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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总结篇法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总结1、服务大局,多头并举增进妇女就业镇妇联牢牢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工业兴镇,经济强镇”这个长远目标,在“党政所需,妇女所急”上下工夫,把服务大局与实行职能结合起来,积极其妇女同胞争取就业岗位、小额贷款、项目培训,帮助妇女创业就业。(1)强化服务,增进妇女就业。20*年起镇妇联就采取送政策、送资金、送信息等服务情势,为妇女创造适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帮助妇女创业。在镇妇联的帮助下,做大做强了以女性劳动力为主的*香菇、*时鲜蔬菜种植项目,帮助她们成立了生产协会,选举产生了协会会长、副会长和理事,及时为菇农、菜农提供资金和技术服务。5年来,镇妇联共帮助她们从农村信誉社取得小额贷款累计达35万元之多,为菇农和菜农增收达150万元以上。(2)拓宽领域,广辟就业渠道。镇妇联认真落实关于进1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广辟就业渠道,帮助妇女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1是依托劳务站,大力发展劳务输出。5年来,共向广东沿海等地输送女性劳动力达3万余人次,向衡阳市家政服务公司输送女性劳动力达300余人次,极大地帮助当地充裕劳动力的就业和再就业。2是架起民营企业与下岗失业妇女之间的桥梁,向非公有制经济要岗位。5年来,镇妇联共帮助女性朋友100余人进入*、*公司、*等民营企业就业。20*年*月镇妇联牵头引进长沙美好工艺绣品公司的手工刺绣项目落户x镇,让充裕的妇女劳动力不出家门也能增收致富,每一年解决了300名女性充裕劳动力就业。2、妇女、儿童社会地位不断提高,生存环境明显得到改良(1)积极展开扶贫帮困活动。镇妇联通过展开“巾帼建功”、“关爱贫困母亲健康”、“春蕾计划”等活动,争取积极展开结对扶贫奉献爱心活动。5年来争取资助女性健康普查和贫困母亲医疗救助项目和濒临失学儿童救助资金达20万元左右,受益妇女、儿童达300余人。(2)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1是以妇代会为依托,以展开“巾帼建功”、“5好文明家庭”“美德在农家”等活动为截体,以黑板报、横幅、镇有线电视等媒体广泛宣扬典型业绩,在全镇范围内建立了1面艰苦创业、开辟创新、与时俱进的光辉旗帜,妇女在生产中的作用日趋加强。在2005年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成功选举出1批年轻有为、学历较高的女性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中,配齐配强了农村妇代会组织,充分发挥了女性参政、议政的能力。2是以关心弱势群体为主题,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镇妇联为方便妇女大众的来信来访,将每星期1至星期5定为信访接待日,及时解决妇女儿童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在制止虐待老人、女孩等家庭暴力问题上,更是不遗余力。5年来共接待妇女来信来访、处理婆媳纠纷、做好夫妻之间的调和劝慰工作80余起。同时利用镇妇代会主任是人大代表这个身份,每一年都写1份保护妇女权益方面的提案,呼吁全社会都来关心这个弱势群体。另外,我们利用节假日做好弱势群体慰劳工作。如协助党委、政府做好“*”节贫困学生的慰劳工作;重阳节到敬老院慰劳5保户,关心老人生活;坚持孤儿结对制度的连续性,做到人员有更迭,结对不断线等。(3)齐抓共管,联合攻关,增进重点难点指标的实现。实行两个计划,重点在农村,薄弱环节也在农村。镇妇联围绕贯彻落实20*年中央1号文件,增进农民增加收入,提高农村妇女素质,主动与多部门联合攻关,在实行绿色证书工程、科教兴村富民计划和阳光工程等培训中,确保妇女比例到达40%以上。重点实行“幸福工程”,帮助贫困母亲治贫、治愚、治病,扩大义务教育“两免1补”范围,深入展开“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关爱女孩行动”,5年来共帮助55名停学女童重返校园。把妇女就业工作纳入到镇党委、政府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整体计划中,为党委、政府研究制定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出谋划策,扩大妇女就业。通过试点示范和项目带动,整体推动两个计划全面实行。同时,镇妇联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展开的启动新周期下降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产生率项目,获得了较好的成效;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背法犯法行动。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在妇女儿童中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坚决有效遏制艾滋病的蔓延势头,减轻艾滋病对妇女儿童的危害。配合计生、医疗卫生部门有效遏制诞生人口性别比失调。认真贯彻落实*省制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残害、抛弃女婴等背法犯法行动;把治理诞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加大宣扬监督力度。20*年11月,我镇妇联主任王桂英同志写的调查报告新生儿性别比失衡问题的探讨与思考,得到了省妇联的高度认可,在全社会引发强烈反响,引发了全镇人民对新生儿性别比失衡问题的高度重视。(4)积极宣扬,加强培训,认真贯彻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同等基本国策。以庆祝国际“*”妇女节和“*”儿童节为契机,通过编印两个计划学习手册、开办宣扬专栏、组织知识比赛等活动,积极提倡性别同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展现妇女儿童风采,营建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5年来镇妇联与司法部门到镇属各学校授课达30余次,发放法律、法规方面的宣扬资料达1000余册。经过各方面的努力,5年来我镇妇女儿童事业获得了明显成效。妇女参政状态明显改良。46个行政村(居委会)全部配齐配强了妇代会组织,镇属各单位基本上配备了1名妇委会主任。女性劳动力就业率达80%,女性劳动力从第1产业向第2、第3产业转移的步伐明显加快,就业结构逐渐改良。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日趋提高。全镇小学适龄净入学率达96%,初中在校生中女生占40%,高中在校生中女生占38%。妇幼卫生保健状态得到改良。全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80%以上,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延续走低。男女同等、儿童优先等观念深入人心,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得到进1步改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苏醒地看到,我镇是1个农业人口大镇,经济欠发达,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妇女儿童事业投入不足,区域之间、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存在不平衡,与终期目标和先进乡镇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女性就业不充分、就业层次偏低,就业岗位不稳定;妇女参政层次不高;偏僻贫困村孕产妇死亡事件仍时有产生;诞生人口性别比仍然失衡;中、小学学生停学现象仍然存在等。我们计划在将来的工作中进1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进1步增进妇女创业就业,进1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建有益于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法制环境,实现我镇妇女儿童事业新的重大突破。