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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城北小学教学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ZC-GK-2020-06151)采购单位:杭州市临安区教育保障中心采购机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备案单位:杭州市临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地 址:杭州市临安区市民中心1号楼B座四楼目 录第一章 采购公告3第二章 投标须知5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19第四章 采购需求24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29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2第一章 采购公告受杭州市临安区教育保障中心的委托,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就以下杭州市临安区城北小学教学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欢迎有供货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LZC-GK-2020-06151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要求上限价杭州市临安区城北小学教学专用设备采购项目1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555.0596万元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报名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df.lkjzjzfcg.gov.cn)进行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sdf.lkjzjzfcg.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_=2018-03-30 11:40:47)。五、采购文件的获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下载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df.lkjzjzfcg.gov.cn);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df.lkjhzctc.cn/Area/Home?areaID=87);临安区政府采购网(http:/sdf.lkjlinan.gov.cn/col/col1366369/)(注: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成功后才视作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六、投标保证金:无七、投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sdf.lkj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df.lkj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于2020年7月10日9:00投标截止。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九、业务咨询: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 业务经办岗联系人:陈君联系电话:0571-23616011 传真:0571-23616610质疑答复岗联系人:王晖 联系电话:0571-23616016采购单位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0571-61062101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 2020年6月15日第二章 投标须知序号内 容 及 要 求1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城北小学教学专用设备采购项目2答疑与澄清:投标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再受理。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9时00分4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7月10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无须参加现场开标。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目前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均由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人务必按时自行解密,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者作无效响应处理。6投标文件的接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7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中标公示于临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无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书。8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9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采购需求。10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11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12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4、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临安区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咨询电话:63728425。13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4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一、总 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文件文件中采购项目的的投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采购人” 系指委托采购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三)开标委托全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全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见第六部分)。(四)投标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其他规定的除外)。(五)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六)质疑质疑应当采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七)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提出。交易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组成均为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质文件(不含报价):(1)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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