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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球团安全规程【颁布时间】1988.04.22【实施日期】1988.04.22【颁文单位】冶金工业部(1988年4月22日 冶金工业部88冶安环字第366号广颁发)1总则1.1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防止烧结球团生产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烧结球团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程。1.2本规程适用于烧结球团厂(车间,下同)的设计、施工安装、生产、维修和管理。1.3新建、改扩建或技术改造工程,其安全防护装置和劳动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1.4现有企业的所有设施,不符合本规程要求者,应在技术改造或大、中修时予以解决,在问题解决以前,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1.5厂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制。厂长、车间主任、工(段)长和班组长,分别对本厂、本车间、本工段和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和业务部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和劳动卫生负责。1.6厂必须认真执行安全大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问题应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及时解决。1.7对新入厂的职工和代培实习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工作;调换工种的人员,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特殊工种的人员应进行专业技术基础知识的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上岗操作。1.8对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的有关人员,应视其情节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制裁、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2厂区布置与厂房建筑2.1厂址选择,必须防止洪水、海潮、飓风等危害;避开断层、流砂层、淤泥层、滑坡层、天然溶洞等不良地质地段;主要厂房及烟囱,应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否则,应采取措施,达到要求后方可建厂。2.2新建的烧结球团厂,应位于居民区及工业场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厂区边缘至居民区的距离应大于1000m。2.3烧结室和球团焙烧室的主厂房的配置,应与季节盛行风向相垂直。厂区办公、生活设施应设在烧结机或球团焙烧机(窑)季节盛行风向上侧100m以外。2.4烧结机、单辊破碎机、热筛和球团焙烧机的尾部应设有起重设施和检修用的运输通道。2.5采用热振筛的机尾返矿站和环冷机、带冷机的尾部均应设在0.0平面以上。2.6皮带运输机通廊净空高度,一般不应小于2.2m,热返矿通廊净空高度一般不应小于2.6m;通廊倾斜度为812度时,检修道及人行道均应设防滑条,超过12度时,应设踏步。3基本规定3.1一般安全要求3.1.1车间主要危险源或危险场所,应设有“禁止接近”、“禁止通行”或其他安全标志。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分别符合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的规定。3.1.2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平台,应分别符合GB4053.1-83固定式钢直梯、GB4053.2-83固定式钢斜梯、GB4053.3-8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和GB4053.4-83固定式工业钢平台的有关规定。3.1.3通道、走梯的出入口,不得位于吊车运行频繁的地段或靠近铁道。否则,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3.1.4皮带机、链板机需要跨越的部位应设置过桥,烧结面积50m2以上的烧结机应设置中间过桥。3.1.5水封槽上和沟上应设安全篦条或盖板。3.1.6设置裸露的运转部分,应设有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3.1.7吊装孔必须设置防护盖板或栏杆,并应设警告标志。3.1.8行车及布料小车等在轨道上行走的设备,两端应设有缓冲器和清轨器,轨道两端应设置电气限位器和机械安全挡。3.1.9厂房内、转运站、皮带运输机通廊,均应设有洒水清扫或冲洗地坪和污水处理等设施。排水沟、池应设有盖板,砂泵坑四周应设置安全栏杆。3.1.10应建立操作牌、工作票制度,以及停送电和安全操作确认年度。3.1.11应建立严格的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3.1.12设备检修或技术改造,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多单位、多工种在同一现场施工时,应建立现场指挥机构,协调作业。3.2通讯、信号、仪表3.2.1厂、车间、主要操作室和岗位之间,应设有上下相互联系的电话或对讲机。高处作业和噪声超过85dB(A)的作业环境,应采用对讲机。3.2.2生产中应采用下列信号及安全防护设施:a.煤气、空气压降报警和指示信号(音响及色灯),煤气管道压力自动调节和煤气紧急自动切断装置。b.空气冷却器和水冷装置和水压降信号,油冷却器油压降信号,稀油润滑系统的油压降信号;c.抽风机轴承、电机的温升信号,球磨机、棒磨机轴承温升信号;d.事故信号(音响及色灯);e.单机运动的设备和联锁系统的设备,应设置预告和启动信号。3.2.3主抽风机室应设有监测烟气泄漏、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及其浓度的信号报警装置。煤气加压站和煤气区域的岗位,应设置监测煤气泄漏显示和报警装置。3.2.4在有粉尘、潮湿或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下工作的仪表,应选用密闭式或防护型的,并安装在仪表柜(箱)内。