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页
第2页 / 共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吉安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设定依据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及数量承诺 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2、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3、具体申报等级符合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规定的要求。1、申请2、窗口受理3、审核4、窗口核定资质等级1、申请报告、申报表(中心城区3份、县(市)4份);2、营业执照(取得时间距资质申报日不得超过1个月),注册资本二级不低于2000万元、三级不低于800万元、四级不低于200万元;3、企业章程、项目可行性报告;4、法人代表及经理的证明(当地工商部门出具)、任命文件,董事会名单;5、有效资金证明(进账单、验资报告),进账资金必须是汇入企业的货币资金。验资报告需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提供。进账及验资报告时间距资质申报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二级不少于20人、三级不少于10人、四级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二级不少于10人、三级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二级不少于3人、三级不少于2人、四级不少于2人);二级要求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三级要求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四级要求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7、以上人员需提供原单位的解聘证明和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属外省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提供申报城市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才资信认证书;8、办公场地证明及照片,办公用房面积需200平方米以上,办公用房属申报企业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属租赁的,则提供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租赁合同。9、工程项目的证明,提供申报企业获得的土地使用权证。10、县(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由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11、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装订成册。7个工作日不收费2、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预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1、申请2、窗口受理3、审核4、现场踏勘5、窗口发证1、申请报告;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有效期内);3、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4、项目总规划平面图(首次申报时提供);5、商品房预售方案;6、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备案表;7、项目手册(申报预售许可的房屋已完成基础验核);8、建立楼盘信息的入网证明、商品房预测报告原件及房地产测绘审批表;9、施工进度计划表。注:上述2、3、6项须提供原件查验,留复印件办理。7个工作日不收费3、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1、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条件(第一年暂定,第二年视业绩等条件定级)a、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B、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最少需要2人有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1、申请2、窗口受理3、审核4、现场踏勘5、窗口发证1、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1)营业执照;(2)企业章程;(3)验资证明(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和帐单,并提供银行开户证明);(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5)股东会议决议:(6)董事会决议、聘任书;(7)职工花名册;(8)物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9)物业管理合同;(10)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及收费制度;(11)申请资质的报告和申报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 http:/www.realestate.gov.cn下载,填写四份);(12)办公地点证明:办公用房产权属申报企业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办公用房属租赁的,则提供产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复件及产权人的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不收费4、批准以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审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具有独立的法人机构。1、申请2、窗口受理3、审核项目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市房管局物业科出具不不于3个证明开发建设单位的招标文件,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方案,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证明书和营业执照。5个工作日不收费5、前期物业管理动用维修基金的审核江西省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1、物业已过保修期;2、业主或物业企业同意动用维修基金的申请报告。1、申请2、窗口受理3、审核4、现场查勘5、窗口发证1、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的证明;2、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方案和预算;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维修有整栋业主书面签定同意维修方案和预算以及动用维修基金的证明。4、共用设施维修由居住小区内全体业主书面签字同意维修方案和预算以及动用维修基金的证明。5、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明。5个工作日不收费6、房屋拆迁许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机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1、申请2、窗口受理3、审核4、窗口发证1、拆迁申请书;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3、建设项目规划用地许可证;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5、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6、1:200拟建拆迁范围红线图;7、拆迁补偿资金进入市拆迁办指定金融机构专户账号的证明;8、拆迁公司资质证书。7个工作日不收费7、房屋拆迁延期办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拆迁许可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1、申请2、窗口受理3、审核1、申请报告;2、原拆迁许可证。5个工作日不收费8、产权不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审核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无产权关系证明、产权人下落不明、暂时无法考证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因产权关系正在诉讼的房屋。1、申请2、窗口受理3、审核1、申请报告;2、拆迁房屋安置补偿方案;4、拆迁人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的证据保全。7个工作日不收费9、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自有资金不低于10万元;2、固定职工人数8人以上;3、有专职房屋拆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4名以上;4、有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5、具体申报等级符合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的要求。1、申请2、窗口受理3、审核4、窗口核定资质等级(一)拆迁管理单位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二)公司成立文件(营业执照)(三)企业章程(四)办公地点证明(五)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六)验资报告、资金进帐单(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八)由设区市房管部门出具的申报企业与主管部门脱钩的证明或无主管部门的证明。(九)申报拆迁企业承诺书承诺。7个工作日不收费10、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项目转让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1、申请2、窗口受理3、现场踏勘查4、审核1、申请报告;2、拆迁补偿安置方案;3、转让合同。10个工作日不收费1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初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1、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3、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4、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占总人数50%以上,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1、申请书、2、窗口受理、3、现场查勘4、审核5、上报省建设厅审批发证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2、企业营业执照;3、企业章程或者合伙人协议(加盖申报机构公章);4、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主要的内部管理制度;5、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办公用房产权属申报企业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属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和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6、申报之日前三个月以内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的验资证明(新设立)、现金进帐单或申报之日上月的审计报告(申报资质等级);7、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现金进帐单;8、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任职文件;9、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经当地劳动部门鉴证,注册证上工作单位与申报机构不一致的,应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证明材料,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须提供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所在并执业房地产估价机构在人才交流中心设立的人事档案专户下的证明及所在机构缴交社会保险的凭证)。5个工作日不收费公共服务事项设定依据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及数量承诺 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1、房屋安全鉴定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1、受理委托;2、初始调查;3、现场查勘;4、检测验算;5、鉴定评级;6、出具报告提供鉴定申请或鉴定委托书;提供相关图纸资料。7个工作日房屋安全鉴定费:0.3-1.4元/平方米。赣价房字19997号文服务承诺:1、窗口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一次性告知,答疑准确;2、依法行政,办事规范,所有办证不得超过承诺时限,只能提前办结;3、廉洁奉公,不循私情,拒请拒礼,秉公办事;4、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宗旨,做到“你开发,我服务;你困难,我帮助;你发财,我铺路”。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