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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Unit Quality of Housing Engineering 省建设厅审定发布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室地面 4.1 普通水泥楼地面(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 4.2 板块楼地面面层 4.3 室楼梯 5 室墙面、顶棚抹灰工程 5.1 室墙面 5.2 室顶棚抹灰 6 空间尺寸 7 门窗、护栏和扶手、隔断、玻璃安装工程 7.1 门窗工程 7.2 护栏和扶手工程 7.3 隔断工程 7.4 玻璃安装工程 8 防水工程 8.1 外墙防水 8.2 外门、窗防水 8.3 有防水排水要求的楼地面工程(厨卫间、开放式阳台) 8.4 屋面防水 9 安装工程 9.1 给水管道系统安装工程 9.2 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9.3 室采暖系统安装 9.4 电气工程 10 公共部位及其他 10.1 楼(电)梯间 10.2 外墙 10.3 地下室 10.4 其他 11 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1 总则 1.0.1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使用功能,维护住户的切身利益,根据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工 程质量验收规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条文说明 1.0.1 本条是编制本规程的宗旨和依据。分户验收做为提高住户对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促进和 谐人居环境的一项有力措施,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大势所趋。我省的、及省外部分 城市均已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并出台了一些文件、手册、指南等,为做好分户验收工作起到了积极 的作用。但目前各地在验收方式、执行标准等方面各不相同,在分户验收时, 国家没有分户验收的 标准 ,不能统一尺度。因此, 很有必要编制一个验收规程,从验收容、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数 量等方面强化和规我省分户验收工作,促进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提高,具有重要作用。 1.0.2 本规程适用于省行政区域新建住宅工程及商住楼住宅部分的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 条文说明 1.0.2 明确本规程的适用围,主要是省行政区域的住宅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同时也 明确了含厨卫间的商住楼工程住宅部分也应实施分户验收。 1.0.3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除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文件高于本规程的要求时,应依据设计文件进行验收。 条文说明 1.0.3 明确本规程质量控制及执行标准的围,强调了本规程中规定的验收标准为住宅工程验收最 低控制标准。 2 术语 2.0.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unit quality acceptance of housing engineering 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 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2.0.2 室净高推算值computative data of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根据设计文件,由层高减去楼板、天棚饰面层、地坪面层厚度等尺寸计算得出的数值。 2.0.3 偏差deflection 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 2.0.4 极差polar deflection 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2.0.5 分户验收检查单元inspection unit of housing unit quality acceptance 分户验收过程中划分的最小检查单位,包括:室检查单元、公共部位检查单元。 2.0.6 空间尺寸space size 空间尺寸指住宅工程室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自然间部净空尺寸,主要包括净开间,进深和净高。 2.0.7 多媒体箱 ( 集中配线箱 ) multimedia box 设置有线电视、通信、网络、安全监控等集中布线于一体箱的智能接线分配箱。 条文说明 2.0.1 2.0.7 给出的 7 个术语,是本规程各章节中所引用的国家、本省现行标准、规中未曾出现 过的术语,主要是从本规程的角度赋予其涵义。在编写时,参考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 准 GB50300 、 住宅设计规GB50096等有关资料。其中2.0.1条明确了分户验收实施的时间段及 检查容、重点。 分户验收是在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一段时间由分户 验收小组完成的一项验收工作。在此之前有关检查工作和结果不能作为分户验收的依据,只能做为 参考。 3 基本规定 3.0.1 分户验收的条件 1 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 2 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6 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条文说明 3.0.1 本条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01 第 5.0.4条的规定对工程进行 分户验收的条件进行了规定。结构安全等方面的验收情况,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验收质量控制, 不作为分户验收容,但做为分户验收的前提条件。施工过程出现的质量问题、事故应在施工过程中 处理并验收完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不在本规程质量控制围。 3.0.2 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 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 做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 在室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标 识好回路。 5 确定检查单元,检查单元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室检查单元 :以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 公共部位检查单元:每个单元的外墙为一个检查单元;每个单元每层楼(电)梯及上下梯段、 通道(平台)为一个检查单元;地下室(地下车库等大空间的除外)每个单元或每个分隔空间为一 个检查单元。 