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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市容道路整治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YJZ2009-044)竞争性谈判文件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二九年三月目 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1第二部分 承包商须知3一、定义3二、采购文件说明3三、承包商报价文件的编制3四、报价文件的递交5五、合格的承包商6六、报价文件有效期6七、谈判费用6八、保证金6九、无效报价7十、付款方式7十一、解释权7第三部分 公开报价、谈判、成交8一、公开报价8二、谈判小组8三、谈判原则和评审办法8四、成交通知书9五、入围承包商的管理9第四部分 项目概况及工程量清单11一、项目概况11二、虚拟工程量清单11三、工期14第五部分 合同授予15一、合同协议书15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17三、合同通用条款19四、合同专用条款19第六部分 附件21附件1 报价函格式21附件2 报价一览表22附件3 虚拟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3附件4 虚拟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5附件5 商务条款偏离表26附件6 报价文件偏差表26附件7 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27附件8 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施工人员表、施工机具表28附件9 施工组织设计28附件10 商务情况表29格式文件30格式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0格式2 制造商授权书(如需)31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济南市市中区建设委员会委托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就济南市市中区市容道路整治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编号:HYJZ2009-044),择优选择承包商。现邀请贵单位前来洽谈。一、采购人名称:济南市市中区建设委员会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文教大厦北楼10层1017室三、项目简介:为加快推进市容道路整治工作的实施,以全新的面貌迎接第十一届全运会的召开,对济南市市中区市容道路整治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择优选择入围承包商承担单项合同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市中区市容道路整治工程。四、承包商资格要求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承担、完成本工程的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法律法规对合格承包商的其他要求、规定。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时间:2009年3月30日4月6日,9:00-17:00(北京时间)地点: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购买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一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六、承包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4月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汇宝大酒店10楼会议室(济南市纬二路大观园南80米路西)七、谈判答疑:另行通知八、采购采购代理机构联络方式联系人:葛明明 孟亚丽 联系电话:0531-82665067 82661997传真:0531-82667013 E-mail:sdhyha163.com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第二部分 承包商须知一、定义1、“采购人”系指济南市市中区建设委员会。2、“监督方”系指济南市市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济南市市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4、“承包商”系指受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参与谈判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价文件的企业法人。5、“入围承包商”系指由谈判小组综合评审确定的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最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承包商。二、采购文件说明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济南市市中区市容道路整治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2、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在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2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领取采购文件的承包商。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将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3、本项目的工程验收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标准。三、承包商报价文件的编制承包商应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对本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资格有可能被谈判小组否决。(一)承包商报价文件的组成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地企业进济施工许可证(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书;(5)近三年竣工的类似工程项目一览表(提供合同复印件);(6)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7)承包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2、商务文件(1)谈判报价一览表;(2)工程预算报价书;(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a、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b、项目经理简历表;c、其他辅助材料说明。(4)拟用于本工程的劳动力及施工机械投入情况;(5)拟使用材料清单(须注明产地、品牌、型号、参数等);(6)虚拟工程量清单报价表;(7)服务承诺;(8)工程验收方案(9)承包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3、施工组织设计(1)工程施工方案;(2)各部分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3)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4)劳动力安排计划;(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7)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8)施工进度计划及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9)施工总平面图及进度图表;(10)承包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由承包商自选路段编制,主要为考察承包商的施工组织的设计、规划能力。4、对本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说明。(二)报价要求1、谈判报价为承包商完成采购文件中列明的所有分项工程内容的费用的总和。完工单价系指承包商完成本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虚拟工程量清单中每一分项工程的所有费用。2、虚拟工程量清单系采购人根据济南市市中区市容道路整治工程的具体情况,通盘考虑,确定的市容道路整治工程施工将发生的分项工程。各潜在承包商须在虚拟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认真填报分项工程的完工单价。如承包商被确定为入围承包商,虚拟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分项工程的完工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调整、变更。3、任何有选择的谈判报价、完工单价将不被接受,承包商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4、承包商的完工单价必须是按时、保质完成每一分项工程的交钥匙工程价格;5、承包商按谈判报价一览表格式(附件2)竞报所投的总报价,按虚拟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附件3)填报每一分项工程的完工单价;6、本次竞争性谈判有再次报价的机会。承包商所报虚拟工程量清单完工单价应随谈判报价同等比例下浮,其计算规则为:最终完工单价=最终谈判报价/初次谈判报价*100%*初次完工单价。(三)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承包商应准备六份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和一份报价文件电子版。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承包商应将报价文件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承包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3、为方便公开报价,请承包商另外分别准备三份“谈判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与报价文件分别密封、同时递交。在信封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报价一览表” 和项目名称、承包商名称、地址、电话 ,报价文件电子版和“谈判报价一览表”密封在一起。四、报价文件的递交1、 承包商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递交时间:2009年4月7日上午8:00时-9:00时(北京时间);地点:汇宝大酒店10楼会议室(济南市纬二路大观园南80米路西);2、承包商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3、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价文件概不接收;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5、对承包商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五、合格的承包商符合以下条件的承包商即为合格的承包商: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资格、资质;2、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真实有效;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合格的承包商才具有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资格。六、报价文件有效期自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120日内。七、谈判费用1、各承包商自行承担参与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自身产生的所有费用;2、入围承包商向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交纳人民币5000元的服务费;3、入围承包商向公证机构交纳公证费300元。上述费用包含在各承包商的谈判报价中。 八、保证金1、承包商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金、银行汇票、支票(济南同城)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报价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仟元(¥5000.00)(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济南市市南支行,账号:118-8191-155226);未交纳保证金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2、未入围的承包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入围承包商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承包商发生“第二部分第九条(二)”所列情况的,其保证金将被没收。九、无效报价(一)承包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被视为无效报价。1、承包商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2、承包商提供的报价文件不完整;3、报价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4、承包商对谈判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5、承包商不参加报价仪式及谈判事宜;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二)承包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采购人、代理采购机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承包商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1、承包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2、公开报价后,承包商撤回报价,退出谈判;3、承包商串通报价;4、承包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5、成交承包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6、确定为成交承包商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交纳成交服务费、公证费;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十、付款方式本项目的付款方式为:具体市容道路整治路段确定、合同签订后,付合同金额10%的工程预付款,施工过程中按形象进度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5%,余款保修期后付清。十一、解释权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代理机构,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2、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第三部分 公开报价、谈判、成交一、公开报价1、时间:2009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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