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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工作的思考文章14篇【篇一】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如涉军群体诉求增多,在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了涉军群体频繁集体上访的现象。这些问题固然有许多客观原因,但也与管理体制、机制滞后于形势发展,工作手段比较单一有很大关系。应该看到,人民群众主张自己的权利,本身就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升到更高阶段、人民群众民主意识增强的表现。习近平总书记说:“改革开放中的矛盾只能用改革开放的办法来解决”,新时期的优抚工作也应当随着国情的变化、国防建设的需要作出调整。一、畅通表达渠道,完善优抚(涉军)群体民意表达机制多年来,国家定期提高优待抚恤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国家、地方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专门针对优抚群体的新的福利政策,切实提高了优抚群体的整体保障水平,受到了优抚群体的欢迎,也确保了优抚群体的总体稳定。但是在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情况下,优抚群体缺乏有法律保障的政治参与通道,甚至某些优抚(涉军)群体自感被社会边缘化了。在这种情况下,优抚(涉军)群体往往以抱团的方式(甚至集访)表达诉求,给社会稳定带来压力,因此,畅通表达渠道,引导涉军的民意进入预设轨道,及时进入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首先,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与优抚(涉军)群体的定期沟通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优抚对象座谈会,发放需求调查表等手段,及时掌握优抚(涉军)群体的需求信息,不断调整服务方式,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其次,更重要的是,要加强优抚(涉军)群体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顶层设计的研究,建议借鉴农民工人大代表、残疾人人大代表的做法,在各级人大,为政治素质过硬、热心公益事业的优抚对象(如军人家属、退伍军人等)安排一定的代表额度,增强优抚(涉军)群体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参与感和影响力,及时解决优抚(涉军)群体的合理关切,降低他们与社会的疏离感。二、理顺管理体制,整合优抚(涉军)工作的行政资源目前,涉及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的责任部门比较多,如民政部门负责退伍军人、复员士官、军休干部的接收安置,人保部门负责转业士官、营以下转业干部的安置,组织部门负责团以上干部的安置,人民武装部负责预备役退伍军人的管理等;有些部门的职能还存在着某种交叉,如民政部门(双拥办)、人民武装部(国教办)分别从事的双拥宣传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同时,除了发放各类抚恤优待经费的重点优抚对象,社会上有些退伍人员也未列入管理范围。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政府很难通盘考虑优抚(涉军)群体的政策设计,以及平衡优抚(涉军)群体内部的利益,随着有些部门、地方政府出台涉军福利政策,甚至引起了涉军群体内部的攀比,诱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建议结合国家大部制调整,将组织部门、人武部、人保部门、民政部门涉军业务合并,国务院成立专门的兵役管理机构(兵役部),地方兵役局专司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征兵、服役期间的优待抚恤、退复转安置(培训、就业扶持)、预备役管理、民兵管理、社会上退伍军人的日常管理等职能。通过有效整合涉军行政资源,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信息的分享沟通,优化制度、政策设计,切实提高针对优抚(涉军)群体的行政管理效率,提高科学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三、加快职能转变,提高优抚(涉军)群体的自治能力市场和政府失灵的现象在现代社会层出不穷。人们发现,仅仅依靠市场和政府,并不能按照人们的意愿有效、均衡地配置资源,满足人们的一切合理需求。西方管理学家林德布洛姆说过,政府“只有粗大的拇指,而无其他手指”。特别是面对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擅长宏观管理的政府很难有效、准确获得被管理者的微观需求(如个性需求、情感需求等),并通过行政化的手段予以满足。再者,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大众的参政议政意识必将不断提高,而各个群体的利益表达也必将更加频繁地以集体表达的方式出现,如果不合理规划、因势利导、加强管理,集体表达将变成过度表达,反而可能给社会稳定带来消极影响。我国成立各级商会的经验也表明,商会不仅没有对社会稳定形成任何威胁,反而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李克强总理指出:“凡是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地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势在必行。首先,可以尝试在统一的兵役管理机构(兵役局)的下面,成立独立管理的、具有法人实体性质的优抚对象服务中心或退伍军人协会,政府通过财政支持、主管部门业务指导的方法确保国家的“在场”,由其负责优抚对象特别是退役军人就业推荐、培训服务,以及政府通过购买服务转让给它的大量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同时该中心(协会)还可以承担起帮助政府宣传、解释政策,理性表达和反馈利益诉求,支持对象情感沟通、心理治疗的功能,从而切实增强优抚(涉军)群体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能力。其次,还可考虑从现有的基层群众性优抚服务组织中,引导一批经济实力强、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一定专业水平的组织,转变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或民间机构,使其实体化、专业化,成为职业化的从事优抚保障的社会团体或民间机构,为优抚对象提供医疗、康复、保健、代养、精神慰藉以及社会公益服务。这样,轻装上阵的政府可以专心发挥宏观管理、政策制定上的优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又能充分利用社会财力、人力、物力以及志愿服务、专业服务的优势,更好地为广大优抚对象服务。【篇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社会化拥军已成为新时期双拥工作深化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以新的理念、新的思维、新的眼光,把握趋势、揭示规律、积极应对、勇于开拓、有所作为,使社会化拥军得到了全面深入地扩展延伸,取得了明显实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自觉形成共识,认清社会化拥军的重大意义为了在社会化拥军工作上形成新的共识,区委、区政府在研究制定区十二五规划和全区双拥工作发展目标时,明确提出要把推进社会化拥军作为全区双拥工作的一个新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切实提高抓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首先,充分认识到推进社会化拥军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结构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军队建设任务多样化、拥军需求多样化的新形势,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做好双拥工作,着力构建党政主导、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大双拥”工作新格局。