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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工业园勘察工程招标文件目 录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第一章 投标须知 1第二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11第二卷 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第三章 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15第三卷 投标文件内容第四章 投标文件16第五章 辅助资料20第六章 资格审查表23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对应条款内 容 规 定11.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投标单位资质:工期:招标范围:见总则1.2的规定22资金来源:自筹311.1投标有效期:30天(日历日)41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现金)513.1勘察现场时间:2002年614.1投标文件份数:71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929.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29.4开标时间:开标地点:1119.3评标办法:见总则规定1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芦亚林 王 琰 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 工程的说明除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外:1.1.1 泰山明天工业园选址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占地1.2平方公里,一期工程占地300亩,本次招标勘察范围为一期工程4组厂房所占地内,详见规划设计图。该项目区域内地形高低起伏不平,为自然地段。1.1.2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证书等证书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1.1.3 招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来择优选定岩土勘察单位。1.1.4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已得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批准。1.2 工程招标范围1.2.1 泰山明天工业园的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相关服务。1.2.2 本条款未尽事宜,参照第三章技术要求中的相应说明。2、资金来源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3、投标人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3.1 投标人投报本项目所需资质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3.2.1 有关证明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取费许可证书)。3.2.2 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完成的工程勘察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3.2.3 负责本工程勘察的负责人与组织机构主要成员的简历,及拟派驻派现场的主要管理与施工人员情况。3.2.4 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项目勘察的主要施工机械情况。3.3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证书。4、投标费用4.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 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13条所述的投标预备答疑记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第二卷 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第三章 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第三卷 投标文件内容第四章 投标文件第五章 辅助资料第六章 资格审查表5.2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单位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预备答疑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向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7、招标文件的修改7.1 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招标单位随时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7.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7.3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三、投标报价说明8、投标报价8.1投标报价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结合企业实际进行报价,但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的个别成本价。工程量清单是参加本次投标的有经验的承包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结合勘察现场计算的,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误算、错算或漏算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并做单价分析。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招标人在工程建设中资金支付将以合同总价为准。8.2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调价、利润、税金以及现行取费中的有关费用以及现行取费中的有关费用以及采用合同总价固定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等各项应有费用。8.3 投标价格采用合同总价固定方式。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位固定,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企业自身实力和承受的能力。8.4 报价依据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投标报价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8.5 投标货币投标报价中的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文字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以及业务洽商等均使用汉语及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投标文件的内容见第三卷投标文件内容。10.2 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提供的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在所提供表格格式之外,投标人可以增加自行设计的表格及内容,以便更详细全面地说明其能力。11、投标有效期11.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30天。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2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2、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2.2 投标保证金应为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12.3 在开标前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12.4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尽快退还(无息),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的14天。12.5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后扣除相关费用,余款予以退还(无息)。12.6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2.6.1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2.6.2 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13、勘察现场13.1 勘察现场13.1.1 投标单位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自行勘察,以获取需投标人自己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3.1.2 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1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四份 “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单位对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需分别密封并注明标段)。14.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14.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因为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发生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5.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内,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层包封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封面和密封条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15.2 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在外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15.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代理单位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投标单位。15.4 投标文件递交至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6、投标截止期16.1 投标单位应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16.2 招标单位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6.3 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招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单位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 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17.2 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装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7.3 根据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开 标18、开标18.1 招标单位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及投标人确定的本标段项目经理必须出席开标会议。18.2 投标单位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副本的原件)。18.3 开标会议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单位组织并主持。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验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其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18.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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