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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征求意见稿 送审稿 报批稿)编制说明主编单位(签章):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2020年7月10日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1 任务来源2019年6月,水利部水规计2019189号文水利部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的批复批复了任务书,由我院主持或主编开展2019-2020年水利水电工程鱼类增殖站设计规范等26项水利技术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在批复计划中安排了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以下简称初设规程)的修订任务。2019年11月三阶段编制规程的三个前期项目均下达了部分资金。我院认真组织、统一协调三阶段编制规程修订工作。1.2 主要工作过程1、编制、审查修订工作大纲。2020年1月3日编制完成工作大纲初稿后,1月13日王志强副院长主持召开了三阶段规程修订工作协调会,会议对工作方案和修编的思路及安排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修订的初步意见,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2020年1月18日印发了三阶段编制规程修编征求意见函,印发单位为各省(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等共102家。对反馈的415条意见进行了整理与处理。2020年2月组织编制了工作方案。2020年3月11日下午,王志强副院长主持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以下简称三阶段规程)修订工作启动会,对三阶段编制工作进行总结,对总体工作进行安排。2020年3月23日,沈凤生院长主持召开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修订工作讨论会,对项建编制规程修订工作和三阶段规程总体工作进行安排。一是明确了项建规程修订维持投资深度要求不变,各专业在工作内容方面如确有必要简化且存在简化可行性的可适当简化。二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中,对于未编制项目建议书的建设项目,应明确编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规模论证、工程总体布局(总布置)方案等专题要求,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2020年4月15日,沈凤生院长主持召开三阶段规程修订总则深度要求讨论会。2020年4月22日,水利部规划计划司主持召开会议,听取了水规总院关于初设规程修订工作进展、新增内容和主要存在问题等情况的汇报,提出了修订工作大纲审查和进度安排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节水、环境、信息化和水土保持等修订内容的编制原则和深度要求。2020年4月29日,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在北京主持召开会议,对初设规程修订工作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进行了审查,专家组认为编制组提交的大纲内容全面,拟定的编制原则、适用范围、章节、进度安排基本合理,同意编制组提出的大纲。2、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2020年6月17日,沈凤生院长主持召开院三阶段规程征求意见稿初稿视频讨论会。会议指出,4月29日三阶段规程修订完成工作大纲审查以来,编制组按要求基本完成了修订初稿,要按照工作大纲审查和本次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按进度节点要求尽快完成征求意见稿,报送水利部发文征求意见。2020年7月7日,对修改后的征求意见进行OA流转,请相关人员进行修改、完善、审核,完成征求意见稿。7月15日正式提交规程征求意见稿。1.3主要起草人及承担工作姓名职务/职称工作分工沈凤生院长/教高主 编温续余总工/教高副主编李现社副总工程师/教高技术负责人等等2、 主要内容及来源依据1. 水文结合近年来工程设计和水库蓄水安全鉴定工作遇到的问题、有关单位反馈的意见进行修订。水文专业已收到14条反馈意见,多为有关水文计算规范的内容,本规程修订拟采用1条,主要考虑编制规程主要规定设计内容、计算方法、设计深度(即内容与深度要求),具体计算和设计问题由专业设计规范解决。2. 工程地质结合近年来工程实践,拟增加深埋长隧洞TBM适宜性评价的要求;增加深埋长隧洞超前地质预报的要求。同时结合征求意见,对原规程条文表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3. 工程任务和规模灌区工程建设内容拟进一步骨干、田间工程划分的相关内容。供水工程强化生态优先的原则、补充控制开发强度和断面引水比例;补充供水安全保障要求,增加应急、事故备用水源安排及调度要求。防洪工程拟增加河湖水域空间管控、治导线等监管要求,避免侵占河道空间,留足行洪断面等内容;体现尊重河流自然形态,避免裁弯取直、渠化和过度硬化的理念;结合生态、景观、休闲等需求,综合设计,因地制宜采用生态结构型式等。对水生态治理项目拟提出论证要求。4.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本章修订思路是针对近几年审查中发现的经常出现的问题,且根据征求意见,增加或调整一些条款。(1)工程等级和标准考虑增加永久性边坡级别;明确永久对外交通设计标准,与铁路、公路等行业线路交叉建筑物设计标准;适当增加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内容。(2)轴线选择结合近年工程实践,考虑增加过鱼设施轴线相关要求。(3)建筑物型式拟调整为“主要建筑物选型”,针对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选型可在具体建筑物设计中比选。考虑增加选定护岸形式及主要穿(跨)堤建筑物型式;增加“引(调)水工程”;统一“河道整治工程”“河道及河口整治工程”。对于初步设计阶段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或实践经验较少的建筑物型式时,拟增加进行专题论证的规定。(4)灌溉与排水建筑物、供水建筑物原规范中“对深埋长隧洞、高架大跨度渡槽、高水头等输水建筑物”描述不清,拟进行适当修改。(5)考虑增加公路、铁路、石油天然气管道、通讯光缆等构筑物的穿越方式及结构型式。 (6)除险加固考虑增加根据原有建筑物主要检测结论进行稳定、结构等计算复核;进一步明确除险加固类型。(7)结合征求意见,对原规程条文表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5. 