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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工程类) 竞争性谈判(工程类) 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2007-122001-0017 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棚户区改造工程排水沟、花坛绿化、砼路道及给排水、电 气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棚户区改造工程排水沟、花坛绿化、砼路道及给排水、电 气项目 采购人: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 发布日期:2020 年 08 月 02 日 采购人: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 发布日期:2020 年 08 月 02 日 1 目 录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附工程预算审核书 2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各供应商: 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 拟对海丰县棚户区改造工程 排水沟、花坛绿化、砼路道及给排水、电气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 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2007-122001-0017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棚户区改造工程排水沟、花坛绿化、砼路道及给排水、电气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12000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的为无效谈判响应) 四、采购数量:1宗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 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2020年08月03日 至2020年08月05日 期间 (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到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 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 七、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08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二栋 B 型 12 号二楼 九、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年 08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十、谈判(磋商、询价)地点: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二栋 B 型 12 号二楼 十一、本公告期限(3 个工作日)自 2020 年 08 月 03 日至 2020 年 08 月 05 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周宇丰 联系电话:0660-699868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0-662334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二栋 B 型 12 号 联系人:周宇丰 联系电话:0660-6998688 传真:0660-6997688 邮编:516400 (三)采购人: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侧(原公路局地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0-6623347 传真:0660-6890796 邮编:516400 发布人: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 年 08 月 02 日 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 号),按照广 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42 号)的文件精神,进一 步加大全省棚户区改造力度,着力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 镇化建设。按照汕尾市下达的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任务,我县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出发点和 落脚点,围绕上级下达目标任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努力将 城市棚户区改造成为环境优美的新型社区,我局作为该项目的业主单位,拟对棚户区改造工程 的周边排水沟、小区范围内的花坛绿化、砼路道及给排水、电气项目等进行配套建设。该工程 预算经海丰县财政局工程预结算审核所审核,审核造价为¥1200000.001200000.00 元。 (具体详见工程施 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2020 预 0405 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及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及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 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 门出具的纳税证明(银行缴纳凭证无效) 、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缴纳 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项目负 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 注册建造师)、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 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 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具备的岗位证书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 同时配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若干名,提供其考核或培训合格证书及各人身份证复 印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无 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 (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 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8)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的资格。(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 公章)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为确保本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在本公告登记时间内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登记人 员必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证书的人员)或 法定代表人。 【项目的负责人参与登记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书】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2.图纸: 严格按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设计的图纸为工程图纸进行施工,同时也作为工程验 收之一和标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工程量清单:严格按财政所审核的工程审核书【2020预0405号】为工程量清单”进行施 工,同时也作为工程验收之一和标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品质要求:本工程使用的工程材料,须有生产许可证及出厂合格证(砂、石除外)和经 有关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采购人及监督单位认可才能投入工程使用(详见该项目 的工程预算书,同时也作为工程验收依据之一和标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 工期要求:6060 天(日历天)。因采购人原因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得到 5 双方认可的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注:不可抗力的约定:执行国家有关 规定。 2. 报价要求: 2.1 预算金额¥1200000.001200000.00 元,响应供应商总报价超过预算价格为无效投标。谈判供应商 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 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谈判供应商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 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任何与此有关的工程价款,采购人将不予支付。 2.2. 投标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最终投标报价被视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中标价,成 交供应商的最终投标总价为签订合同价格。 在合同有效期内, 合同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2.3 谈判报价应以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说明、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所涉及的规范、标准 以及采购文件为依据编制。 3.承包范围要求: 3.1 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包人工、材料、机械、 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临时用水、用电、通讯设施、包调试、试运行、验收,包 保修及本项目维修实施中可能出现其它未知因素而产生的费用和相关服务的方式进行总包干。 3.2 以采购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为依据,以及参考海丰县棚户区改造工程排水沟、花坛 绿化、砼路道及给排水、电气项目审核书【2020 预 0405 号】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结 算时不作调整。 4.质量要求:所投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符合国家各项环保及节能标准。工程 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质量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4.1 本项目质量管理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最新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及相应的分项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4.2 成交供应商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和有关规定, 采购人要求停工和返工时, 成交供应商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3 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 3 天内派 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修。 4.4 本工程采用的材料必须根据清单的要求,选用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可靠 的产品。 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要 求执行。 6.总包及分包规定和包干范围要求: 6 6.1 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如确需分包的项目,必须与采购人协商并得到采购人 的同意,并且承接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方可承接分包。 6.2 响应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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