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8页
第2页 / 共8页
第3页 / 共8页
第4页 / 共8页
第5页 / 共8页
第6页 / 共8页
第7页 / 共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n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模拟试题(二) 一、深圳华贸电建局工程处在某造纸厂扩建工程中安装栈桥斜梁时,因斜梁未焊牢,摘 钩时约3t重的斜梁倾翻,使4名作业工人从10m高处坠落,其中一人未佩带安全带站在斜 梁上,第二人虽佩带安全带,但把安全带挂在了该斜梁上,这两人都坠落身亡;第三人虽身 佩安全带,但未系上,蹲在斜梁侧面焊接;第四人所佩安全带系在牢固处,两人坠落时,前 者侥幸地落在松软的泥土上,身受重伤,后者安全带把他吊在空中,他仅仅受了轻伤。分析 上述事件的违章之处。 二、天津创业化工厂是一家生产六溴2,4二硝基苯胺的村办企业。该厂只有一座大 厂房,内分3个车间;东车间生产中间产品2,4二硝基苯胺,中间车间为备料车间,堆 放着一袋袋强氧化剂氯酸钠、溴化物和2,4二硝基苯胺。1996半1月26日下午4时,有 人发现该厂厂房中部的窗户冒出黑烟,大声喊救火,正在厂办公室的厂长和宿舍里的职工以 及附近村民都赶来救火。他们发现是备料车间的氯酸钠冒烟,于是从离厂房约十几米的废水 塘里拎水灭火,泼了几桶后无效,厂长便叫人赶快运沙子灭火,没等沙子运到,只听两声巨 响,一股黑烟直冲天空,面积约500平方米的厂房被夷为平地,前来救火的工人和村民死亡 19人,受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请分析事故原因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三、乡镇煤矿瓦斯爆炸 某乡办煤矿设计年产量3万t,实际年产量6万t.立井开拓,中央边界式通风。 该矿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三违现象严重。没有班前会和交接班制度,井下作 业任务和人员安排没有统一布置和记录。 该矿井下物料及灭火器材存放混乱;一贯使用煤面和煤块封堵炮孔;用电缆明接头放炮 的现象时有发生。 该矿煤尘具有爆炸性。井下没有防尘洒水设施,也没有采取防尘措施,造成井下煤尘积 存。事发当天,早8时30分停电后,使用柴油发电机向井下送电。由于电力不足,北翼工 作面及南翼工作面轮流生产。14时班共下井72人。南翼工作面工人下井后,打眼放第一炮 后出煤。巧时30分左右开水泵,停南翼电,当时主扇风机和局扇都没有开启。17时30分 全矿来电,主扇和局扇仍没有开启。瓦斯检测员空班漏检。北翼工作面打眼后放第二炮时, 工作面口2m处挂在背板上的11个电雷管拖地的引脚线被拖动的电缆明接头接触引爆,引 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共死亡26人,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38万元(时值)。 问题: 1.试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2.根据安全生产法提出初步处理建议。 3.提出防止同类事故措施建议。 四、广东省东莞市兴业制衣厂“5.30”特大火灾事故 1991年5月30日凌晨,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田边管理区盆岭村个体户(挂名集体)王 某一、王某二两对夫妇办的兴业制衣厂(来料加工企业),发生特大火灾,全厂付之一炬, 造成72人死亡,4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万元。 1989年期间,王某两对夫妇自筹资金建成一幢四层楼的厂房。同年11月以王某二之名 签领营业执照开办石排镇兴业制衣厂,并与香港三裕公司签订来料加工协议,生产塑料雨衣。 此后,在招收工人、生产、管理等方面都由王某一负责。投产后,生产车间、仓库、工人宿 舍同在一幢楼,原料、成品、废料、易燃物品胡乱放置。 5月20日,加班工人梁某吸烟后扔下烟头引燃易燃物。当日凌晨4时20分左右,厂一 楼突然起火,存放在楼层的大量生产原料PVC塑料布和成品雨衣7万多件着火,火势迅速 蔓延并封住了这幢四层楼厂房的惟一出口。楼内既无防火栓、灭火器等起码消防器材,亦无 防火疏散通道和紧急出口,还将很多门、窗都用铁条焊死,造成工人扑火无力,逃避无门。 浓烟烈火沿着楼梯和电梯井筒道大量窜入三、四层楼的工人宿舍。当时许多工人正在该楼内 熟睡,没等醒来或还不知这里发生什么事情,就被熏死或烧死,最终造成64人直接熏死烧 死,55人从窗口跳楼逃生。逃生人员中,两人当场摔死,6人摔伤、烧伤过重,抢救无效死 亡。共计造成72人死亡。 针对上述事故案例,分析直接原因、间接原因、责任者、整改措施。 五、深圳市“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 1993年8月5日13时26分,深圳市安贸危险物品储运公司(以下简称安贸公司)清 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爆炸引起大火,1小时后着火区又发生第二次强烈 爆炸,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和火灾。深圳市政府立即组织数千名消防、公安、武警、解放军 指战员及医务人员参加抢救灾工作。由于决策正确、指挥果断,再加上多方面的全力支持, 8月6日凌晨5时,终于扑灭了这场大火。这起事故造成15人死亡,200多人受伤,其中重 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 根据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是中国对外贸易开发集团公司下属的储运公司与深圳市危险品 服务中心联营的安贸危险品储运联合公司。爆炸地点位于深圳市东北角,占地约两千平方米 的清水河仓库区清六平仓,其中6个仓(2#-7#仓)被彻底摧毁,现场留下两个深7m的大 坑,其余的1#仓和8#仓遭到严重破坏。紧挨清六平仓的存有240t双氧水的仓库和存有8 个大罐、41个卧罐的液化气站及刚运到的28个车皮的液化气、1个加油站未发生爆炸。