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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咋保障盯紧这些问题 如何及时排查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应从模板支架搭设、基坑支护、脚手架搭设、超重吊装等环节入手。 【基坑支护、土方作业】 1.施工方案 深基坑施工未编制支护方案,基坑深度超5m未进行专项支护设计,开挖深度达3m及以上未编制专项方案、达5m及以上专项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支护设计及土方开挖方案未经审批,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 2.临边防护 深度超2m的基坑施工未采取临边防护措施,临边及其他防护不符合要求。 3.基坑支护及支撑拆除 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要求,特殊支护不符合设计方案,支护设施局部变形未采取措施调整,砼支护结构未达设计强度提前开挖,支撑拆除未按方案施工,施工队伍没有专业资质。 4.基坑降排水 高水位地区深基坑内无有效降水措施,周围地面未设置排水沟,基坑施工未采取有效排水措施,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未采取防止邻近建筑和管线沉降的措施。 5.坑边荷载 积土、料具堆放与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 6.一般项目 人员上下未设专用通道,土方开挖施工机械进场未经验收,其他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司机无证作业,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未按规定进行基坑工程监测,未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及道路进行沉降观测;基坑内作业人员缺少安全作业面,垂直作业上下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未设足够照明。【模板支架】 1.施工方案 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结构设计未经设计计算,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方案未明确混凝土浇筑方式。 2.立杆基础 承载力不符合设计要求,基础未设排水设施,立杆底部未按规范设置底座、垫板。 3.支架稳定 支架高宽比大于规定值时,未设置连墙杆,未设置纵向、横向及水平剪刀撑。 4.施工荷载 施工均布荷载超过规定值,荷载不均匀,集中荷载超过规定值。 5.交底与验收 支架搭设(拆除)前未进行交底,搭设完毕后未办理验收手续,验收无量化内容。 6.一般项目 立杆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未采用对接连接,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大于规定值;未按规定设置纵向、横向扫地杆,间距、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混凝土强度未达规定值便拆除模板支架,未按规定设警戒区或未设专人监护;支架杆件弯曲、变形、锈蚀超标,构配件材质、钢管壁厚不符合要求。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1.施工方案 未编制施工方案,架体搭设高度超24m未编制专项方案,未进行设计计算、审核、审批;搭设高度超50m,专项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或未按意见实施;施工方案不完整,不能指导作业。 2.立杆基础 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底座、垫板规格不符合要求;未按要求设纵向、横向扫地杆,扫地杆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未采取排水措施。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连墙件距主节点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搭设高度超24m的双排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超过规范要求,未按规定设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杆件固定不符合要求。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有探头板;架体外侧未设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作业层未在高度1.2m和0.6m处设置防护栏杆,未设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6.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未留记录;架体分段搭设、使用时,未进行分段验收。 7.一般项目 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横向水平杆,未按脚手板铺设需要增加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小于1m或固定不符合要求;作业层未用安全平网进行双层兜底,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脚手架钢管不符合要求,扣件未进行复试或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未设置符合要求的人员上下专用通道。【高处作业吊篮】 1.施工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核审批,未对吊篮支架支撑处结构承载力进行验算。 2.安全装置 未安装安全锁,未设置挂设安全带专用的安全绳及锁扣,安全绳未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吊篮未安装限位装置或装置失灵。 3.悬挂机构 悬挂机构前支架支撑在建筑物女儿墙上或挑檐边缘,前支架与支撑面不垂直或脚轮受力,调节杆未固定在上支架与悬挑梁连接结点处。使用破损的配重件或其他替代物,配重件重量不符合规定。 4.钢丝绳 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其规格、型号与工作钢丝绳不同或未独立悬挂。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未对钢丝绳采取保护措施。 5.安装与升降操作 使用未经检测合格的提升机,吊篮平台组装长度不符合要求,构配件不是同一厂家的产品。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吊篮内作业人员超2人,作业人员未将安全带正确挂置在独立的专用安全绳上,作业人员未从地面进入吊篮。 6.一般隐患 未履行验收程序,班前、班后未进行检查,吊篮安装、使用前未交底;吊篮作业未采取防摆动措施,钢丝绳不垂直或吊篮距建筑物空隙过大;施工荷载超过规定,堆放不均,利用吊篮作为垂直运输设备,吊篮平台周边防护栏杆或挡脚板设置不符合要求,多层作业未设防护顶板。 【起重吊装】 1.施工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采用起重拔杆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专项方案。 2.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未安装荷载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不灵敏,吊钩未设置钢丝绳防脱钩装置;起重拔杆未安装荷载限制、行程限位装置,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未履行验收程序。 3.钢丝绳与地锚 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索具安全系数小于规定值。卷筒、滑轮磨损、裂纹达到报废标准,卷筒、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地锚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 4.作业环境 起重机作业处地面承载能力不符合规定或未采用有效措施,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足。 5.作业人员 作业单位无相应资质,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或未留记录。 6.一般项目 未按规定设置高处作业平台、爬梯、安全带悬挂点。构件码放超过作业面承载能力,堆放高度超过规定要求,大型构件码放未采取稳定措施。未设信号指挥人员,信号传递不清晰、不准确,未设作业警戒区,无专人监护。 【施工升降机】 1.安全装置 未按规定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对重钢丝绳未安装防松绳装置,急停开关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安装吊笼和对重用的缓冲器,未安装安全钩扣。 2.限位装置 未安装极限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开关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极限限位器与上下限位开关共用一个触发元件。未安装吊笼门机电连锁装置、吊笼顶窗电气安全开关。 3.防护设施 未按规范设置防护围栏和出入口防护棚,未安装防护围栏门连锁保护装置。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安装平台门或平台门不起作用。 4.附着 附墙架未采用配套标准产品,与建筑结构的连接方式、角度不符合要求。 5.钢丝绳、滑轮与对重 对重钢丝绳少于2根或未相对独立,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要求,未安装防脱装置,对重重量、固定、导轨不符合要求,未安装防脱轨保护装置。 6.安装、拆卸与验收 安装、拆卸单位无资质,未制定专项方案并经审批,未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填写不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7.一般项目 导轨架垂直度不够,标准节腐蚀、磨损、开焊、变形,不符合规范要求,标准节结合面偏差不符合要求,齿条结合面偏差不符合要求;施工升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足又未采取防护措施,电缆使用不符合要求,电缆导向架未按规定设置,防雷装置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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