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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 B 65 备案号:20906-2007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 DB11/T 4782007 古树名木评价标准 Code for evaluation of ancient famous woody plants 2007-06-01 发布 2007-09-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 4782007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确认分级.2 5 生长势分级.2 6 生长环境分级.3 7 价值评价.3 8 损失评价.4 附 录 A.6 参考文献.8 DB11/T 4782007 II 前 言 为了科学确定我市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加强古树名木的管理和保护,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古树名 木保护管理办法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古树名木评价标准。 本标准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果林分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林业科技推广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海、彭华、郑波、张萍、袁功英、尹俊杰、曲宏、杨在兰。 DB11/T 4782007 1 古树名木评价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古树名木的术语和定义、确认分级、生长势分级、生长环境分级及价值评价和损失评 价。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11/T 211- 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古树 指树龄在 100 年以上的树木。 3.2 名木 指珍贵、稀有的树木和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 3.3 生长势 树木生长的强弱状况,表现在新梢的粗度和长度、树冠整齐度、叶片色泽、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3.4 新梢年生长量 指在一个生长季内树木抽生的枝梢生长的长度。 3.5 树冠 树木上部承载主枝系统和树叶的部分。 3.6 树冠投影 树冠所覆盖的地面面积,按树冠最外周圆的垂直投影而定其周界。 3.7 胸径 树木根颈以上离地面 1.3 米处的主干带皮直径。 3.8 地径 树木根颈部位的直径,常指土迹处树木的带皮直径。 3.9 土壤容重 DB11/T 4782007 2 单位体积的土壤(包括孔隙度在内)烘干后的重量,单位 g/cm 3。 3.10 土壤自然含水率 指土壤水分含量占烘干土壤重量的百分比。 4 确认分级 4.1 古树确认、分级 古树的确认和分级以树龄为依据,暂不能确定树龄的,按树木胸径确认并分级,常见古树按胸径确 认和分级见附录A。普遍种植以采果为目的地经济树种和无突出历史、文化价值的速生杨属柳属树种不 确认为古树。 4.1.1 一级古树 树龄在 300 年(含 300 年)以上的树木。 4.1.2 二级古树 树龄在 100 年(含 100 年)以上 300 年以下的树木。 4.2 名木确认 4.2.1 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有重大国际影响的知名人士和团体栽植或题咏过的树木。 4.2.2 北京地区珍贵、稀有的树木。 5 生长势分级 5.1 常绿树种 5.1.1 生长正常 5.1.1.1 新梢数量多,平均年生长量 5cm 以上,无枯枝枯梢,干皮完好。 5.1.1.2 叶片宿存年数 35 年达 80%以上,叶色正常,黄焦叶量 5%以下。当年生针叶平均长度油松 10cm,白皮松7cm。 5.1.1.3 结果枝条累计 20%以下,主干、主枝无病虫害为害状。 5.1.2 生长衰弱 5.1.2.1 新梢数量少,平均年生长量低于 5cm。无或有枯枝枯梢,干皮完好或有损伤。 5.1.2.2 叶片宿存年数 13 年达 50%左右,黄焦叶量达 30%以下。当年生针叶平均长度油松8cm,白 皮松3cm。 5.1.2.3 结果枝条累计 20%80%,主干、主枝有轻微病虫害为害状。 5.1.3 生长濒危 5.1.3.1 新梢数量很少,平均年生长量低于 2cm。枯枝枯梢多,干皮有损伤。 5.1.3.2 叶片宿存年数 12 年达 20%左右,叶片枯黄稀疏,黄焦叶片量 70%以上。当年生针叶平均长 度油松5cm,白皮松2cm。 5.1.3.3 结果枝条累计 80%以上,主干、主枝有明显病虫害为害状。 5.1.4 生长死亡 5.1.4.1 叶片枯黄或脱落。 5.1.4.2 主干主枝全部枯死。 5.2 落叶树种 5.2.1 生长正常 5.2.1.1 生长期内新梢平均生长量达到该树种的平均生长量。 5.2.1.2 正常叶片保存率在 90%以上。 5.2.1.3 无或有少量枯枝枯梢,主干、主枝无病虫害为害状。 5.2.2 生长衰弱 DB11/T 4782007 3 5.2.2.1 生长期内新梢平均生长量低于该树种的平均生长量。 5.2.2.2 正常叶片保存率在 90%以下。 5.2.2.3 有部分枯枝枯梢,主干、主枝有轻微病虫害为害状。 5.2.3 生长濒危 5.2.3.1 生长期内新梢生长不明显。 5.2.3.2 正常叶片保存率在 50%以下。 5.2.3.3 枯枝枯梢多,主干、主枝有明显病虫害为害状。 5.2.4 生长死亡 5.2.4.1 生长期内叶片枯黄或脱落。 5.2.4.2 主干主枝全部枯死。 6 生长环境分级 6.1 生长环境良好 6.1.1 古树名木树冠投影及外延 3m 范围内的地上地下无任何永久或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道 路、管网等市政设施,无动用明火、排放废水废气或堆放、倾倒杂物、有毒有害物品等。 6.1.2 根系土壤无污染。 6.1.3 根系土壤容重在 1.4g/cm 3以下。 6.1.4 根系土壤自然含水率在 14%-19%之间。 6.1.5 根系土壤有机质含量 1.5%以上。 6.1.6 山坡古树地面无水土流失和根系裸露现象。 6.2 生长环境差 6.2.1 古树名木树冠投影及外延 3m 范围内的地上地下有永久或临时性的建筑物、 构筑物以及道路、 管 网等市政设施,或有动用明火、排放废水废气或堆放、倾倒杂物、有毒有害物品等。 6.2.2 根系土壤有污染。 6.2.3 根系土壤容重在 1.4g/cm 3以上。 6.2.4 根系土壤自然含水率 14%以下或 20%以上。 6.2.5 根系土壤有机质含量 1.5%以下。 6.2.6 山坡古树地面水土流失,部分根系裸露。 7 价值评价 7.1 评价指标 主要包括古树名木自身的基本价值、生长势调整系数、树木级别调整系数、树木生长场所调整系数 以及养护管理实际投入。 7.1.1 基本价值 根据古树名木的树种类别, 用同类主要规格苗木胸径处横截面积的每平方厘米单价乘以古树名木胸 径或地径处的横截面积(cm 2),再乘以古树名木的价值系数,即得出该古树名木的基本价值,也称之为 古树名木的树种价值。 7.1.1.1 同类主要规格苗木胸径处横截面积的每平方厘米单价的确定: a) 落叶类苗木依据 DB11/T 211 中主要规格质量标准,首先确定苗木的主要胸径规格,再参照北 京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苗木)中该胸径苗木的预算价格直接计算确定。 b) 常绿类苗木依据 DB11/T 211 中主要规格质量标准,首先确定苗木的主要树高规格,再参照北 京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苗木)中该树高苗木的预算价格, 按照表 1 中测定的平均胸径计算 确定。 DB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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