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7页
第2页 / 共7页
第3页 / 共7页
第4页 / 共7页
第5页 / 共7页
第6页 / 共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编号: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合伙人: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 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 经协议人充分协商, 决定共同开办合伙律师事务所, 订立协议如下。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名称: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本所” )第二条 合伙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第三条 本所开办资金 万元,合伙人出资为: 万元; 万元; 万元。第四条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1. 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2. 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本所主任;3. 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4. 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5. 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6. 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1. 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职责;2. 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3. 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4. 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5. 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6. 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第四条 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议事方式除本协议 特别规定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第五条 本所设立主任 名,副主任 名,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为 年,可连选连任。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第六条 合伙人会议主要职权为:( 一 ) 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 ) 选举本所主任和副主任人选;( 三 ) 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报告、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四 ) 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五 ) 决定合伙人的退伙、强制退伙及财产处置;( 六 ) 修改合伙协议;( 七 ) 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八 ) 决定合伙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为每月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月上旬。经 名合伙人或主任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合伙人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合伙人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 日前通知全体合伙人,并说明会议主要议题。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记录上签字, 由全体合伙人 指定某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查阅。第八条 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六条 ( 一) 、(三)、(四)、(五)、 ( 六)、(七)项由与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方可生效;( 二)第六条 所列 ( 二) 、( 八)由与会合伙人半数以上同意方可生效;第九条 本所日常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分工协作,具体分工由合伙人会议议定第十条 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 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 统一收 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 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第十一条 收入分配采取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第十二条 本所设立合伙人公积基金,公积金按年提取,本所年度收益为盈利时,按照利润总 额的 %提取,本所年度收益为亏损时,不提取,公积金的使用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公积金提取总额满 万元后,不再提取。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第十三条 可分配利润和亏损承担。(一)本所年度收益为盈利时,在提取各项公积金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 由全体合伙人按 出资分配,如出现亏损,则由全体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二)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 责任人首先应承担亏损, 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 平均分摊, 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 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 先由 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第十四条 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十五条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 可吸收律师或其他人员入伙, 其他人员可以采用隐名合伙的 形式入伙。新入伙成员,需经一名合伙人推荐,并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并与新合伙人签订书 面协议。第十六条 合伙人退伙(一) 经全体合伙人平等协商, 以上三名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后三年内不得提出退伙,如擅自退伙,则视为自愿放弃在本所的所有权利。三年后合伙人要求退伙,须提前 个月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 二 ) 合伙人退伙时应对合伙期间尚未了结的工作、占用的财物、债权债务及应说明的其他问题 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移交和清偿手续。( 三 )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原则处理合伙财产:1. 退伙时一律按合伙人会议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 %进行结算,但在本所工作满十年,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所占财产份额的 %结算;2. 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3. 合伙人退伙,不参加当年度本所剩余利润的分配。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有关移交、 清偿手续的, 则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况扣留其相应的 财产。第十七条 对合伙人的处理(一) 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人会议通过和制定的各项决议和规章制度,严重影响本所工作、 管理秩序,给本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 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谴责、 劝其退 伙直到除名的处理。上述处理并不影响其应承担的有关经济赔偿责任。(二) 如某一位合伙人的职业道德、 工作作风、 品德操守恶劣, 致使其他合伙人认为无法与其共事 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对该合伙人进行信任表决, 除该合伙人以外的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 合伙人如有持有 90%及以上表决权确定不信任该合伙人时,合伙人会议即作出劝其退伙的决议, 合伙人会议无须对该合伙人的行为举证,但在表决前允许该合伙人申辩。(三)当合伙人会议作出“劝其退伙”决议时,该合伙人应在 天内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按退伙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获取应得的财产。如超过 天不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书面申请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对其作出除名的决定。(包括申请仲(四)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伙人会议除名的,保证不以任何形式 裁或提起诉讼 ) 和理由提出反对意见,并:1. 按除名时合伙人会议所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 %进行核算;2. 均以人民币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第十八条 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而解散:(一) 本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 个月内未能补足的;(二) 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的;(三)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的;(四)被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的;(五)法律、法规规定应予解散的其它情形。第十九条 本所解散时,应当在 15 内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清算机构应 当清理本所的财产,编制财务清算报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的事务。第二十条 本所合伙人因退伙、 被除名、 对合伙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发生争议, 首先应自行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再通过市、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调解,本所及律师应尊重司法行政机关 和律师协会的调解意见或裁决,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由合伙人商定,具体条款列入本协议)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签字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合伙人会议另行议定,合伙人会议的决议与本协议具有共同的效力。合伙人签名:年 月 日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