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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法律法规有关知识一、建矿以来死亡人员统计:1、1992年11月9日综采二队孙学群在1202面组装峒室组装支架时,因掩护支架突然下落,砸伤头部致死。2、1992年12月30日运输工区高胜远因付井高位翻车机高压油管卸荷被压住下股致死。3、1993年10月25日巷修工区刁训乐在2205面,落于转载机溜槽内,被转载机拉入破碎机内挤伤致死。4、1994年2月21日综采二队李林松在2205面搬运支柱时,支柱掉入转载机内,被回弹的支柱击伤致死。5、1995年11月4日综掘队吴德祖在1204下顺迎头开综掘机时,距迎头6米处冒顶,将其埋住窒息死亡。6、1996年11月1日巷修工区于尔青在集中轨道上山1204上顺门口向上40米处,被下行车辆撞击胸部致死。7、1997年8月23日机电工区王学功在2207东上顺联络巷车场内,不慎将掩车木板碰掉,矿车滑跑掉道,将其胸部挤伤致死。8、1997年11月8日机电工区徐延宁在一采皮带机头下60米处,被矿灯带勒住脖子,窒息死亡。9、1998年1月1日运输工区颜廷儒在集中石门与3#煤仓交叉点处,驾驶的电机车撞在集中石门处停放的装有道轨、铁管的叉车上,被挤伤左胸致死。10、1999年3月9日运输工区王思训在一采煤仓下存放风包峒室外口,被滑动的3T矿车挤伤胸部致死。11、1999年11月1日掘进一区田广胜在六采轨道迎头,被迎头落下的矸石砸伤致死。12、2002年9月5日掘进预备队柳尧福在一采轨道上山返修处,在扒装机扒矸时从上山方向向下私自进入扒装机行程范围内,被运行的扒装机副绳刮起的铁管击伤头部致死。13、2002年11月21日生产准备队王景朋坐在2608面溜头电机上点动溜子时,一棵单体被拉至溜头,前端顶在溜头大架上,后端被刮板刮起,击伤头部致死。14、2006年6月4日综采队刘炳洲在2406工作面溜尾清理浮煤时,被片落的煤体击倒,头部摔在溜槽上沿上,经抢救无效死亡。二、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国家安监总局提出七点要求首先,要充分认识煤矿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目前煤矿职工结构变化、培训缺失、人员素质不适应的严峻状况出发,把煤矿安全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和紧迫的战略任务。其次,明确培训职责,落实培训责任。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下同)的培训发证工作。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内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地方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煤矿职工的培训进行监督检查。三、加强培训考核,保证培训质量。培训要把握重点,特别要加强对乡镇煤矿主要负责人、矿长的培训。要严格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发放管理,所有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四、坚持全员培训,重点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五、加强基础建设,为培训提供可靠保障。六、将培训地点前移到每个区、段、队,突出培训的薄弱点、特殊点和困难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最后、加强培训管理,严格监督检查。要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经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或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要加强对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不按照规定开展安全培训的,要依法取消其培训资格,并向社会公布。三、煤矿安全有关法律法规1、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实施“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实行综合治理,整体推进。安全第一:是指如何看待和处理安全与生产以及与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要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当生产和其它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和其它工作服从安全。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在事故预防与事故处理的关系上,以预防为主,才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之中。还意味着依靠进步和科学管理,运用系统安全原理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一切不良条件和行为。“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管理”体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体现了对煤矿生产进行的组织、计划、指挥、协调和控制。“装备”是人向自然斗争的武器,先进的技术装备不但有很高的效率,同时可以创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避免事故的发生。“培训”是提高职工素质的主要手段。只有高素质的人材才能使用高技术的装备和进行高水平的管理,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进行。综合治理:是指预防事故和危害的一种最佳方法。它是从系统工程的原理出发,全方位多因素地研究事故的预防方法和根治措施。“综合治理”包括改善行政、技术、安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和采用新技术、新装备以及开展科研和教育培训。整体推进:是指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三并重原则,实行综合治理后要达到的目的。在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安全生产抓好了,以此推动煤矿各项工作。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促效益、以安全促稳定,促进煤矿的各项工作整体推进。2、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标准和措施?标准:1985年全国煤矿安全工作会议提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方针的十条标准为:1、企业管理的全部内容和生产的全过程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2、把坚持“安全第一”方针作为选拔、任用、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3、把安全工作纳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承包内容;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加以层层落实;5、人、财、物优先保证安全生产需要;6、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执行规程、指令和文件;7、党、政、工、团一起抓安全生产,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8、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之间出现的矛盾,坚持不安全不生产;9、业务保安搞得好,安全教育广泛深入;10、坚持文明生产,矿井面貌改观,安全状况明显好转,有安全感。