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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卫发200784号关于印发新津县卫生局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的通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现将新津县卫生局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执行。二七年十月九日新津县卫生局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试行)新津县卫生局二七年十月九日新津县卫生局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食物中毒事件分级2.1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I级)2.2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级)2.3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级)3. 组织机构与职责3.1 应急处理领导机构与职责3.2 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3.3 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3.4 卫生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职责4. 监测、预警4.1 监测与信息收集4.2 预测、预警程序4.3 预警响应4.4 预测、预警支持系统5. 应急反应与处置5.1 反应分级5.2 应急处置5.3 应急结束5.4 后期评估6. 信息报送6.1 事件报告6.2 信息的通报与发布6.3 新闻报道7. 保障措施7.1 技术保障7.2 通讯保障7.3 物资保障7.4 经费保障7.5 法律保障7.6 社会动员保障8. 附则8.1 名词术语8.2 制定与解释8.3 预案实施时间新津县卫生局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试行)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有效控制和及时消除食物中毒事件的危害,降低食物中毒事件的危害程度,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四川省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4号)、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川卫发20045号)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新津县范围内突然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1.4 工作原则1.4.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我县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1.4.2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县卫生部门在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确定的职责对本辖区内的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理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各有关单位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卫生应急工作,并接受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2. 食物中毒事件分级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发生时间、发生场所等因素,将食物中毒事件划分为重大(I级)、较大(级)、和一般(级)三级。2.1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I级)(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食物中毒事件。2.2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级)(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2)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食物中毒事件。2.3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级)(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食物中毒事件。3. 组织机构与职责3.1 应急处理领导机构与职责3.1.1 县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发生重大、较大食物中毒事件后,县卫生局根据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县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及卫生执法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医疗机构等单位组成,县卫生局主要领导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县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决策和统一指挥。县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设立办公室,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收集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理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专家制定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策略和预防控制措施,开展效果评价;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卫生应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3.2 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县卫生局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全县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食物中毒事件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制定和完善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食品卫生和医疗救护专业人员进行有关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承办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理中涉及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3.3 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县卫生局成立县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流行病学、临床医学、食品卫生、社会学、行政管理学等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负责对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理提出咨询和建议;指导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对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承担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和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安排的其它技术工作。3.4 卫生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职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是食物中毒卫生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食物中毒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发生食物中毒后,医疗卫生机构要服从县卫生局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卫生应急处理工作。3.4.1 医疗机构 主要负责病人的抢救、运送、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检测样本采集,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3.4.2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提供食物中毒处理的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和实施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疫情信息的上报工作,负责食物中毒的诊断。必要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请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3.4.3 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协助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事件的发展采取控制措施,对食物中毒事件肇事者依法进行处理。必要时,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可请求市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对我县的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 监测、预警4.1 监测与信息收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食品卫生监测与信息收集机构,承担辖区内食物中毒事件的日常监测,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外和境内外对本行政区域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其它食物中毒事件信息。对信息进行核实、汇总、分析、上报和管理。建立监测数据和信息资料库,维护本区域食品卫生监测系统。通过对监测信息的综合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向县卫生局提出预测报告和食物中毒事件预警建议。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收集相关信息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分析。其它部门和机构发现与食物中毒事件有关的信息,应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执法监督所通报。4.2 预测、预警程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对本辖区食品卫生监测数据以及相邻地区或其它省份食物中毒事件信息的收集、核实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在本辖区的食物中毒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涉及范围进行预测,向县卫生局提出预警建议。县卫生局接到预警建议后,经组织专家组论证确定后,通过文件、会议、媒体等方式进行发布。4.3 预警响应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县卫生局应立即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做好人员、物资和技术准备,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消除危险因素,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如果事件已开始发生,应立即组织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队伍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4.4 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建立健全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系统,开辟专门食物中毒信息报送栏目,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维护,逐步实现食物中毒事件预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工作的自动化。5. 应急反应与处置5.1 反应分级食物中毒事件在我县区域内发生,或者我县受到食物中毒事件波及以后,县卫生局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做出事件分级的初步判断,根据事件严重程度作出分级反应。我县受到食物中毒事件波及,应协助事件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应急处置有关工作。5.1.1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反应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县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应急处理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调查处理,还应当按照四川省实施办法规定执行。5.1.2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反应发生较大食物中毒事件时,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迅速组织市和区(市)县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病员的救治、环境生物样品采集和消毒处理等紧急控制措施,密切监测事件发展,提出应急工作建议。同时,按照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紧急报告。市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专家对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请求省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技术支持。一旦确认为较大食物中毒事件,县卫生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并建议县人民政府立即成立应急处理指挥部。县人民政府应及时做出应急反应,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食物中毒事件信息收集、依法进行中毒区域的确定、隔离、控制和舆论宣传工作;保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应。5.1.3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反应发生一般食物中毒事件时,县卫生局组织专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迅速组织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执法监督所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县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建议。县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县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成立县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县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工作需要,组织专家对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5.2应急处置5.2.1医疗救治机构 对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病人实施医疗救治,及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执法监督所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建立食物中毒突发事件记录档案。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技术力量,全力以赴救治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减小食物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失,同时,应保留好病人的吐泻物、血、尿和剩余食物等标本(最好是用药前),做好医院内感染控制,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5.2.2调查取证 1、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应立即赶赴食物中毒现场和救治医院,收集食物中毒事件的证据。向知情人、病人和收治中毒患者的医生询问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经过、救治情况和事件发生后的报告情况。收集中毒事发单位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违法证据。检查食品原料的索证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卫生状况,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可疑中毒食品的来源、食用、销售情况,事件发生后的报告情况。责成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保护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设备和现场。 2、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和卫生学调查。对病人及同餐进食者进行个案调查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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