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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小尖中心小学天井绿化、国旗台周边绿化等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SX-GC-202002005招 标 人:响水县小尖中心小学 (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 (签字或盖章)2020年04月响水县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项目编号:XSX-GC-202002005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响水县小尖中心小学天井绿化、国旗台周边绿化等工程招标文件,共 页,现申请备案,请予审查。招 标 人:响水县小尖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组负责人(签字): 2020年04月02日工程科意见:审核人:年 月 日分管领导意见:审核人:年 月 日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盖章):批准人(签字): 年 月 日第1章 响水县小尖中心小学天井绿化、国旗台周边绿化等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XSX-GC-202002005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响水县小尖中心小学天井绿化、国旗台周边绿化等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小尖中心小学,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响水县小尖中心小学天井绿化、国旗台周边绿化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响水县小尖中心小学。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3、质量标准:合格(绿化养护2年,苗木成活率98%,补植的苗木规格不小于当期已成活的苗木)。4、计划工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4月20日。5、工程规模:本项目包括响水县小尖中心小学天井绿化、国旗台周边绿化等工程,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投资额约35.34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的有效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类工程师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或者园林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园林类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职称证书上未注明专业、或职称证书专业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专业不一致的,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要求: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4.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4.4.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4.4.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4.4.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4.5、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19年08月-2020年01月或者2019年09月-2020年0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4.6、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投标时不作要求。4.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四、招标文件的领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投标信息-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投标信息-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五、其他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2、工程付款:全部工程结束,自发包人发出竣工验收报告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70%;至发包人发出竣工验收报告满一年时且经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后付至审计价的90%,剩余10%在竣工验收报告出具满二年时且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无利息)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用银行存款补足。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4、计划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5、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本项目开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5.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进场人数,各投标单位仅委派1名投标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国家明确的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严禁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 5.2因疫情防控需要,现进入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须在门卫处登记备案并测量体温,我中心目前开辟专用投标通道(院内南门楼梯处上楼),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登记、测量体温时间。 5.3进场交易人员要服从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进入现场后,不得随意走动。 5.4 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委托人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登记),苏康码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大厅。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苏康码显示为其他颜色的以及其他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交易场所参与招投标活动。 六、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标投标相关栏目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响水县小尖中心小学 地址:响水县小尖镇豫顺居委会 联系人:陈海波 电话:13851140987 代理机构: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中路9号联系人:孙建标 电话:0515-89696099第二章 投标须知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1.1.2 招标人:响水县小尖中心小学。1.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4 招标项目名称:响水县小尖中心小学天井绿化、国旗台周边绿化等工程。1.1.5 项目建设地点:响水县小尖中心小学。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公告。1.3.2 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1.3.3 质量要求:20日历天。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公告;(2)业绩要求:无;(3)信誉要求:见投标公告;(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公告;(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公告。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出的对投标人资格等级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投标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分包1.10.1 投标人中标以后应自行以自身力量完成本招投标工程的主体关键性工作。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分包人候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1.10.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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