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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送审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二O一七年九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规划文本(送审稿)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总 则1第一节 区域概况1第二节 规划原则2第三节 规划期限2第四节 规划范围3第二章 土地利用形势3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3第二节 土地利用新形势4第三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5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土地利用战略目标6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6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6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7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8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8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9第五章 土地利用分区12第一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12第二节 土地用途分区12第六章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14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14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15第三节 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16第七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与空间管制16第一节 控制建设用地规模16第二节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配置16第三节 统筹利用基础设施用地17第四节 严格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8第八章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9第一节 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9第二节 生态环境建设工程20第九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与控制21第一节 地理位置及土地利用现状21第二节 中心城区控制范围线与规模边界、扩展边界21第三节 中心城区主要规划控制指标21第四节 中心城区用地总体布局22第五节 中心城区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22第十章 县(市)土地利用调控23第一节 县(市)土地利用调控重点23第二节 县(市)土地利用调控目标23第十一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26第一节高标准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6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大工程26第三节 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工程26第四节土地生态建设工程27第五节 风景名胜设施建设重点工程27第六节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7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28第一节 法律措施28第二节 行政措施28第三节 经济措施28第四节 技术措施29第五节 公众参与29第十三章 附则30附表1 湘西自治州主要规划指标变化情况表31附表2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2附表3 湘西自治州各县(市)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分解落实表33附表4 湘西自治州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34附图图1湘西自治州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图2湘西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图3湘西自治州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图4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图5湘西自治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图6吉首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图7吉首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图8吉首市中心城区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图9吉首市中心城区及周边生态保护区域图前 言2005年,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湘西自治州启动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10年3月湘西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获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至今已逾九年,期间,全州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全面推进,绿色湘西工程加快实施,各项民生事业齐头并进,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湘西自治州以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统筹区域和城乡土地利用,严格落实土地利用分区与用途管制制度,严格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有效保护了耕地资源与生态环境,保障了社会经济发展。随着湖南省“一带一部”、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大湘西扶贫开发与攻坚试点以及省委省政府 “两个加快、两个率先”战略的实施,湘西自治州社会经济发展面临很多新形势、新挑战。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1237号)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4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对原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编制湘西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以下简称规划)。通过本次调整完善,全面掌握规划目标的实现程度,剖析原规划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性,总结规划实施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各行各业建设用地,使区域土地资源得到高效配置。第一章 总 则第一节 区域概况一、区域条件(一)地理区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东北邻张家界市,东南与怀化市接壤,西与贵州省和重庆市相邻,北与湖北省交界。地理坐标北纬2744.52938,东经1091011022.5,南北长约240公里,东西宽约170公里。土地总面积为15470.40平方公里。辖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8县(市)。(二)交通条件湘西州交通便利,境内有焦柳铁路,常吉、吉茶、吉怀、张花、永吉、龙永高速公路贯穿全境,国道、省道纵横交错,沅江过境,水运发达,再加上凤凰县边境上的国家4D级机场铜仁凤凰机场,形成了水陆空三维立体交通枢纽格局。二、自然条件概况湘西自治州地处武陵山脉腹地,武陵山脉自西南向东北贯穿全境。境内群山起伏,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以中低山、中山为主的山地。由于高差大,气候、土壤、生物的垂直分带差异性明显。全州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年降水量13001500mm,雨热基本同季。土壤成土母质复杂,土壤种类繁多,有石灰土、黄壤、红壤、紫色土、黄棕壤、水稻土、潮土7个土类,21个亚类。 植物资源丰富,珍稀种类较多,野生植物资源共有217科、3800种以上,其中列为一级保护树种有水杉、珙桐等8种;二级保护树种有胡桃、银杏、白豆杉等31种。 湘西野生动物种类繁多,有陆生野生脊椎动物4纲25目90科389种,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云豹、金雕等7种,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黑熊、猕猴、穿山甲等48种。矿产资源品种多,储量大,已发现矿产地485处。其中黑色金属矿产41处、有色金属矿产160处、贵金属矿产10处、能源矿产68处、非金属矿产199处、地热矿泉水6处,其中钒、铅锌、锰、汞、铝、紫砂陶土矿位居全省首位,锰的探明工业储量居全国第二,汞远景储量居全国第四位,磷保有工业储量排全省第三位。旅游资源极具特色。湘西自治州素以美丽神奇著称,自然风光、民族风情都极具特色。湘西自治州素以美丽神奇著称,现拥有一个世界文化遗产(老司城)、一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凤凰)、四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永顺猛洞河、吉首德夯、凤凰、龙山里耶乌龙山)、三个国家自然保护区(永顺小溪、古丈高望界、保靖白云山)、三个国家地质公园(凤凰、古丈红石林、乌龙山)、四个国家森林公园(永顺不二门、凤凰南华山、古丈坐龙峡、吉首矮寨)、两个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永顺溪州铜柱、龙山里耶战国古城)、两个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吉首湘酒鬼工业园、老爹工业园)、一个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永顺红色旅游区塔卧)等。三、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由于历史与地理条件原因,湘西自治州的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尤其是常吉、吉茶、吉怀、张花、永吉、龙永高速和209、319、229国道、352省道等干线交通一系列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建设,湘西自治州区位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GDP增长幅度较快,经济运行状态良好。湘西自治州2014年GDP为457亿元,比2005年增长333亿元。三次产业结构由2005年的21.3:35.7:43变为2014年的15.1:34.3:50.6,第三产业比重增加明显。湘西自治州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810.7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74.5亿元,旅游已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2014年年末,全州户籍人口294万人,常住人口262万人,城镇人口105万人,农村人口189万人,分别较2005年增加26万人、增加14万人、增加34万人、减少8万人。全州城镇化水平40%,比2005年增加11.41个百分点。第二节 规划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坚持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相平衡,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2、服务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保障生态用地、基础设施、工业用地、重点产业和其他基础产业用地需求。3、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4、统筹安排各业、各区域用地,优化城乡用地配置,促进城镇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结构和布局的控制和引导,促进区域协调发展。5、统筹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三节 规划期限1、规划基期年:2005年;2、规划修改年:2017年;3、规划目标年:2020年。第四节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湘西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15470.40平方公里,包括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等8县(市)。第二章 土地利用形势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一、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末,湘西自治州土地总面积1547040.11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411865.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26%,建设用地面积55517.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9%,其他土地面积79656.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5%。各类用地结构如下:1、农用地面积1411865.78公顷。其中耕地199259.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2.88%;园地68824.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45%;林地1101831.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1.22%;牧草地1645.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11%;其他农用地40304.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61%。2、建设用地55517.40公顷。其中城市用地3133.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20%;建制镇用地6268.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41%;农村居民点用地32400.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09%;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3206.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21%;交通水利用地9872.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63%;其他建设用地636.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04%。3、其他土地79656.93公顷。其中水域用地21611.35公顷,占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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