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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按照市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安排,xx年4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取实地走访、发放调查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听取汇报等方式,先后到xx、xx、xx、xx、xx的部分社区、xx置业广场等地,了解社区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市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相关领导、社区两委成员、人大代表、居民代表等各个层面对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梳理、综合和分析,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及工作成效目前,我市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共有x个,其中城区x个(城北x个,城南x个,阳头x个)。这些社区中属纯居型社区19个,目前,x个社区共有常住人口约x万人,流动人口约x万人(大都是我市农村居民),约占我市人口的近三分之一(见附表)。近年来,我市把城市社区建设作为抓基层、打基础、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点工作来抓,逐步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增强社区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阳头街道阳春社区被评为国家级文明社区;城北街道富春社区被评为省级文明社区;城北街道前进、锦阳社区,城南街道东风社区,xx街道广兴社区被评为宁德市级文明社区。社区组织体系逐步完善。一是市里及时调整充实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社区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专门指导、协调社区建设工作。二是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服务体制,调整充实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管理人员,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配备网格管理员,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组织体系,在协助政府、服务群众、开展居民自治等方面承担了大量工作。三是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探索出一条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建设的新途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xx年以来,我市各级财政投入资金x多万元,有效完善了社区各项设施,目前有固定的办公服务用房的社区有25个,占我市社区总数的90%,其中,面积达到了200平方米以上的有15个,大部分设有服务站、警务室、文化阅览室、社区活动室等,前进社区的面积达到了1400平方米,是我市面积最大的社区办公用房;富春社区面积280多平方米,是我市首个由房产开发商无偿提供的办公用房。同时,加强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设立社区老年人活动室,争取“星光计划”项目资金120多万元。我市还十分重视社区文化设施的建设,在富春公园、浅水湾公园、人民广场等休闲场所配备文化活动设施,为居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良好空间。社区人员待遇及工作经费逐步提高。城区x个社区主干财政性生活补贴标准多次调高,目前,城区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每月x元,其他成员每月x元;xx9个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每月x元,每年为社区主干代缴x元社保金。为了缓解社区工作经费紧缺的矛盾,我市先后4次调整提高社区办公经费,从xx年起,各社区的办公经费提高到每年5万元;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每年补助工作经费2万元,大大调动了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社区服务功能不断拓展。一是发展政府公共服务。开展社区救助、就业和社会保障、涉老、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等利民便民的服务,社区服务网点达到300多个,印制社区居民服务手册分发到户,方便居民。二是大力发展扶持社区文化。深入开展科教、文体、卫生、法律、科普、涉台“六进社区”活动,积极组建合唱、舞蹈、棋牌等文艺宣传队伍,涌现了广兴“合唱广场”、前进“戏曲长廊”、东风“小茶艺队”等别具特色的社区文化品牌。三是社区志愿服务得到较快发展,至目前,建立了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x支,志愿者人数x人,开展活动x场次,开创了志愿服务新局面,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调研组认为,尽管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整体上来说,还处在低层次、粗放型的状态,与全省水平及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社区运行机制不够顺畅。一是村改社区工作不够彻底。城关三个办事处村改社区后,村委会未撤销,社区与村双重体制并存,社区内既有社区印章,还保留村委会印章,存在一个主体,两个身份。另外,村改社区后,村民的户口并没有“农转非”,在退伍军人安置、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仍执行农村政策,由于村改社区的配套政策法规未健全,解决这些问题缺乏权威依据,协调处理难度大。二是社区自治难以落实。社区居委会承担上级下达的行政工作多,涉及到计生、殡改、综治、征地拆迁、劳动保障、民政等政府和各个部门的工作,没有实行准入制度,“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政策不落实,使社区干部疲于应付,社区居民自治和为社区居民服务工作受到影响。三是社区不能享受农村“一事一议”项目,不能有力地推进社区项目建设。社区工作保障不均衡。一是社区工作经费不平衡。目前,各社区的办公经费虽提高到每年5万元,但从实际情况看,社区经费仍显不足。有村财支撑的社区,运转情况相对较好;大部分纯居型社区除上级拨款外无固定收入来源,则经费紧张。二是社区人员、待遇差别大。城关社区根据各个社区的辖区面积和人口情况,有配财政定补人员7-11人,非城关的9个社区,人员没有定编,目前仍只有支部书记、主任两人经常在岗;在工资待遇上,除财政性补贴外,无收入来源社区的干部待遇低于有收入来源的社区干部,且非城关社区明显低于城关社区;在医保社保问题上,除社区主干得到解决外,其他干部未得到落实。