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23页
第2页 / 共23页
第3页 / 共23页
第4页 / 共23页
第5页 / 共23页
第6页 / 共23页
第7页 / 共23页
第8页 / 共23页
第9页 / 共23页
第10页 / 共23页
亲,该文档总共2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恢复默认设置工程现场各类管理制度 目 录=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旋挖钻机机台管理制度 氧气、乙炔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施工现场部分管理制度集 质量三级检查制度 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规定及审批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宿舍管理制度 门卫管理制度 生活区卫生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宿舍治安、防火、卫生管理制度 工地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脚手架验收检查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办法与奖罚制度 材料入库存制度三级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 仓库保管制度 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评论支持者: 0 人 ,反对者: 0 人,中立者: 0 人 查看评论信息 2008-6-13 17:40:29中标游侠等级:专区版主文章:2414积分:19178注册:2008年5月2日第 2 楼小 大 收录 个性首页 | 博客 | 邮箱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59号)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进行考核认定。三类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1 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的主要规定(1) 考核的目的和依据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2) 考核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3) 三类人员考核的管理工作及相关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并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发证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管理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发证工作。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取考核费用,不得组织强制培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二十日内核发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不合格的,应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限期重新考核。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姓名和所在法人单位等,应在一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转让、冒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三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同意,不再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延期三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发生死亡事故,情节严重的,应当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限期改正,重新考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发证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和个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等有关部门举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3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要点(1)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重、特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制定方法; 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能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能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正确组织、指挥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在企业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重大事故。(2)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制定方法;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能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能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管理的项目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3)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调查处理方法以及防护救护方法; 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能有效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能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在企业或项目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 评论支持者: 0 人 ,反对者: 0 人,中立者: 0 人 查看评论信息 2008-6-13 17:40:56中标游侠等级:专区版主文章:2414积分:19178注册:2008年5月2日第 3 楼小 大 收录 个性首页 | 博客 | 邮箱 旋挖钻机机台管理制度 一、 机长安全生产职责1 真落实院及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全面责任。2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督促班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3 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负责组织对新职工(包括临时工)的安全教育,抓好班组安全建设。4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表扬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先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5 认真执行上级安全计划,坚持安全工作与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杜绝违章指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抓好交通安全管理。6 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向领导和安保科汇报,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重伤以上事故要保护现场。按期完成事故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