机电及金属结构(1)水力机械1)增加“概述”或“设计依据”,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审查、审批意见,水机设计所需的基本参数,水机设计需依据的主要技术标准。2)调整水轮机(水泵)及其附属设备选择的具体内容。3)将起重设备的要求与水力机械辅机系统设计分成2条。4)机电设备布置不再作为一小节,分述在水力机械和电气条款中。5)细化图表及附件要求。(2)电气1)强化水电站接入系统设计文件的要求;2)进一步明确负荷统计内容,明确长距离专用输电线路设计的要求;3)增加照明系统设计的编写要求;4)将原规程中监控、保护、通信条文拆分从监控、励磁、保护、通信四个方面提出编写要求;5)细化监控系统设计内容,并增加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业控制网安全防护方案的编写要求;6)调整编写专题报告的要求,提出对特别重要的长距离调水工程在线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可采取专题设计,并明确专题报告的主要编写内容;7)放宽供电线路地理接线图的要求,增加继电保护配置图、厂(站)用电系统接线附图要求。(3)工程信息化1)在“电气”章节之后增设工程信息化章节的编写要求;2)主要从信息系统建设目标与任务、需求分析、总体框架的详细设计、分项系统的详细设计、网络安全防设计、系统集成设计、信息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编写规定;3)明确附图内容,主要有总体框架图,分项设计中重要的模型、通信网络拓扑图、重要的信息站点布置图等等;5)明确工程信息化章节设备清单要求。(4)金属结构结合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在明确初步设计报告深度要求基础上修编。在原条文无异议情况下,保持原条文。6. 施工组织设计(1)针对近几年发现的问题和征求意见情况,增加或调整一些条款。(2)原规范中未针对料场建筑物设计深度要求不明确,拟在料场的选择与开采增加条款,复核料场建筑物级别和设计标准,选定料场建筑物型式和布置,提出工程量及稳定分析、应力分析的主要成果。(3)施工交通及施工总布置,拟增加“复核堆渣、弃渣场建筑物级别和设计标准。选定堆渣、弃渣场建筑物型式和布置,提出工程量及稳定分析、应力分析的主要成果”。7. 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征地移民政策和实施环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在2013年以后一些新的移民规范和政策不断出台。2014年水利部以水总2014429号发布了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建设征地移民补偿),同年,还发布了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SL664-2014)。2013年发布实施的三阶段编制规程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SL442-2009)、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440-2009)等规范一致,2019年上述三个移民规范进行了修订,目前已进入报批阶段。基于以上情况,本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修订:(1)根据国家补偿标准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的实际情况,在移民安置方式中增加社会保障安置、购买公益性岗位等非农安置方式。(2)库底清理增加专项清理要求。(3)将原规程中放在工程设计概算中的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调整到征地移民章节。(4)明确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分析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有农用地各类土地补偿补助标准。(5)根据2019年修订的相关移民规范,复核调整编制规定有关条款。8. 环境保护设计 (1)“环境保护设计”章节的修编重点是强化初设阶段各项环境保护设计的深度要求,提出水环境、水生态等重大环境保护措施的专题设计要求,并拟增加“以新带老”环保措施设计要求,以进一步完善和增强对环境保护设计的指导性和规范性。(2)研究增加“环境保护投资估算(概算)小节”,提出环境保护投资估算(概算)的计算依据、方法、原则和成果等要求。9. 水土保持设计(1)根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和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GB/T51297-2018)等相关标准与规范性文件,复核调整编制规定有关条款。(2)加强弃渣场及防护工程、表土保护与利用、植被建设与景观绿化等工程设计方面的要求。10. 工程管理设计(1)增加设计依据一节。包括可研阶段批复报告的主要内容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国家现行政策作为依据。(2)工程管理体制。增加对续建、改扩建及除险加固项目的规定,原则上维持现状运行期管理机构,不新增人员编制。(3)管理设施与设备。原规程比较含糊,拟明确提出辅助生产用房、办公用房面积及用地数量和位置,取消文化福利设施;对于工程监测及通信调度系统、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要求明确提出有关内容的设置要求和建设内容;对续建、改扩建及除险加固项目,要求调查工程管理单位现有设施及使用情况。11. 设计概算(1)结合新修订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相应修订编制规程“设计概算”中工程部分有关内容,使两者有关内容、要求协调。(2)拟进一步规范编制规程“设计概算”中各部分的内容要求。(3)简化初步设计报告设计概算章节内容,将设计概算作为专题报告。12. 经济评价(1)考虑新时期水利工程在生态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初设规程拟强化工程的生态补水效益。(2)根据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管控,明确初步设计阶段资金筹措方案拟定原则和推荐方案选择的原则。13 结论及建议(1)提出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和开发任务,通过对工程建设方案和规模的论证分析,评价项目建设的合理性。(2)针对各章节研究成果,初步指出工程可能存在的洪水、工程地质、工程技术、移民占地、环境、财务和社会等方面风险,提出针对性的规避或解决措施。(3)通过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初步指出项目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如工程技术、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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