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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未如实填写婚姻状况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问:今年年初我到一家公司应聘会计岗位工作,公司在招聘时没有说明必须未婚,应聘时我在应聘表婚姻状况一栏填写了“未婚”,当时我已经结婚,觉得这个栏目属于个人隐私与工作无关就没认真填写。随后,我通过了面试与公司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今年7月,公司以我隐瞒婚姻状况构成欺诈为由想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这样做法合理吗? 重庆 廖女士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你应聘的会计工作岗位中婚姻状况并不是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没有义务如实告知。对于没有义务告知的隐瞒自然也就不属于“欺诈”,所以公司的做法不合理。作者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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