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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烟花燃放的“禁改限”政策主题政策系统分析本案例中政策客体对于政策主体、政策内容、政策价值、政策制定程序(政策议程) 、政策执行、政策变迁的影响。内容梗概:1烟花爆竹的燃放与禁放燃放烟花爆竹在我国有悠久历史,寄托着人民驱瘟避邪、祈福佑安的美好心愿。如今,放烟花不仅是人们欢度春节的保留习俗,也是人们庆祝重大节日和喜事庆典的一种标志性活动。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承载着祈福的寓意,也承担着抒发情感能量的效力。正像俗语中所说:“过年了,姑娘戴花,小子放炮。 ”可见,民间已将过年燃放烟花爆竹当成顺理成章的事情来操办,把过年燃放烟花爆竹看成是一种热闹喜庆的象征。起码从现在看,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并未在城市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被抛弃。然而,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带来的人身伤害事故、火灾事故频繁发生,环境污染也成为一大问题。同时,许多市民也提出烟花爆竹的燃放已经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的休息和生活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燃放采取措施。鉴于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多种问题,北京市于 1986 年出台并开始实施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用以推进“逐步限制、趋于禁止”管理方针的落实。到 1993 年年末,北京又正式出台并实施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至此,北京市完成了对烟花爆竹燃放从毫无限制到完全禁止的法规制定。2烟花爆竹禁放的实际效果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颁布以后,并未完全受到市民的拥护。其反对的理由为:春节期间放鞭炮是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特有欢庆形2式,不能将其视为陋习甚至恶习加以绝对制止。而禁放令实施后的数年春节期间,违反禁放法规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北京市公安局提供的材料表明,2004年春节期间,禁放法规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从大年三十到正月十五,在北京市城八区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密集的鞭炮声。这种禁而不止的状况对社会造成的直接危害和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1)部分市民对禁放令不认同而违反法律法规私自燃放烟花爆竹,既损害法律尊严使严肃的法令形同虚设,也不利于公民养成守法观念造成连锁影响。(2)公共管理机关虽强制执行规定,但由于警力有限依然无法完全制止,损害了政府形象,使其管理能力受到质疑。(3)由于烟花爆竹燃放的禁而不止,在大量需求的诱惑下,虽有禁止买卖的规定,但烟花爆竹的非法交易依然盛行,从而加大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北京市卫生局提供的数据表明,2004 年春节期间因燃放鞭炮致伤、致死者的绝大多数是因为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所致。大年三十到正月初五期间,因燃放鞭炮死亡的四人中有三人均是被非法厂家粗制滥造的无厂名、无商标、无产品合格证的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炸死的。3北京市烟花爆竹从禁放到限放的政策调整对于北京烟花爆竹的“许”和“禁” ,从禁放法规出台后一直存在争论。而大多数市民对禁放一直持保留态度,希望这一规定能有所缓解。而且自规定颁布以后的数年中,说是禁放 ,可鞭炮声没有一年停过。逢年过节,有关部门面对鞭炮声的此起彼伏,防不胜防,疲于奔命。执法民警常也陷入两难境地:见“放”不抓有辱法律尊严,严格执法又怕引起众怒,很多时候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许多市民看别人放爆竹“平安无事” ,也就抱着“法不责众”的想法,越来越多地加入到违禁队伍中。长此以往,烟花爆竹燃放愈演愈烈,政府陷人虽“禁”却难抓、 “禁”而不“止”的尴尬境地。面对千百年来民俗的传承和监管禁而不止的尴尬局面,社会保留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以增加节日气氛的呼声越来越高。而国内外一些城市如新加坡、南京等由原来的全面禁止调整为定时定点限制燃放的做法,也对北京市继续实施禁放令形成了巨大阻力。于是,在人们的期望中,北京市政府于 2005 年春节前作出了“居住在城八3区五环以外地区的居民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预示着“禁放”规定的松动。2005 年 9 月 9 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又开会讨论研究与此有关的议题,最后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表决通过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将 1993 年以来的全面“禁放”改为局部“限放” 。该规定明确了北京市五环路以内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和北京市在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五环路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北京市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布。新法规于 2005年 12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执行了 12 年但效果不佳的北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法规被废止。至此,北京市又完成了烟花爆竹燃放从完全禁止到有限许可的政策调整。烟花爆竹重新回到京城百姓的节日生活中。4 “禁改限”后市民的反应高姓公民,28 岁,东城区魏家胡同:“我们年轻人对禁改限很支持,其实每年都会趁着没人的时候偷着放几响,今年终于可以明着放了。第一天开始卖鞭炮的时候,我就去买了几串,憋得够呛,但我这次非得等到年三十再放,别坏了规矩过两年又给禁了。别光顾热闹影响老人休息。 ”张姓公民,73 岁,崇文区花市枣园:“过年放炮仗喜庆,我觉得挺好的,咱北京过年许久没这么热闹了。但我觉得可以放炮仗的时间长了些,从早上 7点到夜里 12 点,担心会影响老年人休息。而且初六、初七以后大人都上班了,小孩在没人看着的情况下放炮仗容易出事。 ”王姓公民,34 岁,朝阳区望京花园西区:“我支持春节期间允许市民燃放烟花爆竹,但我认为在小区里该限制燃放,或者专门开辟一块比较空旷的场地燃放。现在小区通道停放着许多车辆,如果不注意的话,很容易损坏车辆,我们这些车主会很担心。 ”(资料来源:根据 2006 年 2 月新华网和千龙网的有关报道编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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