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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创新港湾工程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二零零三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增加及登记2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分类与编号4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保管与盘点5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调拨与送修6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租赁与外借7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闲置及处理8第八章 固定资产的报废及处理10第九章 总部对项目部固定资产的管理11第十章 固定资产的核算12第十一章 附则15附件:固定资产管理表格17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监督的固定资产管理经营体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固定资产限定为: 1、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2、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第三条 上述资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可以确定为固定资产1、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四条 划分不同固定资产的标准1、固定资产原则上按功能划分,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同时完成一项具体的不可细分的工作内容。2、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从而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第五条 固定资产计价:固定资产应当按其成本入帐。第六条 会计科目记帐原则 1、所有固定资产,应列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2、所有固定资产的折旧计入“累计折旧”科目核算。第七条 职责分工1、财务部: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具体负责:固定资产购置审核、帐户设置、会计核算、计提折旧、监督控制,参与产权界定、检查评估、系统内调拨等。2、生产中心:负责生产经营使用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在公司下达的计划内具体负责登记建卡、分配使用、维修保养、清查盘点、实物统计、产权界定、检查评估、系统内调拨等工作。不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生产经营中能长期使用的低值工具、器具,生产中心要负责造册登记管理。3、办公室负责办公用设备和房产的管理、登记建卡、分配使用、维修保养、清查盘点、实物统计、产权界定、检查评估、系统内调拨等工作。不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办公中能长期使用的低值工具、器具,办公室要负责造册登记管理。 4、使用部门:使用部门负责维护保管,防止丢失损坏,配合财产清查。5、供应部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具体管理见采购管理制度。6、总工室负责对生产用固定资产的购买后验收和大修验收。第八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增加及登记第九条 增加1、 办公用的固定资产增加由使用部门或办公室提出,经过办公室汇总后,列入年度预算,经批准后购买。2、 年度预算没有但使用部门又急需的办公设备,按预算变更程序申报,经批准后购买。3、 生产设备购买要按投资来管理。分两种情况处理:、 旧设备要淘汰,需要新设备补充,生产中心要根据在用设备的使用状况和设备的使用年限,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提出新增设备预算,经批准后购买。、 新增设备涉及到公司生产能力扩大或业务领域扩大,必须要在预算开始编制前就完成论证审批工作,开始编制预算时,生产中心负责只需要把设备购置计划列入新增设备预算即可,参许预算审批程序。、 无论是补充设备还是新增设备,必须要和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结合,设备的增加必须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不因一时一地的需要贸然购置。公司没有的急需设备,生产中心可以考虑以租赁的方式来解决,不得随意增加设备。、 设备的增加需要总经理召开专门的有各职能部门参加的会议研究后才可以提出增加计划。、 公司自建的固定资产如果不用于项目部生产,比照新增设备处理。用于项目部生产的自建固定资产,列入项目预算管理。4、 船舶、运输设备、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验收后,生产中心应立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送财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生产中心自留用于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财务部门用于登记固定资产帐,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登记使用部门台帐。财务部门应每月与生产中心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立即通知补充。生产中心要每季度和使用部门核对,有错误及时调整。5、 项目部自建固定资产完工后,经总工室验收,项目部要添制“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送财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一联财务部自留,一联送生产中心,一联项目部自留。6、 房屋、办公设备的管理比照船舶、运输设备、机械设备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第十条 登记1、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取得所有权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产权登记2、 设备、船舶等固定资产取得所有权后,由生产中心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3、 上述固定资产产权变更时亦同。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分类与编号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1、船舶系统(1、驳船 2、锚艇(含柴油机、齿轮箱、起锚用柴油机) 分类编号 012、空压机 分类编号 023、钻机(含钻架、风路系统、液压系统(除泵站外)、电器系统、直属系统、(含1、回转器总成、 2、电动葫芦 3、涡杆减速箱 4、电机 5、风动马达) ) 分类编号 034、泵站 分类编号 045、绞车 分类编号 056、交通通信设备(1、车辆 2、对讲机) 分类编号 067、锚、锚链 分类编号 078、发电机 分类编号 089、测量系统(1、GPS 2、测距仪 3、水准仪 4、经纬仪 5、测深仪) 分类编号 0910、潜水设备 分类编号 1011、办公设备 分类编号 1112、房屋 分类编号 12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编号: 1、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生产中心、办公室管理,并会同财务部门根据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按固定资产编号规则编制固定资产编号并制作固定资产编号标纸,粘贴于固定资产上,并将编号添于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上。