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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标准化工作“十一五”规划一、前言加强测绘标准化工作,是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统一监管的重要手段;规范技术、方法、产品和产业发展,必须依靠科学、严谨的技术标准。为了保障重大测绘工程的顺利实施,推动测绘成果的共建共享和社会化应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和测绘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制定本规划。二、“十五”测绘标准化工作回顾(一)主要工作进展“十五”初期,国家测绘局根据我国测绘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制定了“十五”测绘标准化规划,明确了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提出了标准化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内容。“十五”期间的测绘标准化工作整体上按照计划实施,较好地完成了主要工作任务,基本满足了数字化测绘生产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的需要。主要工作包括:1、完成了现行测绘标准的清理、分析和评价以提高现行标准的时效性、适用性与协调性为目的,着眼于科技进步和生产需要,组织测绘界专家,对现行的140多项测绘技术标准进行清理、分析和适应性评价,提出了整体性评价意见,其中国家标准的评价意见已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同时,研究提出了地理信息标准体系草案,为今后的标准化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2、制修订了一批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标准为满足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1:5万数据生产与建库工程急需,经过研究试验,制定与修订了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标准或编制暂行技术规定共计30项。包括信息编码类7项;数据生产类8项;数据产品与质量控制类6项;数据建库类6项;数据库管理类3项。为满足省级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和建库的需要,研究编制了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与建库总体技术纲要以及15项暂行技术规定。完成了若干暂行技术规定向正式标准的转化,并修订了已有的相关标准规范,形成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共计20余项。同时,为扩展测绘标准化工作领域,促进地理信息共享,加强测绘行业管理,根据需要,制修订7项涉及地理信息分类体系、地理信息元数据、导航电子地图等方面的国家标准或国家标准草案。3、建立了标准化工作新机制与标准系列化制修订模式为适应标准化工作新形势要求,提高标准质量和适用性,按照新的标准化工作思路,基本建立了由生产、科研、管理等多方面专家参与,专职与兼职标准化专家协同的标准化工作新机制。基本形成了相关标准系列化同步制修订模式,促进了标准之间的协调统一。4、跟踪国内外测绘新技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十五”期间,我国测绘事业的发展已完成了由传统测绘技术向数字化测绘技术的转化,而且正在向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过渡。测绘标准化紧跟新技术发展的步伐,积极跟踪国内外测绘新技术的发展,密切关注国外测绘科技发展和相关技术标准信息;加强与ISO/TC 211及其他国际标准组织的联系,积极参与了国际标准化活动;组织翻译、出版了国际标准汇编和20多期国外标准化动态信息;对已成熟且符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予以转化或直接采纳为我国国家标准,逐步缩小了与国际测绘标准化水平的差距。5、加强了标准宣传和信息服务建立了“中国测绘标准网站”,及时宣传标准制定、发布、实施等信息,咨询、解释标准技术问题,网上征集标准反馈意见,畅通了标准信息渠道,提供了标准化信息服务。举办了地理信息标准化论坛,为今后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五”期间,我国的测绘标准化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并为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地理信息更新和应用服务标准建设相对薄弱测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对标准化的需求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在不断增加,而新技术标准相对滞后的问题依然存在。“十五”期间,测绘标准化工作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建库方面有较大的进展,但基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数据源的基础地理信息更新、网络化分发服务及社会化应用等标准的建设上仍非常薄弱。2、标准化投入工作的经费依然不足标准化工作是公益性工作,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十五”期间虽然加大了测绘标准化经费投入,但信息化测绘标准制修订成本高,标准化需求范围明显增大,标准化经费仍显不足,影响了标准制修订的进度和宣传贯彻的质量。3、标准之间的协调和统一不够充分“十五”期间对现行测绘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评价和清理,特别是采用同类标准系列化同步制订的方式,增强了相关标准之间的协调和统一。但是,由于标准制修订方式的改革需要一个过程,标准体系还不完善,系统化和相互间的协调性还不够。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建立和完善测绘标准化体系,加快关键测绘技术标准的制修订,不断提高测绘标准的科学性、时效性、实用性和协调性,为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的建立和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提供标准化支撑。(二)基本原则1、需求为牵引,应用为导向以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测绘成果社会化应用的需求为牵引,以提高测绘标准在测绘事业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适用性为导向,大力推动测绘标准化工作。2、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在国家测绘局的统一规划和协调下,整体构建测绘标准体系框架,完善相应的标准系列;采用同类标准系列化同步制修订方式,按照基础先行,急用先上,分步实施的方针,加快标准制修订步伐。3、采用最新科技成果,提高标准水平充分吸纳国内外测绘与地理信息领域的最新研究和实践成果,加快制定测绘新技术标准,修订部分不能适应新技术发展的标准,提高标准的时效性、适应性和技术水平。4、标准制定为主,兼顾急需技术规定为加快标准制定效率,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对某些尚未完全成熟的技术在先期技术试验和生产验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发布暂行技术规定或指导性技术文件,再转化为正式的技术标准。