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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犯罪行为的起源 -学习和情境因素,赣南师院教育科学学院 甘 霖,在第二章:犯罪的发展性因素 在第三章:犯罪的生物性因素 在第四章:犯罪的遗传性因素 本章要学习的重点是:从学习理论出发,探讨习得的一贯反应方式与犯罪的关系;情境因素与犯罪行为的诱发的关系。,一.学习理论,在行为主义眼里,犯罪行为就是个体习得的习惯化的应对方式。所谓犯罪就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情境,使用了错误的应对方式。 研究发现,人们对不同情境反应具有-反应特异性,经常受到强化的方法。 应对方式:攻击、回避、解决问题、认知防御等。从适应来看,没有那一种应对方式是绝对好的方式,关键在于-与情境匹配。,科学观:科学主义实证、实验。 范式:刺激反应。 研究的心理现象:直接可观察的行为。 途径:动物。 强调犯罪行为的前因与后果。,经典条件作用,刺激关联学习:本能刺激与中性刺激建立关联。伤害本能的,赋予负性的性质与意义;能够满足本能的,赋予积极的性质与意义。 刺激关联学习的意义:获得对事物性质与意义的理解,习得人与事物之间关系的知识。 所谓条件化:是指人的行为反应是由环境条件决定的,有外部条件的。,思考: 为什么我们会害怕走夜路? 喜欢笑脸,害怕别人发怒? 喜欢具有某种特征的人? 恐惧权威? 喜欢某种香水?等等。,操作条件作用,行为与行为效果之间的关联学习。建立行为与行为效果之间的因果联系,获得某一行为的性质与意义的理解。 操作条件作用的意义:获得和保持行为。能被环境强化的行为则能够保持;不能被环境强化的行为则会消退。 犯罪行为是被环境强化了的反应方式。 正强化:能得到想要的东西;负强化:能强回避不想要的东西。行为的习得取决于强化的时机、方式与频率。,思考: 为什么你不会在别人生气的时候找人帮忙? 为什么你外出旅游的时候会换上一双合脚的旅游鞋? 当你不小心踩了别人脚的时候连声说“对不起”? 为什么当你一个人的时候会回避佰生人给你的好处?,行为练条: 前因行为后因的动力定型。,案例,一位母亲诉说:小雄是她家3岁的男孩,每到吃饭的时候,全家总被他弄得鸡犬不宁。没坐上二、三分钟他就会从椅子上溜下来,躲在桌子底下发出怪声或拉人的脚;到厨房里东摸西弄,还会打开抽屉,把东西倒出来。如果我们将他拽到椅子上,他就会嚎啕大哭。总之,不管怎样,每天,他一定会闹得一家人没心情来好好吃一顿饭。,小雄的行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情境:在晚饭的餐桌边,一家人围坐在一起,正兴致勃勃地边吃饭、边聊天。此时, 行为:小雄从饭桌边椅子上溜开,四处游荡。 即时后果:父母、姐姐立即放下碗筷,追逐小雄,拽他回桌边吃饭。 长期后果:父母与姐姐的注意与追逐满足了小雄受到关注的需要,进而维护和增强了小雄离开饭桌的行为。,方法,当小雄离开座位到处游荡时: 谁也不理他 当小雄回到座位上: 家里的其他成员要及时与他交谈,关注他、关心他。,社会学习理论,社会学习理论强调的是社会环境是绝大多数人类行为获得场所,通过观察(模仿)学习个体习得了观点、态度和行为。 但个体习得(复制)的行为,能否维持或表达依赖于环境中的强化物,强化物成为行为表达的动机物。如果有强化物这种行为则呈现出激活状态;如果受到惩罚或没有强化物则会消退。这里的强化物包括物质性的、社会性的和心理性的。 强化的方式:认同强化、替代强化和自我强化。,期望理论(J.B.罗特),Rotter认为:一个行为的发生赖于我们的期望和可能结果的价值评估。强调了行为发生发展的内在力量,而不将行为看成是对情境力量的被动反应。