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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阳管理所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目 录一、安全管理办法二、安全教育制度三、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四、安全会议制度五、消防防火制度六、治安保卫制度七、宿舍安全卫生制度八、随岳高速公路管理处管理所机电工作管理制度(试行)九、水电工安全操作制度十、配电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十一、水泵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十二、网吧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十三、车辆管理制度十四、机电系统应急预案十五、车辆通行费管理规定十六、通行费票据管理规定湖北省随岳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管理处三阳所安全管理制度(试行)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湖北省随岳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管理处三阳所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国家财产和站所人员安全,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特制 订 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安全生产是整个营运工作的重要保障。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服从安全管理,严 守安全规章,做到安全生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第三条 管理所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体制。管理所负责人统一领导,管理所综合办公室和票管室分工负责,对安全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第四条 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管理所与安全工作负责人签订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安全目标的具体要求是:(一)杜绝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二)无重大责任事故;(三)无重大安全隐患;(四)无司乘人员有理投诉;(五)营运、生活设备运转正常;(六)无公共财产及票、款、卡丢失。第五条 管理所全体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安全管理依据第七条 安全管理的主要依据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70号2002 年 6 月 29 日)。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 200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 年 7 月 3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4、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2009 年 3 月 26 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5、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2003 年 10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 年 4 月 28日国务院第 49 次常务会议通过)。7、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 第 302 号 2007 年 4 月 21 日)。8、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5第 1 号 200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9、其它国家和地方安全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第三章 安全职责第八条 管理所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管理处的安全管理规定,负责管理所营运工作安全;(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保证本单位安全运营的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七)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积极有效地进行事故处理。第四章 安全责任第十三条 设立营运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第十四条 管理所负责 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制订安全措施,健全安全方案,加强安全教育,布置、检查,督促安全措施和制度的落实,负责重大事故的处理,并对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第十五条 各部门主管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其职责是全面负责所分管部门、区域的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安全会议,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主票管负责收费广场、监控室、票管室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收费设备运行和维护、票款卡的保管、收费秩序的维护等。行管员负责管理所大院、辅助用房、生活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固定资产的保管、水电使用安全、食堂安全、车辆安全等。各监控员、收费员负责当班安全工作,机电维护员、保安、电工、厨师负责工作管辖范围安全工作。第十六条 各部门主管负责检查、监督本部门或区域内安全措施的落实,加 强本部门安全法规学习和安全教育,做好现场营运工作的安全指导, 协助调查处理安全事故,对现场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第十七条 从事具体工作的作业者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程、规范,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迅速整改,任何人不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批示或强迫现场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如因以上原因发生事故,指挥人或强迫人应负主要责任。第五章 站所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管理所设立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条 建立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站所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和隐患排除。第二十一条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自检、自查机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要做到班组每天、部门每周、管理所每旬一次,并做好原始记录。及 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指挥、 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当立即制止。同时应接受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单位下达的整改意见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第二十二条 建立教育培训制度。每月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全员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意识。培训人员需签到,做好培训记录。第二十五条 建立安全工作流程制度。 规范各类工作流程,消除安全工作隐患。第二十六条 建立危险源告示牌制度。 应当在用电设施、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第二十七条 定期对 机电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完好、有效,维 保人员应在相关检查维保记录上签字,以示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第二十八条 对在使用中对各类机电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定期自检或委托相关法定单位进行检验检测;检查不合格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进行报废的,不得使用。第二十九条 针对本所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发 生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所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抢救,保护 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部门和地方安监部门。第三十条 管理所现场 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全所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常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第三十一条 操作人员上岗前,必 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自 备的发电机房要制定专职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用电。第三十三条 管理所要加 强安全用电管理,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照明线 路的电源线不准随意乱装、乱接,值班电工要经常进行工地现场巡查。第三十四条 坚持每月至少一次的 现场安全检查。对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要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记录在案。根据相关处罚办法和规定给予处理。第三十五条 收费广场、厨房、仓库、 财务室、票据室等是重点防火、防盗部门,必 须确定 责任人,指派 专人值 守,并配置安全消防器材和防盗设备,若因失职引起火灾和被盗,应追究保管人或责任人的一切责任。第三十六条 管理所建筑应有防雷、防 风等措施,要加强各种器材物品的管理。第三十七条 对与管理所日常运转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和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第三十八条 在工作中 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第三十九条 发生生 产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救人员和财产,保护事故现场;必要时,根据程序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及 时报告管理处和有关部门。第四十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实事求是的反映事故情况,并提出事故情况报告,按规定接受有关单位的处理。第四十一条 综合办公室和票管室要对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班组、各 监 控员、机 电维护员、后勤人 员履行职责。检查范围包括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要求的内容,着重应检查几下方面:(一)内业部分:1、各项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特别是安全检查、安全整改、安全教育和培训,保安值班情况等;2、整改指令的回复和资料的闭合情况;3、机电设备合格证、年审年检记录、 维修纪录;4、安全生责任状执行情况;5、安全专项方案的制定;6、往来人员和车辆登记。(二)现场部分:1、现场安全营运条件,如车道机房卫生、机电设备正常维护及清洁、收费广 场无闲杂人员、无堵道现象、特殊事件上报、票款卡的存放等;2、管理所后勤工作条件,如厨房机房水房卫生、保安现场管理、污水净水设施运行情况、管理所大院外围安全隐患等。3、用电设施状况,无乱搭乱接现象,不得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4、煤气瓶、柴油罐及其它危险品存放位置;5、危险源告示牌、警示标志;设备、物 质的登记、领用管理。第六章 安全考核与处罚第四十二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 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要按照“ 四不放 过” 的原则 ,层层排查事故原因。凡履职不到位的,都要承担相应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理。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触犯法律的,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 制定安全考核办法,考核按月进行。综合办和票管室负责全员考核,每月 5 日前汇总并全所公示。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四条 各部门应做好安全工作的相关会议纪录、台账、表格、报表、报告等纪录 ,并按要求上 报或归档。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所人员,由管理所综合办负责解释。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行。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加强对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有效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失误。对管理所人员进行严谨的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一、管理所应对安全方面的知识进行不定期、经常性的检查,对安全意识薄弱的人员,应督促其加强学习。员工上岗前应满足下列要求1、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所有人上岗前都要有针对性的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2、凡从事本行业的人员,都应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水平,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员工上岗之前必须进行身体检查;3、所有人员在经过培训后,参加考核能满足要求,且具备一定的安全操作知识;4、对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根据情况扣除本人当月相应的绩效;二、安全教育的目的和方式1、安全教育分知识和技能两种方式进行,使员工在了解安全知识的同时, 还要掌握相应的安全技能;2、管理所应每月组织一次全员的安全教育,可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流 动宣传站、简报等多种形式, 还应 适当组织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实例演习。三、安全教育的内容1、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规;2、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安全制度;3、相关的生产安全知识、组织原则、 纪律、操作 标准等。安全检查考核制度一、安全检查是消除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考核业绩的重要手段,因而检查做到每月一次定期进行,并做到有记录、有评价、有考核的内容和结果;二、安全检查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 查制度、 查事故,做到有思想麻痹不放过,有安全隐患不放过,安全制度措施不健全不放过;三、安全检查方法,采取听、 查、评的工作方法,即看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听汇报制度执行及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经验教训,查机构、措施是否健全,责 任是否落实, 检查是否有 记录,考核是否有结果。四、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及要求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是否健全、上墙询问是否学习过,怎么落实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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