措施:1、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制和工种岗位安全责任制;4、建立健全群众安全监督检查网,实行群管群治;5、认真组织、严格进行安全生产检查;6、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7、加强安全监察工作;8、搞好事故预防处理工作。3、法律的概念和特征?概念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总和。特征1、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是通过国家政权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的意志。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法律规定了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4、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所应付出的代价。通常人们按照法律部门来对法律责任进行分类,主要有民事责任、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1、民事责任是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依法承担的责任。2、经济责任是违反经济法规定的义务的经济组织和公民所应承担的责任。经济责任的种类主要有:赔偿经济损失,偿付违约金,罚款,强制收购,没收非法所得。3、行政责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不正当行使权利或者违反法定义务时应该承担的行政法上的不利后果,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有关法律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的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制裁。4、刑事责任是对触犯国家刑法的犯罪分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依法给予刑事处罚。表现为定罪判刑和强制服刑。刑罚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主刑和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一种法律责任。4、违反煤矿安全法律规定的行为及责任?(1)煤矿企业的行为及责任(2)煤矿企业职工的行为与责任1、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法律责任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应该立即停止,并对有关管理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2、对煤矿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法律责任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3、矿长和矿山安全员工不具备相应资格的责任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的,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由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调整配备合格人员后,方可恢复生产。4、职工不遵守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责任因此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3)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5、煤矿安全规程的地位和作用?地位:煤矿安全规程作为一部行业技术规章,是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体现。是煤矿安全法规体系中的一部最重要的安全技术法规。是保障煤矿职工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免受不必要的损失、促进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必须遵循的准则。作用:(1)具体体现国家对煤矿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调整煤矿企业管理中人和人之间的关系。(2)正确反映煤矿生产的客观规律,明确煤矿安全技术标准,调整煤炭生产中人和自然的关系。(3)同其他法规一样,有利于加强法制观念、限制违章、惩罚犯罪、确保安全。(4)有利于加强职工监督安全生产的权力,有利于发动群众,搞好安全生产。四、安全知识培训复习内容(一)、填空题1、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立法目的: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工业健康)的发展。3、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11月1)起施行,其主要内容共(7)章(97)条。4、法律的本质,是指阶级(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5、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主要有(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矿产资源法)等。6、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于(200)年(12)月(1)日起施行。7、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中首要的责任制就是(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负责制。8、目前我国煤矿安全工作的基本格局为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和(企业负责)。9、矿山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制度是指: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10、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工作制度)、(事故预防制度)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11、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主要有(系统原理)和(人本原理)两大类。12、矿井火灾三要素是(可燃物)、(热源)和空气。13、矿井发生火灾,若灾区人员正确地开展(救灾和避灾),则能有效控制灾情和减少伤亡。14、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15、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16、呼吸、心跳骤停及休克昏迷的伤员应先及时(复苏)后再搬运。17、矿井总风量调节就是调节主要通风机的工况点,方法有两个:一是改变通风的(转速),二是改变通风机的(叶片安装角度)。18、预先制定(抢险救灾)方案是进行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19、为大量减少或基本消除粉尘在井下习气,必须采取(湿式打眼)和(煤层注水),改进采掘机械运行参数等方法减少粉尘的产生量。20、三级安全培训机构,必须有(8)名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21、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有效期(3)年,期满后必须进行复训。(二)、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内打“”,错误的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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