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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制度与措施目录1职业健康保障制度2职工培训制度3职工培训措施4施工噪音控制制度5施工噪音控制措施6扬尘控制制度7扬尘控制措施8污水管理措施9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措施10作息管理制度11消防保卫制度12消防保卫措施13废气排放控制措施14施工人员消暑降温制度15施工人员消暑降温措施1617 职业健康保障制度1、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规范。2、 主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施组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3、 主持制定并审核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导实施。4、 组织对项目整体安全防护设施及重点部位防护设施的交底与验收。5、 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6、 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分析技术原因,制定防范措施。7、工长是所管辖范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8、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履行书面交底签字手续,对交底负责,并督促检查交底内容的落实。9、经常检查重点部位、设备、防护设施等安全生产状况及操作人员的安全行为,发现违章、不安全问题立即组织纠正。10、参加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所管区域的施工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根据工程项目特点,负责对所管辖的分包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活动(每周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活动)。11、对工程项目中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按照工程技术部门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项目及上级有关部门和人员。12、所管区域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未遂事故必须停工,待查明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进行施工生产。 职工培训制度1、企业对三类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每年安排二次,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职工个人工作档案,环境保护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2、公司每年对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一次环境保护教育培训考核,对其教育培训考核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3、各单位、项目及部门必须对职工(包括临时工、民工)进行入场环境保护教育培训考核,未经环境保护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否则由指令其上岗的领导承担责任并予以处罚,已上岗人员应重新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后方可上岗。4、根据工程开工、施工等实际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公司组织安全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各单位、部门和项目的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公司级安环境保护法规普及教育、培训和考核。由各项目部申报教育培训考核计划,安全部组织,并检查项目部、施工队两级教育情况及考核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必须补考,合格后准予上岗。5、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及项目要建立违章教育制度,即:三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和三次违章作业的工人及发生工伤事故而歇工人员,必须进行停工教育;经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6、对于待岗重新上岗、变换工种及换岗、新调入、临时参加生产人员,应视同新工人进行上岗和换岗环保教育,考试合格建立档案后方可上岗。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7、对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由有关技术部门制订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环保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8、当一次入场人员较少时,由项目部进行初步入场教育培训考核后先行试工,当分批次入场人员总数达30人以上,由安全部组织公司级环保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予正式上岗。9、项目部与各分包单位签定的环境环保、绿色施工协议,在工人进场后立即组织学习协议条款,学习后必须由参加学习者本人在协议传达签字单上签字认可。10、由甲方直接分包的特殊工程,项目部应依据甲方项目部及特殊工程分包方三方商定的环保管理责任制定并签定环境保护责任书。 职工培训措施1、各作业(班组)要认真开展班前安全讲话等活动,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并做好教育记录。2、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3、认真开展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如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坚持经常化、形式多样化(如板报、宣传栏、录像、讲座、知识竞赛等),讲究实际效果。4、项目必须建立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坚持全体人员(包括外协劳务队伍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确保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持证上岗。5、充分发挥项目部的作用:员工培训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各个工种、各施工班组。充分发挥项目部的作用就可以保证员工培训工作按计划实施,可以对员工培训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可以使员工培训工作更紧密与公司生产实际需要相结合。6、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制度:凡上级行政机关要求持证上岗的岗位,未经培训、取证不准上岗;对企业提供培训机会未按要求接受培训的员工按公司有关培训管理规定进行处罚。逐步形成人才考核、培养、使用相结合的管理模式。7、不断完善和修订员工培训管理规定,加强对员工培训工作进行监控,保证各项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施工噪音控制制度1、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噪声控制进行管理、检查和指导;安质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噪声控制的监督检查与管理绩效进行测量、控制效果进行监督检查;经理部负责对施工噪声控制的具体实施。2、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施工时间应安排6:0022:00进行,当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连续作业或进行夜间施工时,经理部要在施工前15日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通报社区居民等相关方,争取得到社区及相关方的认可和谅解。3、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土石方中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冲气钻等白天为75等效声级leqDb(A)(下同),夜间为55;打桩中各种打桩机、振捣棒、混凝土罐车等白天为85,夜间则禁止施工;结构中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罐车、地泵、汽车泵、振捣棒、电锯、支拆模板、模板修理、搭拆脚手架、外用电梯等白天为70,夜间为55;装修中的吊车、升降机、外用电梯、拆脚手架、石材切割、电锯等白天为65,夜间为55(白天时间为6:0022:00,夜间时间为22:006:00)。4、加强土石方施工阶段噪声控制管理工作。土石方施工前施工场地围墙应全部建设完毕;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操作人员需经过环境教育;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机装载量,严禁超负荷运转;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5、加强打桩阶段噪声控制的管理工作。禁止夜间使用打桩机;护坡桩为砼灌注桩时,其控制措施同结构阶段砼浇筑噪声控制;6、机械噪声排放:在正常使用下,易产生噪声超限的加工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等,采取封闭的原则控制噪声的扩散;封闭材料应选择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其几何尺寸视现场实际情况决定;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在有噪声的封闭作业环境下,要为操作工人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对讲机、耳脉等。7、运输车辆噪声排放: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8、人为噪声的控制: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修理作业,塔吊指挥哨音、砼剔凿施工过程等,这些施工过程噪声的产生多数为人为因素,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通过对全体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培养环境观念,树立正确的环境意识,减少环境噪声污染,使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对噪音影响予以控制;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锯模板,切割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磨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9、振捣棒噪声的控制:在噪声敏感区域均需选用低频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保养好;振捣砼时,禁止振钢筋或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振捣砼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10、砼泵、砼罐车噪声控制:因施工场地狭小、砼泵必须设在场界外的,应做封闭处理,将固定泵围起来,向商品混凝土分包施加影响,要求其加强对砼泵的维修保养,加强对砼泵、砼罐车操作人员的培训及责任心教育,保证砼泵砼罐车平稳运行。11、装修阶段噪声控制:先封闭周围,然后装修内部,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在工厂、车间完成,且有防尘降噪设施,减低噪声;使用电锤时,及时在各零部件间注油。12、在敏感区施工时,应在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层采用降噪的作业层采用降噪安全围帘包裹。13、在高考期间和高考前半个月内,应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监管,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14、对于电源、电锯等噪声较大的车间进行封闭式作业活动时,劳动者应穿戴噪声的护耳设备。15、噪声监测:现场应加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各经理部在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管理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噪声的监测,监测仪器应鉴定合格,在有效期内;现场每半月监测一次;测量方法、条件、频度,测点的确定等需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噪声管理规定,对噪声超标有关因素及时进行调整;发现不符合时,应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施工噪音控制措施1、人为噪声的控制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加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2)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检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扬尘控制制度1、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部署,施工现场的主要干道(如市区、城镇或居民集中的地区施工)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路面浇筑混凝土或铺碎石、焦渣,对基层要夯实,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在一般地区施工,施工现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级配石、炉渣或砂石进行路面硬化,并经常进行路面洒水,减少扬尘。以上两种情况如果受条件场地限制,应在大门内侧进行不少于25m的混凝土路面硬化处理,大门以外硬化与公路连接,并且在施工现场的车辆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设置冲车用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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