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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税法概论,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 1、从直观来看,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手段。(财政收入:税收、国有企业上交利润、国债、货币发行、罚款及各项收费),第一章 税法概论,2、从物质形态来看,税收交纳的形式是实物或货币。(实物交纳、实物和货币交纳、货币交纳) 3、从本质来看,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关系。(税收体现分配关系;交换是使用价值的交换,在价值量上是等价的,分配会导致社会产品的单方面转移,这就决定了社会产品的分配要依据一定的权利和权力:财产权利、政治权力),第一章 税法概论,4、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特征 无偿性:国家征税后,其收入为为归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强制性:税收是国家依据法律征收的,并非一种自愿交纳;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固定性:国家通过法律,把对什么征税、对谁征税、征多少税事先固定下来了。,第一章 税法概论,5、从职能来看,税收具有财政和经济两大职能。 财政职能:是税收首要和基本的职能。(适用范围广;组织收入及时;数量上稳定) 经济职能:调节经济的职能(对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的调节;对社会资源配置的调节;对社会财富分配的调节) 6、从性质来看,社会主义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第一章 税法概论,二、税法的定义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一章 税法概论,三、税收法律关系 (一)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由权利主体、客体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构成 1权利主体 权利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是纳税义务人。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因为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第一章 税法概论,2权利客体 即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第一章 税法概论,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国家税务主管机关的权利主要表现在依法进行征税、进行税务检查以及对违章者进行处罚(可以概括为征、管、查、罚);其义务主要是向纳税人宣传、咨询、辅导税法,及时把征收的税款解缴国库,依法受理纳税人对税收争议的申诉等。 纳税义务人的权利主要有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延期纳税权、依法申请减免税权、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等。其义务主要是按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接受税务检查、依法缴纳税款等。,第一章 税法概论,(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掌握一句关键话: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是由税法法律事实来决定的。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征纳双方的保护) 实质上就是保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第一章 税法概论,四、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等。其中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是三个基本的要素。,第一章 税法概论,(一)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东西征税,即征税目的物。征税对象是最基本的税法要素,因为征税对象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他决定了某一种税的征收范围、性质和名称。 1、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是税法对征税对象进一步分类征税的品种和项目。税目可以采用列举法和概括法表示。 2、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计税依据可以从价,可以从量。,第一章 税法概论,(二) 纳税义务人: 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和单位。纳税义务人解决对谁征税的问题。 1、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自然人: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资质机构和经营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其他组织:没有赋予法人资格的社会单位。,第一章 税法概论,2、扣缴义务人: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缴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给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手续费) 3、负税人: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直接税:纳税人即负税人。 间接税:纳税人非负税人,第一章 税法概论,(三)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税率的四种形式) 1 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我国的增值税、营业税(注意没有资源税,资源税是定额税率)、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是比例税率。,第一章 税法概论,2 超额累进税率。即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目前采用这种税率的有个人所得税。(这里讲的与个人所得税中使用的速算扣除数的算法不同,考试时如果记不住速算扣除数,只记得级次和税率也可以按上面描述的办法计算,结果是一样的),第一章 税法概论,3 定额税率。目前采用定额税率的有资源税、车船使用税等。 4 超率累进税率。采用这种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第一章 税法概论,(四)纳税环节: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交纳税款的环节。(单环节征税、多环节征税) (五)纳税期限: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纳税期限是税收固定性特征的主要体现。具体纳税期限一般由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应纳税额多少等实际情况核定的。另外注意还有按次纳税的,如进出口,临时经营。 (六)纳税地点:纳税人的具体纳税地点。,第一章 税法概论,(七)减税免税:减税是对应征税款减征其中一部分;免征是对应征税款全部予以免征。 1、起征点:税法规定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2、免征额: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第一章 税法概论,五、税法的分类 (一) 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不同,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统一的税收基本法。 (二) 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要求能举例),第一章 税法概论,(三) 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 1对流转额课税的税法。 2对所得额课税的税法。 3对财产、行为课税的税法。 4对自然资源课税的税法。,第一章 税法概论,(四)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中央(收入)税法和地方(收入)税法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法 消费税、关税为中央税,由国税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一般由国税征收;其他税一般为地方税,由地税征收。 (五)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第一章 税法概论,思考题: 1、税收作为一种财政收入,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是一个( )范畴。 A生产 B、分配 C、交换 D、消费 2、从税收的形式特征看,( )是至关重要的,是税收“三性”的核心。 A、无偿性 B、强制性 C、固定性 D、波动性,第一章 税法概论,3、税收职能中,( )是最首要和基本的职能。 A、经济职能 B、调节社会资源配置 C、财政职能 D、调节财富分配职能 4、作为税收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力主体双方在法律地位上是不对等的。,第一章 税法概论,5、由于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力主体双方在权力与义务上不对等,所以,对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是指对征税机关的保护,而不是指对纳税人的保护。 6、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机关包括( )。 A、税务机关 B、工商管理机关 C、海关 D、财政机关,第一章 税法概论,7、税收法律关系由( )构成。 A、纳税义务人 B、权利主体 C、权利客体 D、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8、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 A、对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的调节 B、对社会资源配置的调节 C、对社会财富分配的调节 D、当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国家可以通过减少税收的方式来达到经济目的,第一章 税法概论,9、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使用的累进税率形式有( )。 A、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定额税率,第一章 税法概论,第二节 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一、税法的地位 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财政收入、调节宏观经济)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一)税法与宪法的关系 税法是国家法律的组成总分,当然也是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的。,第一章 税法概论,(二)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税法与民法有本质区别。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税法其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 两者之间有联系,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到税收征纳关系的问题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 (三)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情节是否严重,轻者给予行政处罚,重者则要承担刑事责任。,第一章 税法概论,第三节 我国的税收原则 一、财政原则 1、充裕:税收收入必须充足、稳定可靠,满足公共需要。 2、弹性:税收收入必须随国家财政需要的变化而伸缩的可能性。 3、适度:税收收入在满足国家财政需要的同时,必须兼顾负担的可能。,第一章 税法概论,二、法治原则 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以法律为依据,依法治税。 三、公平原则 1、税负公平: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要与其收入相适应。 2、机会均等:通过税收的杠杆作用,改善不平等的竞争环境,促使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展开竞争。 四、效率原则 1、行政效率:税收在征收和缴纳过程中耗费成本最小。 2、经济效率:征税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或对经济效益的不利影响最小。,第一章 税法概论,第四节 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 一、税法的制定 (一)税收立法机关 我国分六个级次,第一章 税法概论,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2 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一般是规定及条例,全国范围内具有统一适用性) 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暂行条例等 3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全国范围内具有统一适用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4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 5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6 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第一章 税法概论,二、税法的实施 一般按以下原则掌握:一是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二是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三是国际法优于国内法;四是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第一章 税法概论,第五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1 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2 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 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4 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证)、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 5 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6关税类。关税,第一章 税法概论,上述税种中的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其他税种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1996年以前一直由财政机关负责征收管理,1996年以后改由税务机关征收管理(但有部分省市仍由财政机关负责征收)。 上述税收法律、法规组成了我国的税收实体法体系。 程序法最高的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章 税法概论,第六节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税收管理体制: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包括纵向的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的划分和横向的同级立法、司法 、行政等国家机构之间的划分,第一章 税法概论,二、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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