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甘谷县水务局水费收缴办法(试行)为了切实做好我县水费征收管理工作,促进节约用水,确保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农业生产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省政府68号令和裕办201336号文件规定,现将水费征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税费征收任务 (一)农业灌溉水价: 二、时间安排 镇将集中20天做好水费征缴工作,即从2013年6月1日开始至2013年6月20日,在此期间农村工作组联系村干部、村两委成员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水费征缴工作。 三、奖惩办法 在水费征缴工作中,对村两委成员及镇联系村干部宣传到位、征缴有力、措施得当的,镇给予一定的征管奖励经费,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完成的给予一定的处罚。 1、6月16日前,一次性完成全年水费任务的,奖村7%、联系村干部3%的征管奖励经费,并对前三名的村颁发奖牌。 2、6月18日前,完成全年水费任务的,奖村5%、联系村干部2%的征管奖励经费。 3、6月20日前,完成全年水费任务的,奖村3%、联系村干部1%的征管奖励经费。 对在6月25日前,仍完不成任务的,除定期完成任务外,还要扣当月的绩效工资,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几点要求 1、各村在水费征缴过程中,要及时填写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收取现金时,要开据正式收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截留,挤占所收水费。 2、所征缴的水费,一律以现金方式解缴到财政所,不得以支抵收。 3、各村不准借收水费之名,擅自增项加码,加重群众负担。否则,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4、要多做群众宣传解释工作,水费每亩只有20元左右,教育群众多配合、多支持。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