法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总结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省高级人民法院把保护妇女权益工作作为保护社会稳定、增进经济发展的1项重要工作,催促审判、履行部门各司其职,坚持保护妇女权益和实现妇女权益并重,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获得显著成效。专门化机构凸显维权优势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审判机构,既是新时期创新和加强家事审判工作的组织保障,也是顺应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情势的必定要求。2011年12月,省高院民1庭作为指点全省法院审理触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职能部门,率先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并将获得的经验推行至全省3级法院,要求并指点各中、基层法院因地制宜,设立妇女维权小组、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妇女维权岗等专门化管理机构。妇女儿童合议庭成立后,专门化优势逐渐凸显:法官审判经验丰富,专业素质更高,责任心更强,更加仔细、耐心肠参与触及妇女儿童案件的审理。截至目前,全省113个法院都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设立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5个,固定的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57个,充分发挥着妇女维权的能动作用,用柔情和关爱为广大妇女维权撑起1片湛蓝天空。妇女有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据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显示,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不同情势家暴的女性占24.7%,其中遭受过配偶殴打的比例为5.5%。面对丈夫的拳头,很多妻子选择忍耐。2016年3月1日x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行。同年5月,省高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但是申请人的“护身符”,对被申请人而言更是“紧箍咒”,及时有效为受害人的人身安全筑起1道防护网。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1道防线,法院在反家暴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换的作用。早在2004年3月,省高院就与省综治委等6部门联合出台了甘肃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对各级党委、政府、政法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妇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1规定,10年以后被写进了反家暴法的立法草案中。2015年7月,省高院民1庭被特邀参加最高院召开的“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工作总结及推动会”并作了大会发言,省高院也被肯定为反家暴联动机制的试点院。为了让老百姓知晓反家暴法,在社会上构成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2016年3月1日,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行之际,省高院积极提倡,由省委政法委牵头24家单位和部门,共同举行了声势浩大的集中宣扬,向老百姓普及该部法律,推动全省反家暴工作构成整体协力。5年来,省高院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加强与妇联等相干部门的沟通,整合各类资源,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进1步展开,为老百姓提供更便捷有效的救济渠道,为广大妇女儿童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探索家事审判的“甘肃模式”有道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如今,家事纠纷逐年增多,新型案件层见叠出,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家事审判改革势在必行。2016年2月,省高院党组讨论通过了甘肃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指点意见,确立张掖中院、兰州市7里河区法院、榆中县法院、庆阳市华池县法院为首批试点法院。3月7日,省高院召专题座谈会,标志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正式启幕。同年5月,4个试点法院也被最高人民法院肯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的试点法院。1年多来,试点法院迅速转变审判理念,大胆探索实践,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构成了家事审判的“甘肃模式”。在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展开1周年之际,省高院再次召开推动会,晒出改革成绩单:2016年各试点法院家事案件服判息诉率、调撤率等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特别是调撤率明显升高,7里河区法院调撤率为57.66%,榆中县法院为58.76%,临泽县法院为60.80%,张掖中院为65.60%,华池县法院为67.39%,山丹县人民法院为85%,对医治婚姻危机,修复因家事矛盾酿成的妇女、儿童心理问题获得了明显的成效。各试点法院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榆中县法院、7里河区法院的诉前调解成功率分别到达51%和41%,使部份案件无需进入诉讼程序就得以解决,大幅度下降了老百姓的诉讼本钱,避免了诉讼给家庭带来的2次伤害。天下之本在于家。省高院将继续拓宽维权渠道,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实现人民安居乐业做出新贡献。法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总结1、发挥审判职能,全力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充分发挥其审判职能,对起诉来院的妇女儿童、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和未成年人权益等案件,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快审快结。近5年来,共审结触及妇女儿童案件*余件,获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妇女儿童维权构筑了坚固的司法防线。我院在惩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背法犯法行动的工作中,从修正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目的动身,在保证案件公正判决的条件下,更倾重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重视于帮助受害人群重建信心,让他们尽快以正常人的生活方式融入到社会大家庭中去。自2006年以来,我院共立案受理涉嫌强奸案件*,犯法份子得到应有的惩罚,有力震慑和教育了犯法份子的猖狂气势。在审理未成年人犯法案件工作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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