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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体系,主要内容,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主要内容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依据 职责分工 报告 信息管理 保障措施 检查,1报告管理依据,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分别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与责任报告人 医疗机构应依法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 配备必要的设备,确保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含相关信息,下同)报告工作顺利开展 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培训、考评 做好资料保存和疫情信息安全工作 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并进行相关标本采集。,主要内容,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主要内容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依据 职责分工 报告 信息管理 保障措施 检查,2. 职责分工,医疗机构职责 部门职责 岗位职责,2.1 医疗机构职责,医疗机构职责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含相关信息,下同)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和总登记簿、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疫情分析。 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 建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 对相关医务人员和实习、进修等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建立、健全检验部门、影像部门异常检验结果反馈机制,及时、有效的反馈传染病相关辅助检查结果。 建立、健全传染病暴发、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并报告可疑的传染病暴发或异常个案信息。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2.2 部门职责,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部门 临床诊疗科室 临床辅助科室,2.2 部门职责,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部门 承担本院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日常指导和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设备,并具体实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和网络报告。 建立、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与管理制度,包括各类传染病相关登记、疫情收报与核对、培训、自查、奖惩、疫情分析。 建立阳性(异常)检验结果反馈机制、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置机制。 指导督促其它相关科室及人员规范开展各类传染病相关登记工作。 指导督促相关科室及人员规范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对本院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分析,并向相关科室通报。 组织对相关医务人员和实习、进修等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组织开展全院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检查。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 开展对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2.2 部门职责,临床诊疗科室 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出入院登记簿等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科内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 参与建立阳性(异常)检验结果反馈机制、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 不承担传染病诊疗工作的科室与承担传染病诊疗工作的科室建立有效的传染病病人转诊、归口诊治机制。 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置 组织科内医务人员和实习、进修等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组织开展科内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自查。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2.2 部门职责,临床辅助科室 建立并严格执行检验、检测登记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科内传染病阳性(异常)检验、检测结果报告管理工作。 参与建立阳性(异常)检验、检测结果反馈机制、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 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置。 组织对科内医务人员和实习、进修等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组织开展科内检验结果登记、反馈工作自查。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2.3 岗位职责,分管领导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人员 临床医生 辅助检查科室医生,2.3 岗位职责,分管领导 组建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管理领导班子,监督本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为本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管理工作提供设备、人员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参与全院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奖惩。,2.3 岗位职责,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人员 负责制定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和管理的各项制度 建立有效的阳性(异常)检验、检测结果反馈机制、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 具体实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网络报告),并指导督促临床医生和检验医生按要求进行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与报告。 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置。 组织院内医务人员和实习、进修等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 开展对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2.3 岗位职责,临床医生 规范填写门诊工作日志、出入院登记簿等临床诊疗记录。 执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登记,并向疫情管理人员报告。 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置。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 开展对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2.3 岗位职责,辅助检查科室医生 规范填写检验登记、阳性(异常)检测结果登记等辅助检查记录。 及时、准确地将传染病相关阳性(异常)检测结果反馈给临床医生和疫情报告管理部门。 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置。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主要内容,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主要内容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依据 职责分工 报告 信息管理 保障措施 检查,3报告,传染病相关登记 法定传染病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3.1 传染病相关登记,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相关登记制度,所设与诊治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各项目登记完整,医务人员应规范填写。 建立HIS系统的医疗机构,视系统覆盖情况,应包含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辅助检查登记、传染病登记中各要素信息。,3.1 传染病相关登记,门诊日志 出入院登记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 传染病疫情登记,3.1.1 门诊日志,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日志登记数与挂号数或处方数相符合,符合率要求达85%以上,且应该包含所有最终诊断为法定传染病的病人记录。 门诊日志至少要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等9项基本内容。,3.1.1 门诊日志,门诊日志应由临床医生填写,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要求登记填写完整,分科室、分月份装订成册并保存3年备查。 对于发热病人,要在门诊日志上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学史;对于14岁及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对诊断(含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 门诊日志上已报告的传染病应有“疫情已报”标记。,3.1.1 门诊日志,建立HIS系统的医疗机构可不登记纸质版门诊日志,但要求系统登记项目不可少于要求的9项基本内容。要求各医疗机构有专人熟悉系统操作,每日自查,次月5日前将上月门诊日志打印后装订成册备查,同时电子版进行备份。,3.1.2 出入院登记,各住院部应设置出入院登记簿,对住院病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不得漏登。 出入院登记簿至少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12项基本内容。要求登记填写完整。,3.1.2 出入院登记,建立HIS系统的医疗机构可不登记纸质版出入院登记簿,但要求系统登记项目不可少于要求的12项基本内容。要求各医疗机构有专人熟悉系统操作,每日自查,次月5日前将上月出入院登记打印后装订成册备查,同时电子版进行备份。,3.1.3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检验部门的检验登记簿至少应包括:病人姓名、送检科室、送检日期、检验结果、检验日期、异常结果反馈记录等项目。 影像部门的影像登记簿至少应包括:病人姓名、送检科室、送检日期、影像结果诊断、检查日期、异常结果反馈记录等项目。,3.1.3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建立HIS系统的医疗机构可以电子记录代替检验登记簿或影像登记簿,要求项目齐全,填写完整,各医疗机构有专人熟悉系统操作,每日自查。有异常结果要求另行登记,至少应包括:病人姓名、送检日期、送检科室和医师、样品名称、检验结果、检验医生、检验日期、异常结果反馈记录等。,3.1.3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阳性(异常)结果时,须将检查结果交至首诊医生处,由医生统一发放,同时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如检验量大,可设立专门阳性报告领取处,统一发放,便于管理。,3.1.4 传染病疫情登记,医疗机构预防保健科应设置传染病疫情总登记簿,各诊疗科室设置本科室传染病疫情登记簿,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将本机构内传染病报告卡收集后,按病种进行统一汇总、登记。 传染病疫情登记簿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14岁以下儿童家长姓名、常住地址(学生同时填写就读学校/幼儿园)、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报告日期、报告人、收卡日期、收卡人。,3报告,传染病相关登记 法定传染病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3.2 法定传染病报告,医疗机构应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 并执行首诊负责制 建立和完善传染病报告流程 发现法定传染病后,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报告 进行网络直报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向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寄出,3.2.1 目标与要求,执行首诊负责制 严格执行门诊日志制度、出入院登记制度、检验和影像部门登记制度以及疫情报告制度 建立合理、有效的传染病报告流程 确保报告及时、准确、完整,无漏报和迟报。,3.2.2 报告病种及内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乙、丙三类共39种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3.2.3 报告时限,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的有(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如电话和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 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 某种传染病就诊数突然增多,有可能发生暴发或流行; 历史上未曾出现或本地罕见传染病; 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不明原因的急性疾病; 急性传染病病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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