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1局单位机关三重一大程序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要召开党委会议,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议题。议题原则上由主要领导提出并确定,也可由党委成员提出,报请主要领导确定。(二)会议准备。议题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对重大问题和重要议题,在会前要充分调研、协调和论证,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准备可供选择的方案。党委会议的召开时间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各参会人员。(三)会议讨论。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党委成员主持,实行一事一议。(四)作出决定。在党委成员集体讨论的情况下形成统一意见,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对需表决的,会议实行逐项表决,每位党委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备查。表决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主持人宣布正式决定。如遇重大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党委成员原则上应全体到会,以超过应到会成员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形成决定。根据研究议题的需要,可请相关人员列席党委会议。列席人员可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党委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做好会议记录,党委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名称、时间、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员,每项议题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意见和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党委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其他党委委员意见全部发表后,再发言。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的,党委书记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其他班子成员通报。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