否 则,对深圳市将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8月5日下午13时10分,4#仓库的管理员发现仓内堆放的过硫酸铵冒烟、起火,因消 防设施无水,用灭火器灭火没有扑灭。电话报警,“119”接不通。于是,保安员赶紧截住一 辆汽车前去笋岗报警。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处值班员接到报警后即调笋岗消防中队的消防车前 往灭火。当消防车开出后不久(13时26分),4#仓内堆放的可燃物发生了第一次爆炸,彻 底摧毁了2#、3#、4#连体仓,强大的冲击波破坏了附近货仓,使多种化学危险品暴露于火 焰之前。市消防处负责人听到爆炸声,首先想到临近的液化气罐库,于是就立即调动最近的 几个消防中队火速赶到现场。15分钟内,5个消防中队的11台消防车就到了着火点。消防 处领导在现场迅速成立火场指挥部,对参战中队的指战员进行战前动员,同时制定应急措施。 全体消防队员奋不顾身地站在火海前英勇奋战。由于危险品处于持续被加热状态,约1小时 后,在14时27分,5#、6#、7#连体仓发生第二次爆炸。爆炸冲击波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 爆炸后的带火飞散物(如黄磷、燃烧的三合板和其他可燃物)使火灾迅速蔓延扩大,引燃了 距爆炸中心250m处的木材堆场的3000m,木质地板块、300m处6个四层楼干货仓、400- 500m处3个山头上的树木。同时,距离现场最近的几位消防指战员英勇牺牲,很多同志负 伤。但是,消防队员和武警战士临危不惧,仍然全力扑火。夜晚,广州、中山、东莞、珠海、 惠州、佛山、清远市的100多辆消防车前来增援,经过近万名公安消防、边防武警和解放军 防化兵16h的奋战,于8月6日凌晨5时许,大火被基本扑灭。 针对上述事故案例,分析直接原因、间接原因、责任者、整改措施。 参考答案 模拟试题(二) 一、答题要点 (1)吊装作业摘钩前应按要求检查焊缝质量,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摘钩; (2)3人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 (3)缺乏安全监督人员的现场监督和检查; (4)加强安全遵章守纪的教育。 二、答题要点 这是一起因企业未按规定储存化工物料,救火措施不当所造成的特大伤亡事故。 氯酸钠是一种强氧化剂,要用干燥牢固的铁桶外包装,里面还要加一层塑料袋和牛皮纸 进行防潮。强氧化剂单独存在并不会自燃,但如果把它和有机物放在一起,便会发生分解反 应释放出热量。本案例中,创业化工厂的氯酸钠的包装是里面一个塑料袋,外面加一个编织 袋。工人在用铁锹铲料时,难免把氯酸钠散落在外面。发生事故的前几天,天津持续高温, 26日室外温度33,厂房房顶是石棉瓦,隔热性差,厂房内温度达40,塑料袋和编织袋 本身就是有机物,于是强氧化剂与有机物在高温下发生氧化反应放热,热量又加速了氧化反 应,导致编织袋燃烧,引燃了旁边堆放的木头,冒出黑烟。由于厂长和工人用废水塘里呈酸 性的水灭火,强氧化剂氯酸钠遇酸反应产生大量氯酸,氯在40下就会发生爆炸,第一声 巨响就是氯酸遇热发生的爆炸。又由于备料车间同时堆放着2,4一二硝基苯胺,它遇高温 高压气体冲击发生爆炸,产生第二声巨响,造成厂毁人亡。 预防:应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化学 性质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能存放在同一房间内。创业化工厂违反规定将强氧化剂氯酸钠 用有机物包装并与有机物储存在同一车间内造成事故隐患,以致酿成大祸。 三、答题要点 1.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直接原因: (1)由于矿井主扇和局扇风机均未开启,井下通风不良,造成瓦斯局部积聚; (2)该矿煤层干燥且煤尘具有爆炸性,而该矿又未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造成井下煤 尘积存; (3)井下火工品和发电设备管理混乱,电雷管存放不当,电缆有明接头,以致在拖动 电缆明接头碰到电雷管脚线引起雷管爆炸(即点火源),进而导致瓦斯煤尘爆炸。 间接原因: (1)该矿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瓦斯检查员)不具备安全资质,违反矿山安全 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瓦斯检查员玩忽职守,空班漏检; (3)该矿安全管理不足,表现在许多方面,如: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如没有班前会和交接班制度等; 三违现象严重,如时常违章放炮没有得到纠正等; 井下物料放置混乱; 该矿从矿长到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均不高,反映出安全教育培训不足等。 (4)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监管监察不力。 2.处理建议 (1)根据安全生产法第81条,依据事实、情节,追究该矿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2)根据安全生产法第90条,依据事实、情节,追究该矿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 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3)根据安全生产法第82条、93条,对该矿进行行政处罚; (4)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监管监察不力,没有及时制止矿 长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违法行为,应追究行政责任。 3.措施建议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煤矿资格审查,坚决停 办非法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