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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全程服务办税指南目 录第一部分:税务登记管理类6一、开业登记6二、变更登记34三、扣缴义务登记38四、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38五、停业、复业登记42六、外来经营税务登记(税务管理)47七、注销(含迁移)登记49八、重新税务登记53九、遗失登记证补办56第二部分:税务核定类58一、税种登记58二、申报方式的核定电子申报申请审批59三、征收方式的核定61四、缴税银行的核定61第三部分 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类63一、新办暂时认定或辅导期认定64二、到期正式认定66三、小规模纳税人办理认定66四、一般纳税人变更认定67五、一般纳税人年审68六、一般纳税人取消69第四部分 金税工程管理类215一、防伪税控企业发行215二、防伪税控企业变更215三、防伪税控企业注销216四、金税工程数据采集(抄报税)217五、金税工程数据采集(认证)219六、丢失、被盗金税卡的处理220第五部分 发票管理224一、普通发票领购224二、衔头发票印制230三、普通发票丢失、被盗普通发票的挂失233四、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233五、申请调整发票种类、数量及限额235六、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239第六部分 定期定额管理246第七部分 流转税减免类254一、民政福利企业退还增值税税额申请254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审批258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免税申请260第八部分内资企业所得税管理262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2621、财产损失计税扣除审批2622、金融保险企业抵债资产损失税前扣除2663、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2704、企业一次性住房补贴税前扣除2735提取管理费审批2766、租赁费支出申请审批279二、企业所得税税前核准审批2821、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审批2822、当年度技术改造项目实际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285三、企业所得税减免2891、第三产业企业所得税减免2892、受灾企业所得税减免2933、“四技”收入企业所得税减免2944、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所得税减免2965、下岗再就业企业所得税减免3026、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减免3087、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减免310第九部分申请一般退税312一、民政福利企业退还增值税税额申请312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审批315三、软件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申请审批316四、多缴税金结算退还增值税税额申请审批317五、所得税退税申请申请审批320六、误收税款退税申请申请审批324第十部分 进出口税收管理类327一、出口退(免)税认定3271、新办认定3272、变更认定3283、注销认定329二、进(来)料加工贸易业务登记备案334三、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及核销334四、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请337五、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核销340六、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及核销342七、代理出口货物证明345八、补办报关单证明347九、补办收汇核销单350十、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352十一、出口货物税收调查函355十二、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358十三、“免抵退”税月度申报358十四、生产企业单证齐全退税申报362十五、外工贸企业单证齐全退税申报367十六、采购国产设备登记370十七、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申报371第十一部分涉税票证开具372一、临时经营开具普通发票372二、税票遗失证明375三、自产自销税收管理证明开具375四、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的管理379五、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384六、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388七、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90八、其他各类涉税证明开具392第十二部分 外商投资企业税收管理类393一、外资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政策的确认审批393三、外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审核、审批397四、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等项目低税率的报批400五、地方所得税的减免402六、外资企业享受二免三减半所得税审批404七、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售付汇等税务证明出具406第十三部分纳税申报类413一、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日常申报)413二、纳税延期申报416三、税款延期缴纳416四、开具出口货物消费税税收专用缴款书418附件:绍兴县国家税务局流程图(一览表)420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全程服务办税指南第一部分:税务登记管理类税务登记: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都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扣缴义务登记;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停复业登记;外来经营报验登记;税务登记的遗失处理;注销登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等。一、开业登记服务项目:各类开业税务登记的办理服务对象:需办理各类开业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责任单位:国地税联合办证窗口办理承诺时间:手续齐全、资料完备、当场办结。商贸企业5个工作日内办结。基本业务流程:各类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国地税联合办证窗口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其他纳税人应当自觉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从成为纳税义务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国地税联合办证窗口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开业登记包括税务登记和临时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的范围为:1、取得法人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单位;2、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3、有纳税义务的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范围为:1、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3、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一)申请纳税人向国地税联合办证窗口提出办理税务登记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纳税人的情况发放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纳税人如实填表后将表格交回窗口工作人员,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及复印件:1、工商营业执照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体户除外,一式二份);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5、自有房提供房产证、租用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个体户除外,一式一份);6、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二)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纳税人已填完毕的表格后,查阅填报表格是否符合要求,附列资料是否齐全,对符合要求的将验看后的证件原件退回给纳税人,复印件留存,收取工本费,核准税务登记号和企业编码,核定税务登记有效期限,加盖税务机关印章或税务登记专用章,将登记项目录入浙江税务征管信息共享应用系统,并打印相应的税务登记证或税务登记证(临时)(正本一份,副本根据需要经批准可增发)交纳税人(商贸企业受理后可先移送税源管理员进行实地调查后再予办理税务登记)。核发何种税务登记证件,依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对因已认定为非正常户被注销登记后又申请办理开业登记的,移送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纳税人履行相应纳税义务后,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将税务登记表等资料传递档案管理岗归档。窗口工作人员对纳税人填报的登记表格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应当及时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退回纳税人补正,符合规定的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同时向纳税人发放告知书和有关表式,通知纳税人及时到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330621987654321纳税人识别号 (后九位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代码)填写)税 务 登 记 表(适用于内资企业)纳税人名称(全称):绍兴县建军纺织有限公司绍兴县国家税务局监制填 表 须 知 (说 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4.公司章程复印件;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五、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复印无效。可以在税务机关指定网页下载或填写打印。六、本表一式二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三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验换证时需携带查验)。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八、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3.“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4.“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5.“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6.“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选择“非企业单位”或者“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外国企业”;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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