2、固定资产的编号采用序号法,即按公司名称、机械类别、购买(投产)时间、顺序编号这四类因素编号,顺序号按类别编,不按全公司固定资产编。公司名简称 类别 购买(投产)日期 顺序号CXGW 3、每台设备相应设一个唯一的编号,固定资产报废、出售后出现空号不得进行补编,固定资产在各部门调拨,编号不变。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保管与盘点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保管由使用单位负责。为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生产中心、办公室应建立所管辖的公司固定资产台帐;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建立本部门固定资产台帐并应与实物相符。第十四条生产中心、办公室和使用单位,应经常检查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并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资产小清查,每年要在财务部组织下参与年度盘点,进行一次固定资产大清查。第十五条生产中心对所管辖的固定资产的保管情况应进行检查、指导。第十六条 生产中心、办公室除会同财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外。另应于每个季度根据登记台帐,就固定资产项目中每一类别至少抽点10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另两份呈报总经理审核后,一份送财务部门,一份送使用部门备查。生产中心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门说明原因呈报总经理审核外,同时应依照增加或减少的规定办理手续。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调拨与送修第十七条 公司内部固定资产的调拨由生产中心统一管理。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程序:1、固定资产的调拨,先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生产中心在全公司内平衡,提出调拨报告,按权责划分报请生产总监或总经理审批。2、生产中心开具“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入、调出单位签字后,按调拨单所列内容进行现场交接,调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或借故拖延。3、“固定资产调拨单”一式四份,一份由调出单位保存,一份由调入单位保存,一份交财务部门做帐务处理,一份留生产中心备查。4、调拨设备由生产中心组织安装、调试后由调入单位使用,其费用报财务部门做帐务处理。5、调拨设备的质量控制:、 调出设备的外观质量在双方交接时明确,调入方必须仔细检查,有质量问题当时记录在案,交生产中心判定责任及处理措施。设备交接完毕后出现的外观质量问题,一律由调入方负责。、 设备的内在质量要有一段试用期,试用期内调入方提出异议,生产中心负责组织鉴定责任,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调入方和调出方的责任。出现的维修费按责任承担。6、办公室调拨固定资产比照上述规定办理。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维修保养管理:固定资产须送厂商大修时,由生产中心开具“固定资产调拨单”一式五联,第一联使用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第三、第四、第五联交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第三联交厂商暂存,供作固定资产回公司交货的凭证,经办部门于验收后转交财务部门核销,第四联供申请运费,第五联由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门。2、固定资产中小修由项目部负责组织修理,修理用的备品备件按正常的出入库手续办理,相关凭证交项目部出纳交回财务部。需要外聘维修人员发生的劳务费,对方能提供发票,出纳交回发票,不能提供发票的,出纳交回收据,由财务部统一处理。是否需要外聘人员由项目部提出,生产中心、总工室审核,总经理批准。3、日常的保养按总工室制定的操作规范执行,所需费用纳入预算管理。4、办公室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需要修理时,使用部门申报,办公室负责组织维修。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租赁与外借第二十条 承租资产的程序:1、固定资产管理根据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提出的需求申请,经综合分析平衡后,提出承租报告,报送总经理审核,执行董事批准。2、经报批同意的承租项目,由生产中心根据承租资产的原值、新旧程度和折旧费用等综合因素,会同财务部门与租赁方协商租赁费用和其他条款,(必要时请中介评估机构参加),然后签署有关租赁合同。3、承租后的固定资产由生产中心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4、有关租赁费用和管理费用报财务部门做帐务处理。租赁后固定资产列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程。5、租赁期满后,如需继续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按上述程序进行租赁,不需要者,固定资产交回出租方,结清租赁费,相关票据则报财务部门做帐务处理。6、以上租赁设备业务仅限于经营租赁,且纳入预算管理。融资租赁设备视同新购设备管理,日常管理视同自有设备,但具体办理时需要财务部、生产中心、供应部共同办理,生产中心负主要责任。第二十一条 出租或外借处理:1、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生产中心应先会同财务部门协商出租费用和条款,(必要时请中介评估机构参加),拟定出出租或外借报告,按审批程序呈报执行董事核准后签署有关合同,副本送财务部门以备核对,合同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务负担、租金、运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2、 财务部门做帐务处理。3、 生产中心对租赁期满返回的固定资产,必须由总工室进行验收。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闲置及处理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闲置的条件:指在用固定资产已连续停用一年以上或购进二年以上不能投产、变更计划后不使用,但仍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固定资产。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闲置的申报、审批程序:1、各单位有符合固定资产闲置条件的固定资产,到生产中心领取“闲置固定资产申报表”,必须逐项填写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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