建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且限期整改未完成的不属于已批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未予通过的不属于局部禁批或限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对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要禁批拟建项目厂址不处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周围亦无自然保护区、名胜风景区等,不会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不属于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要禁批拟建项目属于有色金属行业不属于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之外,对有污染的新上项目要禁批拟建项目位于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不属于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5公里之内对有污水排放的项目要禁批拟建项目不在小清河大堤两侧5公里以内不属于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局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对有污水排放的项目要实行流域限批挑河不属于省控重点河流不属于区域限批连续2年未完成治污减排任务的县(市、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不属于限批区域不属于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县(市、区)2008年上半年仍未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县(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污水处理率达不到60的县(市、区)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由表4可见,拟建项目满足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文件鲁环发200713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的相关要求。(2)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分析为增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规范性,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特制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具体符合性情况见表5。表5 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要求的符合性一览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基本原则(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本项目属备案制项目,已向河口区发改委办理备案手续,具体见附件2符合(二)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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