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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社会保险法的框架和范围 二、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 三、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一、社会保险法的框架与范围,第2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社会保险法的框架与范围,养老保险 (1)基本养老保险 (2)公务员养老保险 (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4)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惠及职工未就业配偶”,一、社会保险法的框架与范围,覆盖面广 着眼于全体公民,使其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社会保险法不包括的内容: (1)社会救助 如城乡居民的低保、农村的五保供养、自然灾害救助等 (2)社会福利 (3)优抚安置 (4)慈善 (5)商业保险,二、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一) 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二)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综合国力极大增强,我国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三) 社会保险制度经过近20年的改革和探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为社会保险立法提供了实践基础 (四)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和制度改革还存在一些问题,6,二、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1)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1991 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1994 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1995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1998 失业保险条例 1999 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2003 工伤保险条例 2003,二、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2004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200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委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2009,二、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本行政监督办法2001 国务院社会保险稽核办法2003 国务院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2003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2007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2009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11 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本预算的意见2010,二、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和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社会保险立法层次较低,缺乏综合性社会保险基本法 2、社会保险实施机制欠缺强制力 3、社会保险制度分割,缺乏有效衔接 4、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过低 5、社会保险资金筹措压力大,基金管理不到位 6、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三、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养老保险,政府责任 (1)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3)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11,三、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养老保险,不满十五年的怎么办?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12,三、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养老保险,扩大了参保人员的权益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以上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13,三、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 (1)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养老保险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授权国务院规定具体办法。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和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4,三、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医疗保险,政府责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困难人员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15,三、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医疗保险,退休之后及缴费不足的情况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16,三、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医疗保险,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支付范围的 工伤;第三人责任;由公共卫生负担;境外就医。 第三人负担的情况下,医保基金的先行支付义务,17,三、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医疗保险,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18,三、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工伤保险,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变化:去掉“违反治安管理”,增加了“吸毒”,19,三、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工伤保险,扩大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 如: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原从用人单位支付,改为由保险基金支付,20,三、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规定 (1)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且不支付工伤待遇的 (2)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21,三、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工伤保险,配套法律法规的修改 (1)修改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20日发布 (2)修改建筑法 第48条改为:“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3)修改煤炭法 第44条改为: “煤矿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22,三、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失业保险,扩大了享受待遇的范围 (1)领取失业金期间,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失业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 (3)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补助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3,三、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生育保险,扩大了享受待遇的范围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4,三、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参加社保,第95条:“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25,三、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外国人参加社保,第97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26,三、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其他,通知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经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成立有参保人员和工会代表参加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实施社会监督,27,主讲人简介,梁燕玲 金杜劳动部合伙人 梁燕玲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仲裁和诉讼、工会法等。 梁燕玲律师有超过15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曾为许多跨国公司和国内企业进行劳动法方面的培训,起草和修改劳动合同、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劳务派遣协议等法律文件,并就劳动关系、工会、竞业限制、集体合同、工资、保险、社会福利及休假等多方面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梁燕玲律师代表客户参与谈判与调解,代理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在劳动争议的处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梁燕玲律师现担任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法学会理事。 梁燕玲律师于2007年加入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谢谢大家!,主讲人:梁燕玲 合伙人 电 话:86-10-58785161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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