6 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条文说明 3.0.2 本条明确了分户验收前参验单位应做的一系列准备工作,这些工作是分户验收工作规、有 序进行的保障。 4 1 )室地面应弹出水、电管线走向线,标识管线的位置以区域围为主,是为防止以后住户装 修破坏管线的有效措施。2)室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指在室每个房间地面距纵横墙体50 处和中心点用十字交叉线标出净高测量点,按本规程附录A-2 表中 “室空尺寸测量示意图”标明相 关点的编号;室尺寸检查时要求测距仪靠墙、贴地,激光测距仪光束应穿过测量方向的两个净高测 量点。对于无分隔墙的房间应弹出墙体两侧边缘线作为测量基准线。 5 对公共部位按条文要求进行检查单元的划分,是为了明细检查容,同时便于竣工验收时验 收小组对分户验收情况结合室检查单元进行复核。 6 工程铭牌的明示要求主要是增强参建各方的责任意识。工程质量的优劣,交由业人士、社 会和历史去检验和评价。铭牌具体制作要求按相关规定。 3.0.3 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 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 应具备建造师、质量检查员、施工员等执业资格;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条文说明 3.0.3 本条对参加分户验收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人员资格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3.0.4 分户验收所使用的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条文说明 3.0.4 本条提出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所用检测仪器、工具应符合计量要求。分户验收现场使 用仪器参考下表: 分户验收使用仪器一览表 仪器 ( 工具 ) 名称用途配备数量 小锤检查地坪、墙面、天棚粉刷层空鼓情况验收小组每人一把 钢尺测量构件及短距离围的尺寸验收小组每人一个 (便携式)激光测距仪较超测量室空间净尺寸每个验收小组不少于一台 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测量插座相位、接地每个验收小组不少于一个 3.0.5 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 特点,参照本规程,制定专项方案,建设单位审核后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条文说明 3.0.5 精装修住宅由于装修规格、标准各不相同,部分分户验收容在精装修工程完毕后实施(如: 淋(蓄)水试验、空鼓敲击检查),可能会因为检查工作造成对已装修完成面的破坏。鉴于此情况, 该条对精装修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提出了要求,应根据工程特点具体对待,在分户验收前形成专项 方案,部分分户验收容可考虑在精装修施工前进行。 3.0.6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项目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2 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 及以上在允许偏差围,超过允许偏差围的偏差值不 大于允许偏差值的1.5 倍。 3 分户验收记录完整。 条文说明 3.0.6 本条明确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基本规定。分户验收主要考虑两个方面:1、 检查项 目; 2、分户验收资料。每一个项目均应进行检查,其质量要求、检查方法、检查数量等应符合本 规程要求,它对分户质量起决定性影响,从严要必须的。分户验收资料完整,是指按本规程 3.0.7条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容真实齐全,结论明确,手续完善,如实反映验收情况。 3.0.7 分户验收时应形成下列资料: 1 验收过程中应按附录A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 分户验收结束后应按附录B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分户验收资料应整理、组卷,由建设单位归档专项保存,存档期限不应少于5 年。 条文说明 3.0.7 本条规定分户验收时应形成验收资料,资料不得后补,容应真实齐全,同时对资料的整理、 存档提出了要求。 3.0.8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制订处理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返修或返工。 2 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 3 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而造成质量缺陷时,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况下, 建设单位应将分户验收不符合本规程情况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工程质量监督站应根据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 5.0.6条规定监督该工程的验收,建设单位向 住户交房时应书面告知住户。 条文说明 3.0.8 本条明确了分户验收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方法。 当分户验收时发现影响使用功能的渗漏、裂缝等缺陷时,必须进行返修或返工,返修或返工部 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而有些项目如层高低于本规程的规定,又无法整改,为避免 社会财富的损失,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单位工程可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第 5.0.6条规定进行验收。建设单位书面告知住户,使住户具有 知情权,是维护住户权益的一种方式。 4 室地面 41 普通水泥楼地面(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 4.1.1 水泥楼地面面层粘结质量 1 验收容:水泥楼地面面层粘结质量。 2 质量要求:面层与基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3 检验方法:空鼓用小锤轻击,按自然间进深和开间两个方向,每隔80cm-100cm均匀布点, 逐点敲击。 注: 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 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 2 处可不计。 4 检查数量:对所有布点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4.1.1 本条明确了检查楼地面空鼓时,用小锤轻击检查的布点要求,沿房间两个方向每隔80cm 100cm均匀布点,基本可覆盖房间的整个地坪。如普通常见的卧室尺寸为3.6m4.5m,可在进深方 向布置 4 点,开间方向布置3 点(例图)共12 点进行敲击检查。布点太密,不利于现场操作,布 点太疏容易留下质量隐患。确定布点间距同时可保证竣工验收时,对分户验收检查容的复查。 4500mm 900 900 900 900 900 900 3600mm 900 900 900 (此图应重画) 4.1.2 外观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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