极端的行为主义者只强调行为的情境力量,而社会学习理论者既关注行为的外部环境也关注行为的内部环境。 人们通过条件作用和观察学习,形成了一个稳定的并和环境一致的“类化预期”。即特定的行为导致特定行为结果的预期。 预期是一种内部强化物,是对行为有效性评结最重要的变量。 效价=期望可能性。效价又分正效价与负效价。人们总是选择能一带来高效价的行为。 行为的抉择取决于行为的现实有效性。忽视了道德对行为的调节作用。,犯罪行为根据情境预期对情境进行控制。,差异交往-强化理论,犯罪的差异交往理论是由美国社会学协会主席、监狱协会主席萨瑟兰(Sutherland)在1939年提出的理论,该理论属社会学理论。其基本的思想是:冲突性的亚文化传统是造成犯罪的原因。“在其头脑中,支持犯罪行为的解说远远超过了支持遵纪守法的解说。”则其人就会犯罪。艾克斯(Akers)将萨瑟兰的理论与斯金纳的强化理论进行了整合,提出了“社会性强化”的概念,即通过人际互动、沟通中的符号作用,习得或复制的越轨行为(包括动机、态度和技术),如果能获得社会性强化,则会表达出犯罪行为差异交往-强化理论。,萨瑟兰的差异交往理论: 犯罪行为是习得的,而不是通过遗传获得的,也不是由个人发明的。 犯罪行为是在交往过程中通过与他人的相互作用(包括言语和非言语沟通)而习得的。 犯罪行为的学习主要是发生在亲密群体中。 犯罪行为的学习包括犯罪技术、动机、内驱力和合理化的态度。 动机和内驱力的特定方向,取决于亚文化对越轨行为的赞许或态度。 在亚文化群体中,一个人之所以成为违法者,是因为违法信息的传播强度超过守法信息的传播强度。,不同交往表现在交往频率、持续时间、历史优先性、强度或情绪效果等方面的不同。 通过与犯罪的或非犯罪的榜样的交往,来学习犯罪行为的过程,包含了在其它学习中所有的全部机制,而不仅仅是模仿。换句话说,犯罪行为的学习并不局限于模仿。 不能用一般的需要来解释犯罪行为,因为同样的需要和价值是犯罪行为和非犯罪行为的共同基础。,德夫洛和昆尼对这理论的精华进行了概括:犯罪是对特定亚文化认同的结果。“公开的犯罪行为发生的必要的和充化的条件,就是一套犯罪动机、态度和技术。在初级群体的符号互动过程中,当对犯罪规范的接触过对非犯罪规范的接触时,就会发生犯罪学习”。,社会化犯罪和个人化犯罪,我们把在社会过程中,由于不良社会因素的存在,通过学习、条件化以及模仿而习的犯罪称之为社会化犯罪-超我犯罪。 个人化犯罪:一个人如果长期处于达不到预期目标而感受到强烈挫折感而诱发的犯罪称之为个人化犯罪。 人类行为的影响因素:指向或目标因素-内在要求;道德要求-社会要求;自尊要求-互动要求;情境要求。,情境因素-挫折、权威对犯罪的影响,情境:属于主观条件与客观条件的统一体(谷传华和张文新,2003)。 挫折:由于达成目标的状态受到阻碍,对阻碍对象唤起厌恶性情绪反应的状态,称之为挫折。 在这样的状态中,通常会激发消除或摆脱压力源的行为方式(如,杀人),目的是消除这种内部紧张的状态。,当社会不公允时,并长时存在,个体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消除此障碍,个体通常有两种反应:归因于自己无能,抑郁-自杀;归因于社会,强势群体的压制,反抗-他杀。 内心被积压的挫折感是趁火打劫与大宗杀人案的重要心理原因。 犯罪行为正当化-维护自身的正当原因。 在学习犯罪心理学的时候,要避免只见主体而不见情境的“基本归因偏差”的影响。,权威与去个性化的影响 米格拉姆的服从实验: 实验过程的描述; 解释:权威代理 实验距离的改变-心理距离。 去个性化。 杀人距离与杀人残忍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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