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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 州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日 期:2005年 4月14日3总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赣州市市政中心苗木种植工程 21.1建设地点赣州市市政中心31.1绿化面积-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合格62.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72.2工期要求2005年5 月1日计划开工,2005年 5 月20 日计划竣工 , 施工总工期:20日历天83.1资金来源财政投资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1113.1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23赣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GZGC2005006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215.1投标有效期为: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6.1投标担保金额贰千元(人民币)145.1踏勘现场不采用155.1答疑会不采用1617.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采用1718.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三 份副本182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 赣州市赞贤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时间: 2005 年 4 月 28 日 15 时 0 分1925.1开标开始时间: 2005 年 4 月28日 15 时 0分地点: 赣州市赞贤路行政服务中心六楼2033.4评标方法及标准经评审的最低价,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33条。2138.3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为 伍 千元人民币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本工程位于赣州市市政中心,为绿化苗木补植工程。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工程招标范围:赣州市市政中心苗木补植工程清单包括的内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2005 年 5 月 1 日计划开工,2005年 5 月20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 20 日历天。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会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会和招标答疑会。5.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在2005年4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将答复所有问题,并在赣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并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 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第四章 图纸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招标答疑会前以书面形式向赣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澄清要求,送至 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赣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人将在赣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澄清。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1.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1.1.2投标函 11.1.3投标函附录11.1.4投标报价汇总表 11.1.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11.1.6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11.1.7其他项目报价表11.1.8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11.1.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11.1.10措施项目费分析表11.1.11主要材料价格表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2招标人建议,投标人投标前可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设部建市2002256号文及其范本。但不要对本工程招标文件擅自推断。13、投标报价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执行。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以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依据,工程量清单已包含完成本工程所需做的全部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若清单中投标人需进一步细化或增加项目,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将该增加(或细化)项目费用分摊至招标文件中的相应项目中。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3.5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当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规费、税金、保险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的总和,并应充分考虑赶工措施费用。任何形式的让利、降低取费都不能免除中标人今后完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及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4年)所确定的费用组成中应由中标人完成的工作。13.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7规费不得作为竞争报价进行删减和降低,其内容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及上级管理费。13.8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列入措施项目,此费用专款专用,中标人必须确保现场文明安全施工。13.9开标后,招标人将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复核,并对拟中标的不平衡报价进行必要的调整。13.10投标人报价应考虑办理建管、质监、环保等有关手续中施工单位应缴纳的费用,具体标准各投标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6、投标担保16.1投标人应在开标之前提交人民币 贰 千元的投标保证金。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6.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5.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修正标价;16.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共四本。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7.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每个投标人递交一个密封袋,投标人应将投标书装一个密封袋(含正本和所有副本)。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19.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并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 工程名称;(2) 2005年 4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9.3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及法人代表章。 20、投标文件的提交20.1 投标人应在规定地点:赣州市赞贤路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政府采购中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1.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05年4月28 日 15 时 00 分。21.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2、迟交的投标文件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无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 标25、开标25.1 开标程序:25.1.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25.1.2由招标人和监督机构共同检查投标人有效证件,并当场宣布是否有效;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书、身份证、项目经理证、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安全资格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渡期间,部分省外企业无法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应提供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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