四、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一)总体目标建立并不断完善动态、科学的测绘标准体系;面向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与更新、基础测绘公共产品开发应用与服务、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制修订一批急需、适用的基础性和专业性标准,初步解决测绘标准数量不足、严重滞后于基础测绘生产的矛盾;加大标准的宣传、培训力度,促进标准的贯彻执行,提高我国测绘标准化水平。(二)重点任务1、建立和完善测绘标准体系,加快关键基础性标准制修订根据测绘技术发展和成果应用与服务的特点,结合地理信息标准体系研究的成果,在深入分析和研究各类标准的定位、作用和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提出测绘标准体系的结构和内容,基本建立具有整体性、系统新、可扩展性、协调性以及结构化的测绘标准体系,并不断完善和更新。同时要加快基础性标准的先行研究和制修订,重点开展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测绘学名词基本术语等方面标准的制定和修订。2、加快重大测绘工程和测绘新技术发展所需标准的制修订重点面向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与更新、西部测图、海岛(礁)测绘、新一代测绘基准的建立与维护、对地观测、新农村建设测绘保障等重大测绘工程的需要,加快相关标准的制修订速度。针对测绘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数据源的采用,重点开展数字航空摄影、数字航空摄影测量、三维地理信息数据生产、数字地图编绘与缩编、新一代地图印制、新型传感器数据用于测绘更新等技术方面的标准、规范的制修订。3、测绘产品与服务标准的制修订针对基础测绘公共产品开发应用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需要,着重进行基于位置服务、数据测绘产品模式、地理信息安全保障、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应用新产品、测绘档案资料信息化等标准、规范的制定。针对测绘成果分发服务的需要,要着重进行地理信息网络数据传输交换与互操作、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共享与服务标准、地理单元与网格编码标准;同时要抓紧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控制、成果检查与验收、质量评定等标准的制修订。4、初步建立测绘标准的一致性测试机制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入手,致力于测绘标准一致性测试机制的建立。逐步开展相关基础性标准之间、基础性标准与应用实施标准之间、应用实施标准之间的一致性测试,确保测绘标准技术内容的协调统一。5、促进与国际标准的接轨继续跟踪国际测绘科技发展和标准化工作动态,保持与ISO/TC 211及其他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联系,积极参加、承担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同时,对于成熟且符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加快向我国国家标准的转化,进一步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五、保障措施(一)加强标准前期研究适应测绘理论与技术迅速发展的现状,加强测绘标准化前期基础研究,掌握技术发展趋势,做好前期技术准备,为提高标准的制修订效率和适用性打下良好基础。(二)积极推进标准化管理体制的创新加强对测绘标准化工作的统一管理与协调,完善标准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生产单位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开放型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和技术协调机制;密切标准制修订与基础测绘项目的联系,加快有关项目成果向标准转化;建立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之间合理的衔接与互补关系,发挥各自的作用。(三)加强高素质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我国加入WTO以及参与国际地理信息标准化活动的需要,在稳定原有标准化人才队伍的同时,大力培养具有很好的外语表达能力、较高的专业技术素质和较强的社会交往能力、具备国际标准化知识的标准化专门人才。工作方式在主要依靠标准化专业队伍的基础上,发挥专家和生产技术骨干的作用。(四)进一步加大国家财政投入多渠道争取立项,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力度,优先支持标准基础研究、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技术法规和标准制修订工作。同时,调动各方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五)加强宣传贯彻工作,提高实施力度积极做好基础性、通用性国际标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标准的维护更新、推广应用和实施监督,扩大标准的影响,推动地理信息领域重大项目的标准贯彻工作。在本规划实施的过程中制定测绘标准的年度计划,并监督和促进测绘标准的制修订按照规划实施。附表:“十一五”测绘标准化规划项目1、标准化、标准前期研究项目序号研究项目名称备注1测绘标准体系2“数字区域”地理空间框架标准系列3信息化测绘关键技术的标准化研究4基础地理信息内容、精度等标准化研究2、标准制修订项目序号标准名称方式等级备注基础标准1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制定GB强制性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制定GB强制性3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范制定GB强制性4地理单元与网格编码标准制定GB强制性5测绘学名词基本术语修订GB/T6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数据字典制定GB/T测绘过程标准1卫星定位连续运行站建设规范制定GB/T2区域大地水准面精化规范制定GB/T3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修订GB/T4卫星定位系统测量规范(系列)制定GB/T5航空摄影规范(系列)制修订GB/T6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规范(系列)制修订GB/T7地籍测量规范修订GB/T8地籍图图式修订GB/T9房产测量规范修订GB/T1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规范制订GB/T11基础地理信息三维数据产品生产规范制定CH12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技术规范(系列)制定CH1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编绘规范(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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