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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附件:顺德区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现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措施,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严厉处置、彻底整治,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工作目标是: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工作任务 在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强化道路交通、消防、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区的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百日行动”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内容和工作任务,找准问题所在,明确责任所属,采取强硬的措施,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整改。主要任务包括: (一)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吸取广州“629”重大事故和清远“827”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层层发动,全面动员,迅速组织开展对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事故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围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对近年来事故多发和敏感的地区、行业领域,加大排查整改和监管力度,认真消除隐患,坚决遏制同类事故的发生。一是要突出重点地区排查,加大对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接处的隐患排查工作力度,特别要注意理清相关地区的政府安全监管职责,严格“网格化”管理,确保工作不留死角,排查不留漏洞,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二是要突出重点问题排查,针对近年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发生的事故所暴露出来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排查,特别是近年来造成同类事故不断发生的共性问题,集中力量,坚决落实整改,严防同类事故一再发生。对于30天内同类事故连续发生的,区安委办将视情况提请区政府约谈事故发生镇(街道)主要领导。三是要突出敏感部位排查,针对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部位进行排查,突出做好涉及儿童、学生、老人的场所(交通工具),涉外场所、大型商场、娱乐场所、重要旅游景点、主要交通干线、交通枢纽,以及各类重点工程、重大活动等敏感部位的排查,确保十八大前这类敏感部位全部被检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落实整改,并在十八大前完成复查,十八大前无法完成整改的,坚决停产。2.深化企业隐患排查主体责任的落实。要督促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对发现问题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督促企业完善培训教育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要推动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3.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对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档案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与此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牵头部门、主要负责领导、具体责任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形成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的机制。对已经完成整改的,要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真正得到落实。对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依法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坚决停产整顿,并加强跟踪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死灰复燃、带病偷产、带病运行的违法生产行为。对因该停产不停产、整改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和停产整顿跟踪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除追究相关企业的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系列会议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近期发布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完善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运输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和进出站检查,对车辆和驾驶员实施动态监控,严厉打击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以包代管的行为,对存在此类行为的企业,要坚决停产整顿,绝不手软。加大对进入我区的外籍车辆,特别是长期在我区从事各类运营工作的外籍车辆的管理力度。要针对近期中小学集中开学的实际,认真整顿校车行车秩序,严防校车超载超速和校车安全质量不合格现象的发生。继续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消防安全方面,要保持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高压态势,加强对“三小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执法工作,加大对城中村、棚户区等城市低收入人群聚集地消防隐患清理工作力度。建筑施工方面,要加大对违法违规组织施工、违法分包、无证施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重点工程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操作培训,切实发挥监理作用,防事故于未然。化工及危险化学品方面,要严格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加快企业自动化改造,着力提升危化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本质安全,实现全行业安全发展。烟花爆竹方面,要继续深入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民爆物品方面,要加大对民爆物品运输、仓储的监督管理力度,完善民爆物品配送制度,严格资质管理,严厉打击民爆物品混放混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外,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农用机械、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都必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三)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近期一系列会议的精神和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抓好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厌战情绪和畏难思想,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百日行动”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是要加快“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大跟踪落实力度,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企业自查自纠不深入、政府监管工作责任不明确,没有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情况,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效。二是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问题,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解剖分析,发现规律、掌握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切实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三是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特别要加大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品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重大非法违法案件,要组织联合行动,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原则进行查处,彻底整治,不留后患。对存在严重违章的生产经营行为,如无法确保当即消除的,要坚决停产整改。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跟踪检查,确保不会死灰复燃。四是要认真总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积极宣传推广“打非治违”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打非治违”的长效机制。要鼓励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举报,落实举报奖励。要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执法的警示作用。五是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1257号)要求,各镇(街道)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每年要开展不少于2次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并把安全培训作为日常执法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为联合执法、全面检查、督查总结阶段重点内容,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定期检查总结、分析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并着力研究解决,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对基层开展“百日行动”的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百日行动”专项工作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对基层开展“百日行动”的督促指导,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专项督查组深入到基层开展督导工作,及时发现各镇(街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协助地方分析解决问题,同时要从中发现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举一反三,用以指导全区各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防患于未然。届时,区政府将组织督导组,深入基层、生产一线,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并对基层落实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各镇(街道)认真落实好“百日行动”专项工作各项任务,确保工作实效。 (五)稳妥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一是要坚决把确保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遇到安全生产突发事件,要以减少人员伤亡为应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及时疏散周边人员,合理施救,全力救治伤员,严防救援不当和次生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二是要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完善,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加强应急救援演练。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启动预案,确保救援效果。三是要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及时控制事故责任人,做好事故中遇难者家属、伤者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积极主动协调做好事故赔偿工作,严防因善后工作处置不力而造成群体性事件。四是要妥善应对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真实、权威的信息,遏制各类造谣炒作。 (六)严肃责任追究。对已发生的事故,要坚决进行责任倒查,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认真开展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结合“三打两建”工作,严查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严厉打击各类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保护伞等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确保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双到位,对责任追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要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事故调查结束经批复结案后,要向社会详细公布事故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各镇(街道)各部门按照区的部署,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工作。全面梳理存在问题,建立整改档案,并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9月15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防死守,加大对各类问题的排查和整改力度,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强化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到11月底。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进行查漏补缺,总结提升,巩固成果,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百日行动”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要求,亲自过问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职责,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对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对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暂时没法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协调解决。各镇(街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切实抓好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督促指导、协调督办工作。既要强力整治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又要讲究方式方法,严防因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 (二)明确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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