三是办公场所规模参差不齐。28个社区中,面积达不到标准的社区13个(其中没有固定办公场所的社区3个,为赛岐镇下港、和平、解放),这些社区,大都收入匮乏,没有能力解决办公场所建设问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在调研中,较多社区反映支街小巷道路建设投入少、有的下水道不畅通,晚上无路灯或路灯不亮,二级环卫经费紧张,缺乏文化活动场所等,社区居民对此意见较大。二是人口的流动性对社区公共服务提出更高要求。随着我市的发展,社区内的常住人口在别处买房迁往他处,农村人口也不断涌入城区,形成人口流动,多空挂户、人户分离的现象。三是有些支持社区发展的政策难以执行到位。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有些政策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有些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力,如让房地产开发商无偿提供社区用房的政策,执行起来仍困难。一些驻区单位和居民的社区意识不强。有的单位和居民只是把社区当作单纯的“居住地”,参与意识薄弱,关心和支持社区工作不够,“共议社区大事、共谋社区发展、共创社区事业”的合力尚未形成。三、意见和建议及时出台政策,不断健全组织体系。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宁德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建议市政府适时召开全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二是不断健全社区组织。根据我市发展情况,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居民自治原则,科学规划社区分布,合理调整社区规模,调整充实社区居委会下属的各类委员会。加快新建住宅区的社区居委会组建工作,对新区主干道和新建小区的命名,要多方征求意见,以提升我市地名文化品位。辖区人口较多、社区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居委会,视情建立社区工作站。三是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要建立多渠道的选人用人机制,鼓励社会优秀人才通过公开、竞争、选聘的方式到社区任职,加大对社区在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有关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加强多方合作,提高社区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社区建设投入机制,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纳入全市城市城市建设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下拨一定的建设资金对中心城区支街小巷道路、排水系统、路灯、环境卫生和便民服务设施进行改造,逐步解决支街小巷路面不硬、排水不畅、路灯不亮、卫生不好和便民服务设施落后的面貌。二是加强部门配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与社区要加强沟通、配合,开展好公共服务,做到为民办实事。提高为社区居民落户的服务水平,努力解决空挂户、人户分离问题,公安部门及时将居民的迁入迁出通报给社区,便于社区及时管理和服务。三是进一步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进入社区服务领域,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提供社区医疗保健、家政服务、养老托幼、文体教育等便民利民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理顺工作关系,明确社区责任权力。一是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关系。要严格执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需要委托社区办理或协助、配合的,须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由市社区办把关,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二是进一步理顺驻区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驻区单位应主动接受社区的监督和评议,在评先评优时要听取社区居委会对驻区单位的意见;社区居委会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服务,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接受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三是大力推进社区居委会自治。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社区意识;规范社区居民民主选举程序,完善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健全民情恳谈、社区听证、社区论坛等对话机制,加强社区信息公开、民主评议等民主监督实践,保障社区居民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努力改善条件,强化社区工作保障。全市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办公用房等要素保障,切实做到社区居委会“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址议事”。一是加大对社区的经费投入。对无集体经济收入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给予一定补助;改善无固定办公用房和面积不达标社区的办公用房条件,建议市政府牵头组织市民政、财政、住建、国土以及相关街道(乡镇),根据宁委办发xx1号、宁政民xxx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出台具体办法予以解决。二是落实社区干部福利待遇。非城关的9个社区既已成立,要参照城关社区,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待遇,加强社区管理;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特别是落实在职人员的社保医保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积极促进加快社区工作法制化进程。对村改社区工作不够彻底、允许社区享受“一事一议”项目补助问题,建议积极向上反映,加快社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使社区工作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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