各级党政领导和双拥工作机构必须认清形势,把握趋势,积极探索,与时俱进。双拥工作既要继承和采用过去长期积累下来的好经验、好做法,更要牢牢把握时代特征,树立“大双拥”的观念,不断拓宽社会化拥军的新领域,大力推进社会化拥军进程,真正使双拥工作的光荣传统得到进一步的发扬光大。其次,充分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国防建设和部队建设对拥军优属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如平时的拥军优属,战时的动员支前等,都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转业军官、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安置是部队指战员的牵心事,但他们的工作安置难度却越来越大,除了政府帮助就业外,需要动员社会组织分担安置任务;兵役工作、民兵预备役工作、优抚工作也需要依托社会组织实施开展。所以,只有充分开发社会组织的拥军优属资源,才能不断创新社会化拥军的新的方式和范畴,为国防建设和部队建设更好地提供服务。再者,充分认识到推进社会化拥军需要社会组织的广泛参与,近年来社会组织发展迅猛,已经成为重要的社会、经济力量和重要的双拥资源。目前,*区在区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已超过400家,由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7000余家;另有个体工商户1万多1家。上述数据充分说明这些社会组织已经成为拥军优属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一支生力军,双拥工作要与时俱进,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拥军优属社会化,就必须高度重视和大力动员社会组织投身到拥军优属活动之中。二、注重扩展延伸,主动为社会化拥军提供有力指导在继续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双拥工作主导作用的同时,我区十分重视加强对各行各业、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组织引导,特别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型社会组织等的引导,鼓励社会各阶层人士踊跃参与双拥工作。(一)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我区先后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推进社会化拥军的扩展和延伸。近年来,全区通过各种途径、采用多种方式强化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共举办各类双拥创建活动80多场次,在各类媒体上刊登稿件156篇,制作固定性标牌120多块。通过上述措施,使全区干部受教育面达100%,群众受教育面90%以上。区人民武装部、区委宣传部、区双拥办、区综合党委以及区国防教育办公室树立大双拥的观念,通过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工作和双拥宣传等方式,把社会化拥军的理念幅射、渗透到社会组织中去,从而增强了全体社会成员开展社会化拥军的责任意识。(二)建立健全协调机构。为了发动和指导各社会阶层参与社会化拥军,我区建立健全了四级动员协调机制:一是区里成立了由区双拥办、区工商联牵头,由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社会化拥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分析社会化拥军工作形势,部署社会化拥军工作任务。二是各级双拥机构加强了对社会组织拥军优属工作的协调和联络,具体指导社会组织做好经常性的拥军优属工作。三是区综合党委和街道党工委在指导社会组织健全党组织和开展党、团、社会工作中融入拥军优属工作的内容,加强对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的领导。四是全区绝大多数社会组织成立了拥军优属工作的相应机构,加强了对社会化拥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力度。(三)科学制定工作计划。为了推进社会化拥军规范化,我区根据新的双拥实践,为各类社会组织的拥军优属工作提出了十项活动建议:1.经常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努力形成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的浓厚氛围;2.鼓励和支持适龄青年履行服兵役义务,确保完成征兵任务;3.增强依法拥军意识,自觉维护国防利益,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4.经常走访慰问部队,加强与部队的沟通和交流,不断增进相互之间的理解和感情;5.积极开展实事拥军活动,力尽所能地帮助部队解决训练、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6.发挥在粮油食品销售、饮食服务、物流等方面的行业优势,支持部队搞好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7.支持政府做好复退军人的安置工作,乐于接收安置复退军人;8.协助政府做好军嫂就业和生活保障工作,创造条件为军嫂提供就业岗位;9.关心军营下一代的成长,努力为军官子女入托、就学提供方便;10.配合政府做好各类优抚对象的优抚工作,开展与重点优抚对象的结对帮困活动等。这些活动内容既合乎新时期双拥工作的总体要求,又符合社会组织自身具备的客观条件,每个社会组织均结合实际制定出了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活动方式。(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近年来,我区不断创新双拥工作的方式方法,大力推进双拥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不断扩大双拥工作的覆盖面,使富国强军、科学发展、共建共赢成为全区军民的共识,不断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双拥的热情和积极性。比如我江湾镇街道成立了江湾镇街道“两新”组织军民共建活动基地,8对军地共建单位相应成立了各自的活动基地,公开向社会挂牌,建起了双拥共建的工作平台。区里召开现场会推广他们的做法,制定下发了*区关于加强“两新”组织拥军优属工作的若干规定,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年10月,我区成立了*市拥军优属基金会*区分会,筹措资金220万元。建立了*区分会会议制度、*区分会项目运作制度、*区分会财务制度,今年确定再募集资金300万元,组织开展文化建设拥军、组织全体烈属体检、组织重点优抚对象“看*,看*”等三个实事拥军优属项目,在配合政府开展拥军优属工作上有所作为,使基金分会的资金产生最大的国防效益和社会效益。(五)创新拓宽工作模式我区在全市第一家成立的优抚社工工作站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拓宽工作渠道。截止到*年6月,共走访4124人次重点优抚对象,已达到了100全覆盖,通过走访面对面地了解优抚对象的生活情况和个人诉求,进行精神慰藉和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了优抚对象对优抚政策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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