3.2.5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必须选用防爆或隔离火花的保安型仪表。3.2.6测量潮湿气体的导压管、蝶阀以及低湿易凝介质的管路,应采取保温和伴热措施。3.2.7对粘稠性介质、含固体物介质、腐蚀性介质或在环境温度下可能汽化、冷凝、结晶沉淀的介质,应采用隔离式的测量仪表。3.2.8仪表系统的接地(包括保护接地、工作接地、屏蔽接地以及保安仪表接地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3防火、防爆3.3.1应设有完整的消防水管路系统,确保消防供水。3.3.2主要的火灾危险场所,应设有与消防站直通的报警信号或电话;3.3.3厂房建筑的防火要求,必须符合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类别原料与仓库烧结球团动力设施甲乙炔瓶库、乙炔发生器房、汽油库乙氧气瓶库煤粉车间煤气加压站,煤气、氧气、氮气及管道设施丙重油罐区、煤粉罐区主控室,变电所,变压器室,电缆沟,电磁站,煤,焦炭筛分,转运,配电室(每台装油量60kg的设备)油库,油泵房,润滑站,液压站,空压机房丁球磨机、棒磨机、混合机回转窑高压油箱,热作业区操作室,热返矿皮带通廊,成品皮带操作室,配电室(每台装油量60kg的设备)戊煤场胶带库3.3.4各类建构筑物所配置小型灭火装置的数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各类建构筑物配置小型灭火装置的数量类别配置数量甲、乙类建构筑物1/50丙类建构筑物1/80丁、戊类建构筑物1/1001/150甲、乙类仓库1/80丙类仓库1/100丁、戊类仓库1/150注:建筑物的面积,乘以表中的系数,结果如为小数,则四舍五入取整数。3.3.5配电室、电缆室(电缆垂直通道),油库和磨煤室,应设有 烟雾火灾自动报警器、监视装置及灭火装置、火灾报警系统宜与强制通风系统联锁;应采取防火墙、防火门间隔和遇火能自动封闭的电缆穿线孔等建筑措施。新建、改扩建的大型烧结球团厂的主控室,应设有集中监视和显示火警信号的装置。3.3.6机头电除尘器应设有防火防爆装置。3.3.7煤气加压站、油泵室、油罐区、磨煤室及煤粉罐区周围10m以内,严禁明火。在上述地点动火,必须征得安全保卫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3.4动力设施3.4.1厂内各种气体管道应架空敷设。易挥发介质的管道及绝缘电缆,不得架设在热力管道之上。3.4.2各燃气管道在厂入口处,应设总管切断阀。燃气管道禁止与电缆同沟敷设,并应进行强度试验及气密性试验。3.4.3应有蒸汽或氮气吹扫燃气的设施,各吹扫管道上,必须设防止气体串通的装置。3.4.4厂内使用表压超过105Pa的油、水、煤气、蒸汽、空气和其它气体的设备和管道系统,应安装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并应采用不同颜色的标志,以区别各种阀门处于开或闭的状态。3.4.5管道的涂色,应符合GB7231-87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的规定。3.4.6 使用煤气,应根据生产工艺和安全要求,制定高、低压煤气报警限量标准。3.4.7煤气管道应设有大于煤气最大压力的水封和闸阀;蒸汽、氮气闸阀前应设放散阀,防止煤气反窜。3.4.8煤气设备的检修和动火、煤气点火和停火、煤气事故处理和新工程投产验收,必须执行GB6222-86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3.4.9厂内供水应有事故供水设施。3.4.10水冷系统应按规定要求试压合格,方可使用。水冷系统应设流量和水压监控装置,使用水压不得低于105Pa,出口水温应低于50。3.4.11最低气温在0以下的场所,对间断供水的部件必须采取保温措施。4原料4.1原料场应有下列设施:a.工作照明和事故照明;b.防扬尘设施;c.停机或遇大风紧急情况时使用的夹轨装置;d.车辆运行的警告标志;e.升降、回转、行走的限位装置和清轨器;f.行走机械的主电源,采用电缆供电时应设电缆卷筒;采用滑线供电时,应设接地良好的裸线防护网,并悬挂明显的警告牌或信号灯。4.2原料场卸车设施和中和混匀设施的检修,应遵守下列规定:a.检修作业区域应设明显的标志和灯光信号;b.检修作业区上空有高压线路时,必须架设防护网;c.检修期间,相关的铁道应设明显的标志和灯光信号,有关道贫应锁闭并设置路挡;4.3堆取料机和抓半吊车的走行轨道,两端必须设有极限开关和安全装置,两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运行时,相距不应小于5m。4.4原料仓库应符合下列要求:a.堆料高度应保证抓斗吊车有足够的安全运行空间,抓斗处于上限位置时,其下沿距料面的高度不 应小于0.5mb.应设置挡矿墙和隔墙;c.容易触及的移动式卸料漏矿车的裸露电源线或滑线,应设防护网,上下漏矿车处必须悬挂警告牌或信号灯;4.5运转中的破碎、筛分设备,禁止打开检查门和孔;检查和处理故障,必须停机并切断电源和事故开关。4.6气力输送系统中的贮气包、吹灰机或罐车,均应设有安全阀、减压阀和压力表,其设计、制造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4.7气力输送或罐车送达的终点矿槽应予密闭,其上部应设置余压消除装置和除尘设施。4.8检修吹灰机和罐车的罐体,以及打开罐体装料孔,必须预先打开卸压阀。5配料、混合5.1配料矿槽上部移动式漏矿车的走行区域,严禁人员行走,其篦板应保持完整。5.2粉料、湿料矿槽倾角不应小于65,块矿矿槽不应小于50。采用抓斗上料的矿槽,上部应设篦板。5.3矿槽出现棚料时,在采取防护措施之前,严禁进入矿槽处理。5.4配料圆盘应与配料皮带输送机联锁。5.5严禁潮料与生料进入热返矿槽。5.6 进入圆筒混合机检修和清理,应事先切断电源,采取防止筒体转动的措施,并设专人监护。6烧结6.1新建、改扩建烧结机和圆辊给料机和反射板,应设有机械清理装置。6.2 点火器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设置备用的冷却水源;b.应设置空气、煤气比例调节装置和煤气低压自动切断装置;c.烧咀的空气支管应采取防爆措施;6.3点火器检修应遵守下列规定:a.事先切断煤气,打开放散阀,用蒸汽或氮气吹扫残余煤气。b.取空气试样作一氧化碳和挥发物分析,一氧化碳最高容许浓度与容许作业时间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一氧化碳最高容许浓度(mg/m3)3050100200容许作业时间(min)可连续作业60301020注:反复作业时,两次作业之间须间隔两小时以上。c.检修人员不应少于两人,并设专人监护。d.与外部应有联系信号。6.4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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